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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篇散文主体上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写的,这样便于直抒胸臆,也让读者感到真实、亲切、自然。但在文章第五段,作者又用了三个第二人称“你”,请问:这样写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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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高
1.“没有什么使我停留/除了目的/纵然岸旁有玫瑰、有绿阴、有宁静的港湾/我是不系之舟。”小诗为什么要将自己喻为“不系之舟”?“玫瑰”“绿阴”“宁静的港湾”,又喻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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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笔下的北大,不但知名,而且有着“精神的魅力”,用你的话说一说这一“精神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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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拓展
哈佛梦想
刘墉
你知道我小时候听过的第一所美国大学是哪个吗?
是哈佛!
高中时,从百科全书上,我知道哈佛的历史远比美国长,早在六十年代,哈佛已经为美国培育了六位总统。我最崇拜的文学家、诗人,如艾略特、亚当斯、梭罗和爱默生,都是哈佛毕业的。
只是当时我连考国内的联考,都没有把握,哈佛自然更成为遥不可及的名字。
直到我认识美国驻华大使安克志的儿子安拙庐,想进哈佛的心才又动了起来。因为他对我说,他高中成绩并不极好,但经过口试却被哈佛录取了,当时的口试官说:“我们重视的不是你已经‘装了多少’,而是‘未来能装多少’!”
于是我想:说不定以我这种不怎么样的成绩,有一天也能混进哈佛研究所呢!然后我到了美国。才落地,就看见报上登,哈佛大学锐意革新课程,要求每个毕业生,都要精通写作、数学和电脑,他们认为这是大学生的基本训练,不能灵活地使用这三者,就难以在未来世界成为上等人。
报上又说,哈佛认为大学教育,不是培养一批会死记的书呆子,而是指导学生怎样到不同的领域中,做深入的研究。
正因此,他们取消了以前的入门课程,譬如“美国历史的主题”和“化学导论”,取代为“中世纪的骑士浪漫主义”“东亚小说”甚至“非洲礼仪的艺术和神话”。而在毕业需要的课程中,居然“外国文化”和“文学及艺术”类占了四分之一。
哈佛说他们要的是“国际人”,也就是有国际的前瞻性,而不只是狭隘在本科里的人。本科修得再好,没有世界观和人文素养,还是不够的。
哈佛变得愈来愈对我胃口了,我甚至在拿到大学副教授的职位后,都想辞职搬到剑桥,去做一个“哈佛人”。
可惜,生活上的顾虑,和你进入史岱文森高中,使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尤其是看到统计报告上写,连平均九十七点二七的高中生,都被哈佛打了回票时,更心想:“恐怕连儿子也进不去了!”
倒是你不死心,到学校图书馆翻出“学院档案箱”,那是由你们历届进入名校的学生,发表大学感言,所集合成的。
你对我说:“哈佛真是太吸引人了!虽然校友都说那里有天下最难吃的伙食,但是也讲:最吸引人的不是教授,而是学生!不是校园,而是气氛!半夜还有人在校园演奏、街头舞蹈。走在那儿,简直就像到了纽约的苏荷区,每个人都那么不同!”
“我们要的是不同!不是相同!死板教育下的产物是一个样子,但是哈佛让学生自由发展,成为他自己的样子!”你眼睛里闪着光彩,使我想起少年时的自己,梦想成为哈佛人。
于是你从高四上学期(按:美国高中为四年制),就开始填申请书、写自传,要求哈佛提前批准入学。
“你可以说你帮我做过哪些事!”我建议。
“那也不重要!恐怕自己老师写的反而更可信。”
我们就不再多说了,任你自己实现梦想。只是当你把自传拿给我看时,令我湿了眼眶,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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