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道”、“义”、“理”,这是范仲淹易学著作的几个关键词。在《天道益谦赋》中,他说:士有探造化之真筌,察盈虚于上天,虽秉阳之功不宰,而益谦之道昭宣,万物仰生,否者由斯而泰矣。……原夫杳杳天枢,恢恢神造,损有余而必信,补不足而可考。是故君子法而为政,敦称物平施之心;圣人象以养民,行裒多益寡之道。……究至理之本,贵必始之于贱,益乃生之于损。既人事之在斯,又天道之奚远。高者抑而下者,举一气无私;往者屈而来者,伸万灵何遁。……我后上德不矜,至仁博施,实兆民之是赖,无一物之不遂。贵退让而黜骄盈,得天道益谦之义。(同上)范仲淹从《易经》所讲的“造化之真筌”中,领会出“天道益谦之义”。在他看来,“天道”与“人事”是相通的,天道的“损有余而补不足”,圣人君子效而法之,就应该在为政、养民中“称物平施”,“裒多益寡”。这反映了他的民本思想和社会改革意识。他希望君主能够认识“贵必始之于贱,益乃生之于损”的道理,从而“上德不矜,至仁博施”。在他所作的《君以民为体赋》中,他也强调君主应该“每视民而如子,复使臣而以礼,故能以六合而为家,齐万物于一体”(同上)。
范仲淹还作有《老子犹龙赋》、《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赋》等等,在他晚年还作有一篇《十六罗汉因果识见颂序》,记其在陕西任宣抚使时,偶得佛书《因果识见颂》,“其字皆古隶书,乃藏经所未录”,此书“直指死生之源,深陈心性之法”,读后“胸臆豁然”(同上,卷四)。这表明在范仲淹的思想中也有吸收佛老因素的倾向。
从经学史上说,范仲淹所讲的经旨、经义算不上有什么地位,即使是“宋初三先生”也只是初启了一个方向。这个方向就是庆历新政的“慎选举,敦教育”所确立的方向,它改变了“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的学风,将认明“经旨”、“理道”置于“墨义”、“辞藻”之上,从而开辟了经学历史的“变古时代”。王应麟说:自汉儒至于庆历间,谈经者守训故而不凿。《七经小传》出而稍尚新奇矣,至《三经义》行,视汉儒之学若土梗。(《困学纪闻》卷八《经说》)《七经小传》作于刘敞,他于庆历六年中进士,其书一反汉唐章句注疏之学,多以己意而论断经义,后来朱熹曾评论“《七经小传》甚好”。刘敞的学风当正是庆历新政对学人发生影响的反映。王安石继范仲淹之后,批评科举考试“策进士则但以章句声病,苟尚文辞,类皆小能者为之;策经学者徒以记问为能,不责大义,类皆蒙鄙者能之”(《王安石全集》卷六十九《取材》),熙宁变法时“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以经义、策论试进士”,并把《三经新义》颁布于学官。至此,“视汉儒之学若土梗”,这一重大转变应该溯源于庆历新政。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将庆历以后称为“经学变古时代”,他据王应麟所说,“经学自汉至宋初未尝大变,至庆历始一大变也”;又引陆游说,“唐及国初,学者不敢议孔安国、郑康成,况圣人乎?自庆历后,诸儒发明经旨,非前人之所及……”。(皮锡瑞,第220页)这一重大转变始自庆历新政,“诸儒发明经旨”即钱穆先生所说宋学之“创通经义”,“其事至晦庵而遂”,朱熹成为宋代经学和理学的集大成者。
四
“明体达用之学”既为政教立本,又有相对独立于科举、政教的性质,则其精神所寄必在于学校。范仲淹对此有明确的认识,他的一生也对此付出尤多,堪称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范仲淹21岁寄居长白僧舍苦学两年,这相当于他的大学预备班;此后在南都学舍苦学五年,完成了他“大通六经之旨”(《年谱》)的学业。这种经历使他以后极其重视兴办学校,罗致教授,培养人才,而庆历新政首先侧重的“举县令,择郡守”又必须以“慎选举,敦教育”为本源。范仲淹登进士第后,调广德军(今安徽广德县)任司理参军,“初广德人未知学,公得名士三人为之师,于是郡人之擢进士第者相继于时”(同上),以后徽学的兴盛,范仲淹与有功焉。天圣五年,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在此写有《代人奏乞王洙充南京讲书状》,指出“致治天下,必先崇学校,立师资,聚群材,陈正道”(《范文正公集》卷十八)。景祐二年,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并将所得南园之地辟为学校,聘胡瑗为教授,由是而有苏湖之法。苏州有郡学,自范仲淹始;东南学术之盛,亦自苏州建学始。景祐三年,范仲淹知饶州(今江西鄱阳),在此建郡学,“生徒浸盛”,邀李觏到此讲学。景祐四年,范仲淹徙知润州(今江苏镇江),又在此建郡学,再邀李觏。宝元元年,范仲淹徙知越州(今浙江绍兴),李觏应招到越州讲学。庆历三、四年,推行庆历新政,在京师立太学,诏各州县皆立学,取苏湖之法著为令,奏请胡瑗、李觏入太学。庆历五年,范仲淹知邠州(今陕西邠县),在此作《邠州建学记》云:“国家之患莫大于乏人。……庠序可不兴乎?庠序者,俊乂所由出焉。”(同上,卷七)皇祐元年,范仲淹知杭州,两次推荐李觏入太学,李觏被授为太学助教,后嘉祐四年,胡瑗以病告假,李觏入京管勾太学。
范仲淹在仕途中数进数退,所经之地有安徽、河南、江苏、江西、浙江、陕西、甘肃、山西、山东等省份。他在南都,亲掌府学;居庙堂之高,则在京师立太学;处江湖之远,则每到一地,必建学兴教,“立师资,聚群材,陈正道”。宋学精神之所寄在书院,范仲淹对于宋代书院的兴起有开创奠基之功。
参考文献
《范文正公集》,1922年,《四部丛刊》本,商务印书馆。
皮锡瑞,1959年:《经学历史》,中华书局。
钱穆,1997年:《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
《宋元学案》,1936年,《四朝学案》本,世界书局。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责任编辑:罗传芳(《哲学研究》200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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