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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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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是很少有的现象。 (三)补充介绍作者。 张博自幼勤学,所读之书必手抄六七遍,故名其书斋曰“七录斋”(其专集之名即来源于此)。 18岁那年,魏忠贤阉党开始专政,政治更加黑暗,东林党人受到残酷镇压。本文作于魏忠贤“投缳道路”(1627年冬)之后,当是崇侦元年(1628年),其时他 26岁。 (四)介绍时代背景——苏州市民反阉党暴动概况。 1.暴动的导火线是周顺昌被逮捕。 教师简介周顺昌:曾任吏部主事,为官清廉正直,离京返乡时只有"行李一肩"。天启五年(1625年),吏科都给事魏大中被捕路经苏州,顺昌与之周旋累日,以其女许配魏之孙。经骑趣行,语侵顺昌,顺昌张叱之日:“若不知世间有不畏死男子耶?”以是革职。次年,阉党追弹原江苏巡抚周起元,词连顺昌,于三月十五日矫诏逮捕了他。六月十七日在狱中遇害,时年43岁。 2.学生口述苏州市民暴动经过。(略)。 3.简介魏忠贤(1568~1627):熹宗为皇太孙时,魏忠贤侍候他很小心,导之宴游,甚得他的欢心。1620年熹宗即帝位,魏任司礼秉笔太监,兼掌东厂。魏又与惠宗的乳母客氏勾结,从此掌握大权,自称九千岁,并广置党羽,残酷杀害正直的大臣和官吏。天启七年(1627)八月竟宗死,怀宗即位,十一月发配他去凤阳守陵,行至阜城,其党徒密报锦衣卫将来擒拿他回京治罪,乃自缢而死。 (五)诵读第1段。 步骤:齐读一遍后,学生提出难词难句,解答后再齐读一遍,然后进行评点。评点方式有三:①学生用铅笔在课本上评点,教师巡视中发现好的评点,向全班推荐;②教师提问,学生答问,再加以概括,使之成为评语;③教师作补充。评点后练习背诵并作检查。(以下各段同此) 评点:五人者,盖当寥洲周公之被逮(为第3段叙事张本),激下火而死焉者也(为第4~6段议论张本;“义”,全篇纲领)。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首提“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点墓碑)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用感叹结住叙事,为下文蓄势。) 写法指要:作墓碑记,故先叙墓之由来;况此墓来得不寻常,尤非先说不可。此段纯属叙事,用一个“盛”字作结,却将作者胸中议论托出,何等笔力! (六)诵读第2段。 评点: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极言为时之短。这是引导句,为的是引出下面的议论)。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一比,与常人比)?独五人之??,何也?(承上段‘盛”字。) 写法指要:此段不接着叙五人之死的经过,却就建墓事生发议论,以常人与五人对比,已暗含“死生之大”之意,为结尾张本。由此再进一步展开,真可谓“出奇制胜”。(略释作文中的“奇正”之法。) 注:以上内容大多可以化为启发提问,不是由教师说出。(下同) (七)诵读第3段。 评点:予犹记周公之被逮(“犹记”统领本段叙事。“周公之被逮”承开篇首句),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周公义者,吴民亦义者,“义”是一段叙事主旨),敛发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须对照下文“矫诏纷出”,义勇如见)。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日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此处点出五人姓名,值得玩味),即分之爆然在墓者也(承首段建墓事,妙。)。 解释:①“缇绮”之“骑”读?②“谁为哀者”,据上文“哭声震动天地”,缇骑之间应为“为谁而哀”或“为哀者谁”,此系倒文,不能译为“谁在哭”。③“以呵”“以免”的“以”,同“而”。④“?然”,五人墓成“一”字形排列,次第相邻,今日所见如此。 写法指要:本段叙苏州市民反阀党斗争始末,而以“激于义”三字为统帅,至五人姓名县然而止,即又回到建墓事上,此亦跌宕之法,盖为下文蓄势。 (八)诵读第4段。 评点: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而死(非“激于义”,何 能如此!“然”,带出一层新意)。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二提“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再次照应建墓事,可以少慰人心)。 写法指要:将五人当刑时的表现作为一个独立层次来写,进一步突出了“激于义而死”一语。以上两段皆叙事,承首段而来。 (九)诵读第5段。 评点:嗟夫(由此引出大段议论)!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易故哉(二比——与细绅易志者比。用疑问句式表出:上句用“钦”,下句用“哉”,褒贬之意昭然若揭。二问中重在第二问,下文即回答)?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债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之死关系到当时的大局),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正义已伸张),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解释:“非常之谋”,史书上有这样的记载:“上(熹宗)不豫(病危)时,魏忠贤张(嚣张)甚,中外危惧。上召皇弟信王(后即位,即明怀宗)入,谕以当为尧舜之君,再以善事中宜(皇后,熹宗之后)为托,及委用忠贤语。信王出,上崩。忠贤自出,迎王太。王危甚,袖食物以入,不敢食大官店也。是时群臣无得见王者,王秉烛独坐。或曰,忠贤欲自篡,而崔呈秀以时未可,止之。” 写法指要:本段只论述五人之死在当时政治斗争中的意义,仍是在“义”字上做文章,这是为下段更深一层的议论作铺垫。 (十)诵读第6、7段。 评点: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暗指魏党),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两种作法,一般丑态),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三比——以五人之慷慨赴死与“高爵显位”之畏死比)?是以寥洲周公,忠义暴干朝廷,赠溢美显,荣于身后(结住寥洲周公事);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结住五人事),凡四方之土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虽死犹生,何等荣耀!)也。不然(反掉一段,文势振宕。四比——设想之比,以五人“尽其天年”与今之“百世之通”比),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土之悲哉(非经魏阉之乱,不能作此悲壮语)?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借交代作记缘由点明全篇主旨)。 贤士大夫者,?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上文两次提到“贤士大夫”,、此处再结一句,以示其“买?”、“墓葬”之功不可灭)。 解释:①“为人记”,替它写了这篇墓碑记。“记”,不是记述,而是指这篇文章。②“明死生之大”,阐明死的重大意义。“死生”,偏义复词,偏“死”,“生”无义。③“匹夫之有重于社稷”,语出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有”,同“或”,或许。作者用的是委婉说法,使行文有波澜。 写法指要:前段说五人之死在政治斗争中的重大意义,本段更进一层说五人激于义而死,死有重于泰山,这就站得更高了。作者在行文上也很讲究,连用四个长句,气势磅礴,波澜横生,如长江之水,一泻千里,势不可挡。用的是“卒章显志”旧法,却又有其创新之处,读后使人胸襟开阔。五人之死,有此篇碑文,千古不朽矣。 (十一)齐背全文。 (十二)总结全文。 1.记叙、议论和抒情的有机结合。 先让学生划分本文结构层次(分三部分),然后按部分画出示意图表,并指出这三者结合的方式。 注:抒情融于记叙和议论之中,是不言自明的。 2.对比论述方式。 在评点中已经涉及,小结中只要求学生说出各项对比的作用(死得光明磊落,为伸张正义而死,死得荣耀且有价值,令人怀念),而集中到一点就是“匹夫有重于社稷”,突出了文章中心。 这一条不必作过细分析。 3.语言积累。 名词活用如动词: 旌:旗的一种?表彰。 例:以旌其所为。 墓:坟墓?建墓。 例:去今之墓而葬焉。 函:木匣?用木匣装起来。 例:买五人之?而函之。 古今异义的词语: 当道:执掌政权的人。 例:郡之贤土大夫请于当道。 私人:党羽。例: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 首领:指头颅。例: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眠之下。 非常:超出寻常。例:非常之谋难于碎发。 视:比例: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 【小资料】 (一) 时代背景。 明朝万历年间,用政治暴力兼并民田的情况愈演愈烈,江南是全国首富之区,情况更加恶劣。明神宗朱翊韵连年发动对外战争,大肆营建宫殿,为搜刮财物,他大兴矿税,通都大邑,都设税监,税监又滥用群小,布满城乡,竭力榨取、掠夺。一时间农商交困,民怨鼎沸,因而爆发多次大规模群众性的抗税、反税、惩治税监的斗争。其中以苏州纺织工人葛成领导的击杀税监孙隆等人的抗税斗争影响尤为巨大。 当时江南地主阶级中一部分知识分子为了政治清明,减少社会矛盾,挽救江河日下的局面,常常在一起议论朝政。因为他们的领袖顾宪成、高攀龙、钱一本等在江苏无锡东林书院讲学,所以这些知识分子就被称为东林党。对于当时反矿税、反税监的斗争,他们不仅同情,而且积极支持并参加。如党人李三才以右金都御史总督增运,巡抚凤阳诸府时,曾请求朝廷停收矿税,还捕杀作恶多端的税吏爪牙。 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明熹宗朱由校即位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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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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