镇江),又在此建郡学,再邀李觏。宝元元年,范仲淹徙知越州(今浙江绍兴),李觏应招到越州讲学。庆历三、四年,推行庆历新政,在京师立太学,诏各州县皆立学,取苏湖之法著为令,奏请胡瑗、李觏入太学。庆历五年,范仲淹知邠州(今陕西邠县),在此作《邠州建学记》云:“国家之患莫大于乏人。……庠序可不兴乎?庠序者,俊乂所由出焉。”(同上,卷七)皇祐元年,范仲淹知杭州,两次推荐李觏入太学,李觏被授为太学助教,后嘉祐四年,胡瑗以病告假,李觏入京管勾太学。

范仲淹在仕途中数进数退,所经之地有安徽、河南、江苏、江西、浙江、陕西、甘肃、山西、山东等省份。他在南都,亲掌府学;居庙堂之高,则在京师立太学;处江湖之远,则每到一地,必建学兴教,“立师资,聚群材,陈正道”。宋学精神之所寄在书院,范仲淹对于宋代书院的兴起有开创奠基之功。

 

参考文献

  《范文正公集》,1922年,《四部丛刊》本,商务印书馆。

皮锡瑞,1959年:《经学历史》,中华书局。

  钱穆,1997年:《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

  《宋元学案》,1936年,《四朝学案》本,世界书局。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责任编辑:罗传芳(《哲学研究》200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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