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县中心幼儿园、民办托幼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新教师【2009】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实施办法》(新教师【2002】24号)精神,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知识水平和驾驭新课程的教学能力。本次测试为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的第一测试,为了搞好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测试对象及范围
(一)、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二)、幼儿园、学前班教师
(三)、有教师职称的教学工作人员
(四)、特岗教师、“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五)、准备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人员
(六)、民办学校教师、临时代课教师自愿
备注:年龄男55周岁(男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女50周岁(女1961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以上在职教师免考,晋升职称者必须参加考试。
二、 测试语种、学段与学科
(一)、测试语种分维语、汉语
(二)、测试学段分为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
(三)、测试学科
1、学前教育
2、小学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汉语(指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的汉语专职教师,下同)、英语、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信息技术、
3、初中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信息技术、
4、高中
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研究型学习)、信息技术、
三、测试内容与形式
以现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为依据。重点考察教师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还考察教师对新课程理念、新课标或教学大纲、新教法的理解以及教学中的转化与应用能力。
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测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笔试卷面满分为80分,技能测试为20分,笔试和技能测试均合格才为该科合格。其余各科只有笔试,卷面分100分,各学段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余各学科均为120分钟。各科60分为及格。具体内容及测试方法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说明》。
小学和初中的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采用同一试卷,部分试题不同。
三、 考试时间
(一)、小学教师(与初中学科同一试卷的除外)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2010年8月21日上午10:30----12:3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学前教育阶段、初中(包括与初中学科同一试卷的小学教师),高中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2010年8月21日下午14:00----16:00时
(三)、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上午10:30
五、报名及考场安排
(一)、各学科教师要以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的科目报名考试
(二)、鄯善县设民汉两个考点,汉文设在县二中,民文设在县一中
报名工作在6月20日完成。6月21日各县直学校上报数据;6月22日各乡镇中心学校上报数据。
六、测试经费:测试费为每人40元,请各单位直接将测试费上报鄯善县教育局财务室。
七、测试工作的管理及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了中小学教师专业知识水平测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知识水平测试的具体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安排组织觉悟高、原则性强、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测试工作万无一失。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工作,是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中小学教师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让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对教师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正确处理工作、教学和学习关系,以积极地态度参加考试和,合格测试成绩将作为自治区、国家培训的选拔的条件,同时可作为中小学教师评聘、晋升职称的依据。
(三)、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那个学校报名工作做得不好。将该校领导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列入年终考核。
附件1: 鄯善县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鄯善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说明征订单
附件3: 2010年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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