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列趋势:减少一般罪名,刑法 重点转向青少年犯罪,以及试验各种非监禁形式的刑罚。
诉讼法
民事诉讼程序 与英国法无多大区别,采取辩论制,独任审理,部分诉讼、特别是侵 权诉讼等由陪审团裁断,法官作判决。 刑事诉讼程序与英国法差别较多,举其大者有:①被告人诉讼权利的 保障上升为宪法原则。②若干州保留大陪审团审查重罪起诉的制度。 ②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纳。④认可并大规模使用所谓“答辩交易” (Plea bargaining)方式。
司法管辖 美国法院分为联邦系统和州系统。从管辖分工看,联邦系统法院管辖 的案件主要是:①因联邦法律、条约或州宪法而系争的所谓“联邦问 题案件”,包括宪法规定由最高法院初审或终审的案件,以及联邦法 律规定由联邦系统的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如破产案件等。②双方当 事人为不同国籍或州籍而且系争数额达一万美元的案件,可由当事人 自行决定由联邦法院或州法院审理,但离婚案件除外。③联邦其他法 院移送的案件,以及原属联邦与州双重管辖而双方当事人台愿转由联 邦法院审理的案件;不属联邦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州法院均可管辖 ,有的州就此作了明确规定。至于各州之间的管辖,由于法律规定各 异,又有属事、属人和属物之分;与适用何州法律的冲突法问题密切 相关,是美国法中争执较多、解决较难的问题。
美国概况 美国简介 国名:美利坚合众国(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面积:9372614平方公里(本土面积)。
人口:2.703亿(1998年底)。其中白人占83.4%, 黑人占12.4%,亚洲人占3.3%。
语言:英语、西班牙语(一些少数民族)
宗教:57%的居民信奉基督教新教,28%信奉天主教, 2%信奉犹太教,信奉其他宗教的占4%,不属于任何教 派的占9%。(1989)
首都: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Washington D.C.), 人口约60.7万(1990年),其中65.8%是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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