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在富
问:识字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对字形、字义的解释一定要合乎文字学原理吗?
答:汉字教学不同于汉字研究,教师和学生可以自己想办法记忆字形,解释字义。这些办法最好既通俗生动,又合乎汉字的造字本原,即合乎文字学原理。
虽然识字教学不是文字研究,对字形、字义的解释不一定都合乎字源,但是道理上要能说得通,还要让学生明确这是教师或学生自己的理解。教师对汉字的解释切忌胡编乱造、牵强附会,特别反对把自己的胡编乱造说成汉字科学、汉字文化。例如:
有人这样解释“蚂蚁”的“蚂”字:说有一天突然梦到,整个蚂蚁家族就一个母亲,一个妈,她是女王,控制生育,蚂是由妈字而来的。这样的解释就很成问题,“蚂蟥”“蚂蚱”中也有“蚂”字,难道蚂蟥、蚂蚱家族也只有一个母亲?
有人这样解释“冤枉”的“枉”字:“冤枉”的“枉”是一个王被绑在木桩上,而不是一个士兵,一个九五之尊,可想而知他心里遭受打击的程度。这样的解释也很成问题,照此说来,“汪”就是大王被浸到水里,而“狂”是大王被狗追赶吗?
[摘自聂在富《语言文字知识与小学语文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