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教育理论的理解与实践是新课程理念下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也是做好一名合格教师的重要标志。为了不断加强教师自身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的学习和积累,根据教育局现阶段工作任务要求,拟在 2008 —— 2009 学年度组织进行中小学教师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测试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学教师文化素质为目的,以大力倡导教师积淀文化底蕴为基础,以丰厚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为前提,加速教师专业发展进程,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而努力奋斗。
二、测试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职教师。
三、测试类型:
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测试等同于教材内容、教学技能过关。其中教育理论测试涵盖新课程理念、学科课程标准、教学方法技巧以及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相关的内容。
四、测试科目: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生活(社会)、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五、测试时间: 2008 年 11 月下旬—— 2009 年 7 月 20 日
(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测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管理措施:
(一)测试资格与申报。
凡是从事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教学管理者均参加本次测试。
具备在 2009 年 12 月 31 日(含 31 日)前正式退休、重病在身丧失工作能力或意外事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两种情况之一者可以不参加本次测试。
属于测试范围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本学期所任教学科中选择,向所在学校申报测试学科(每人只限报一个学科),各直属中小学、乡镇中心校要认真统计教师申报情况,并与 2008 年 10 月 17 日前上报教育局视导室(电子稿和文本稿各一份),对于不参加测试的教师同时上报教育局视导室备案(表格见附件 1 和附件 2 )。
(二)测试组织与管理。
1 、本次测试的每一个学科及理论测试均采用笔答试卷的形式,试卷分值为 100 分;考场编制、监考安排、试卷装订和批阅等考务工作将按高考要求进行相应管理;对于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从测试成绩反馈到教师所在单位起,给三个月复习时间进行补考。
2 、严肃考风考纪,尤其要求参加测试的教师不能将任何与测试相关的资料带进考场,严禁作弊。
3 、组织测试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任务,如果出现营私舞弊现象,将追究其责任。
4 、此次测试成绩作为评选名师、首席教师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