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夜
我这人遇到的热闹事儿其实挺多的。像我们这个合资公司----“华润置地”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就挺曲折。
我们最初合资的时候,开始是与光大合作。那是1994年8月31号,我跟光大签的合资协议。紧接着,9月4号我就跟北京市签了京通公路的协议,约定由我出钱修路,市里把京通公路旁边的地给我。刚签完字,光大就不干了。这下麻烦大了,没有他们的钱,我可拿不出资金去付北京市的钱。在此之前,我曾经与华润谈起过合作。他们也说过,干!项目合作还不如公司合作。这时,我就正好让华润把光大的股权接了。如果光大干了,他们就发大财了。
就在华润置地挂牌的前一天,出了两个插曲。一个状况是:香港联交所1996年11月通过我们上市。上市的前一天,11月7号晚上,证监会突然说不同意我们上市,非说我们没有经过他们的批准。第二天就要“敲钟”了,真急呀!在那之前,我们也到证监会跑了好几趟。但是华远只是把52%的外资部分上市了,中资部分没上市。证监会说,你们的资产没出去,这事跟你们华远没关系。搞得我们还没办法。后来,吴仪老太太自己跑到朱熔基的办公室吵吵半天,说华润享受外资待遇啊,它用不着跟你证监会报批呀。最后,还是朱鎔基表态了,说:这事要有问题是我的问题,不能让上市公司对外的影响搞坏了。证监会也没就脾气了,但还是要处理我们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说要罚款100万,并取消三年资格。最后,证监会在开听证会时也把给他们的处理决定给抹了。
另一个状况是:那天11点多钟,香港八大报纸和联交所都接到一份举报,说任志强是犯罪分子,是“欺骗股民”,不能当上市公司董事长。公司上市之前,我们都是要签确认书、律师函的,要说清楚有没有犯罪记录这些事情。当时香港还没回归嘛,我们的书记是在英国大使馆宣的誓。宣完誓了,突然说我有“犯罪记录”,这不是造假吗?所以,下午1点钟,各大报纸、联交所都打电话来问我。我回答说,我是人大代表啊,人大代表本身就已经证实我没有犯罪记录了。可这么说不行,得有相关证明。于是,香港联交所通知公司,公司通知我,我们的书记为这事跑了一下午,各级都得去请示。请示完了以后,又跑到检察院去折腾半天,本来答应下午五点钟以前一定弄出来。结果,一直拖到五点半多,检察员再经过各级请示后,终于给出了个证明,说经过审查,证明我无罪,没有犯罪记录。检察院直接把这个证明发到了香港,给香港联交所确认。然后,我们的律师即刻给所有的报馆发函,说任何报纸都不能登这个消息,因为没有这事儿,如果哪个报纸登了,我们将要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不过,后来还是有一家报纸登了,那报上说:前几天我们曾接到匿名举报信,说什么什么,后来经联交所核实,说没有这件事。其他的报都没登。这才保证了第二天顺利挂牌上市。
这件事儿到现在也说不清楚,也不知道是谁写的匿名信,发了十几封。
为这事,我们书记跟区里说过多少遍,区里说,这事没办法重新弄了,党内处分按照规定也没法给你取消。可你当了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就已经证明你没罪了。但是,人家联交所、香港人不理你那套,所以,最后还是由检察院出了证明。但是,以后像这样的事儿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冒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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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与政协委员
我当人大代表是很认真的。我们总公司当时是在新街口选区。跟我一个选区的另一位代表是个当居委会主任的老太太。我们俩还一起到她们居委会那一片儿,挨家走访,到单位去走访,征求意见。她都六十多岁了,还跟我挨着家走,告诉我:这家最穷,去这家,那家最穷,去那家。记得第一次走访时,那儿什么都没有,穷得不得了,得走出老远才能找到公用电话,太不方便了。公用电话对老百姓还是很有用的。于是,我就给她们那里安了两部公用电话。那时候,安部电话要五千多块钱吧,反正很贵的,还得拉电话线。我跟她们说,我出安装公用电话的钱,再收钱就是你们的事儿了。
还有件事儿,那时老百姓在大街上跳舞健身,我给买了收录机、磁带、喇叭。小区组织各种活动,就等于有音响了。那时候,音响设备不如现在这么好,有个收录机,再接个大喇叭就行了。这两件事儿,都是十四五年前的事了,选民们高兴得够呛,以后老想选我,还说,可找到个“财主”了,能帮选区干点事儿。后来,我们公司改为阜外这个选区了。有点什么事儿,居委会也跑来找。那时候居委会真穷,没钱。作为人民代表,当然可以向区政府反映,让区政府解决。可是小小不然的事儿,报区里,还有好几道关,一般来说,我们公司或者个人能解决了也就算了。
像我这种人大代表,企业的代表,大部分都要承担这个社会责任。因为选区是你这个企业所在地呀,周围选民共同选的你嘛。我们集团人多,基本上我们能得半数以上选票,但是你不能不照顾周围选民啊,你不能刚过半数就当选吧?一般都希望票数高点儿啊。所以,街道就出来做周围居民的工作。居委会主任就跟居民说,哎,我们选谁谁啊,他帮我们办了什么什么事儿。
人民代表是必须管本选区的事,比如,我是西城区人民代表,是西城区选的,我得为西城区说话,这是必然的。你要是新街口街道的,就得为新街口说话。人民代表是一层一层选上来的,代表只为选区服务,一个选区里,老百姓或者工厂、单位有什么意见,例如弄个公共厕所啊,弄个什么东西,遇到这些生活中的事儿,他们就把人民代表当真了。
政协委员则不固定区域, 没有区域限制。政协老组织“专题考察”什么的,一般都是大事儿。当然,如果人家知道你是政协委员,也有人来反映具体的问题。而且,你涉及哪个区的事儿都行。政协委员不是按票选的,是按“界别”划分的。
我的感觉,人民代表的水平、素质是低的,是在大平均数以下的。人民代表里头,水平、素质是高的高、低的低。很多现任的官员在人大里,像区长、副区长、书记、副书记,都是人民代表。但是,它底下还得有最基层的代表。人民代表选举有规定,必须有最基层的代表。最基层代表素质就很低了。你说,居委会主任,她除了要个公用电话或者什么,能想多少国家大事儿?西城区的规划,她能看懂吗?再比如,从工人中间选上来的,像什么清洁工啊,你再让他提高也提不高了。这种人比例占多大?很大,可能有三分之一。
政协委员,则大都是知名人士。不管他在哪个行业里头,他都是知名人士。即使他大的方面再不行,但在他那个行业里头还行。比如某个唱戏的,在他行业里也要有点儿名气。政协都是这种人。退休干部也很多,他们退下来以后,什么都不怕,反正最多混几年,所以敢说话。在人大代表里头,没人敢说,因为他还得继续当官儿嘛。这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典型差别。你看政协提案,提什么的都有,才不管你那套呢。而且学术界的很多教授也是政协委员。这样一平均,文化层次高得很。层次偏低的是那些个体户,可能捐个钱什么的就当个政协委员,也为了要有代表性嘛。但是他占的比例低,当然有些小老板什么的,跟我们这些人混在一起以后,也有个逐渐提高的过程。而人大代表里那些低素质的人,有些是再怎么也提高不了的。但是它规定了必须要有这么高的比例。
人大政协内部的比例,大致是这样的:政协委员里共产党占三分之一、统战的三分之一、社会群体三分之一。人大代表呢,是基层的三分之一,管理的大概三分之一,中间的那块,就是像企业、学校这些。基本上是这样分的。所以,人大代表里总有三分之一左右是层次比较低的。
上市与退出
我去华远时,提的条件是:“宁当鸡头,不当凤尾”。你要让我到华远来,我就要自己干,自己说了算。我在华远集团当副总的时候,不仅仅是集团副总,还是地产公司总经理,在地产公司还是我说了算。我们那时候叫“各路诸侯”吧,我这个诸侯是最大的一个诸侯。我经常不听集团总经理的。
华远在1995年3月才取消董事会,在这之前,董事长是陈元,马凯是副董事长。成立华远的初衷,实际上是要突破体制的。虽然对我们还是有体制控制,但是我们叫“计划外全民所有制”。区政府开始就是这么批的。“计划外”,就是不管你,给你个“全民所有制”牌子,让你好办事。客观上,当时还突破不了体制。我们到1992年才列入编制,华远成立快十年我们才列编。1992年前,我们一直以为华远是处级单位,因为在区里是按处级单位管的。那会儿不是有“控办”吗,买汽车得通过“控办”。我们在申办购置车辆时,发现没有我们的“编制”啊,也就没有我们的“指标”,这才给我们补办。然后,进行国有资产登记,我们也登记不上。因为我们没有国有资产投资,最早华远是从区联社借的20万贷款,早就连本带息还掉了。而国有资产登记有一项是“资金来源”,有一项“国有资产投资”。那一栏不填,就根本列不进去西城区的国有资产表。名义上我们叫“国有资产”,可实际上列不进去,又不算是国有资产。最后,区里没办法,到1998年,才用“返税”的方式,给我们退税7%,相当于6800万,把这个作为一部分国有资产资本金,华远才名正言顺地变成了国有资产。但这么一转化,等于好几十个亿全归了区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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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一开始是“跑马占地”。不过,在1985年以经营为主的同时,我们就开始向“资源”转化了。我们当时认为有两个资源:第一个是银行,可以参加金融市场;第二个是土地,要参与房地产。这实际上是我们的一个转变。等到1988年、1989年时,我们就已经提出“三化”了:国际化、股份化和集团化,开始改变计划经济为主的这些东西了。
我们真正走向正轨,应该是从房地产公司成立以后开始的。过去华远集团和华远房地产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87年底才把人马分开,牌子分开,1988年3月正式注册了华远房地产。1992年股份制改造,半年后正式获批,这是第一个大飞跃;1994年开始合资, 1996年底在香港上市,前前后后从境外一共拿到5亿多美元,有了第二个大飞跃,我们的地位一下子就蹦上去了。在1997年、1998年资产规模就是全国第一了。万科那时候大概只有我们的1/3,2000年我们用华润置地收购万科以后,万科才发展起来。
宁高宁当时是华润创业的总经理,他完全是靠自己干出来的。他也当过兵,当年考中美联合培训,在大学生里他考了第九名吧?他到华润以后就说:凭本事干。我觉得,在中国商界里头,我认为他是水平最高的之一。后来他提出分手以后,我们才分开的。
要说当时分手的直接原因,首先应该是资本金问题。1998年朱鎔基上台开记者招待会那天,香港股市暴涨。这之后第三天,我们增发了一次股,拿到八个多亿人民币,折合一亿多美元。按照合约,所有在境外的扩股融资,应该把钱给我用。但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们发行的一亿七千万美元的可换股债,价格跌了下来,还不上账了。宁高宁就要华润置地先还这个钱,没把资金给我。当时,我已经铺了一批项目,需要付钱啊。由于资金不到位,他想让我把一个大项目先放下。这个项目一期工程已经付了八千多万元了,我当然不干,坚持把一期工程干下来了。因为违约,又增加了两亿四才把合同拿下来。另外又赶上北京市1998年出台一个改“实物拆迁”为“货币拆迁”的政策。我们正要拆迁一个有1700多户的小区,有三十多万平米的拆迁房。等房子盖了,钱也扔进去了,那边股东不给钱,我们没有了流动资金;这边的拆迁户要搬走,突然变成要给他们付货币了。当时的局面是,那边亏损了一笔钱,这边又要支付钱。我的资金流断了。所以,房子得亏损着卖,当年利润就下降到只有九千多万元了。而前两年都是三个亿、六个亿的利润,这一下“砰”就掉下来了。于是,股民就开始不干了。如果有那八个多亿资金,我们马上就能起来了。因此,在这个事情上我们和华润创业开始发生争执。这是第一个分歧。
第二个分歧是他们进行财务重组。原本我的股权是在华润置地里,可他们自己内部做一系列调整之后,把很多东西,例如华润大厦什么的,都装进了这个上市公司。根据合约,要经过我的同意才能做股权转让。宁高宁实际上是把华远股权从分公司持有变为集团持有了,本来也没什么大错,对他来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所以他们认为这不是“变动”。但实际这是“变动”。
华润是1946年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它算是财政部“001号国有资产”,每年要给财政部上缴利润,但是它又算“外资”。这个变动的结果是什么呢?华润集团直接控股以后,就是要按他“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来进行管理。华远集团虽然也是国有资产,不过在香港那边儿是按上市公司办法办理。我们的分歧虽然核心是资产争议,但在管理上也出现了一些矛盾。结果意味着我连发奖金都必须经过华润集团批准。董事会里他们占有六个代表席位,我们只占有五个。他们完全可以通过董事会表示意见,通过董事会批准就可以了。但是董事会通过的东西还让我上报?我是上市公司,我凭什么给华润集团上报,凭什么要华润集团批准啊?这违反上市公司的规定啊。虽然华润和华远都是国有资产,都持有香港上市公司华润置地的股权,但是,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还是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定办才行。其实,我要在香港告他,他是没道理的。同时由于改为集团控股,集团不了解公司原来的情况,于是就要来审计等等,这样就出现了一大堆问题。
第三个分歧是“万科”的事情。收购万科公司,本来应该是我直接收购的。早在1997年第一次收购万科,是由华远收购,但没成功。后来,宁高宁用华润置地来收购,等于一个上市公司持有两个公司的股权。万科提出要发二十亿的债,证监会提出存在关联交易没批准。于是,他们就写了一个关于不存在“竞争性交易”的说明,说:万科是全国性的,华远是北京市的,不能出北京,所以没有竞争;然后又说,都在北京,万科仍有优先权。上市公告就是这么登的。这些他们事前都没告诉我们。于是,我就不同意了。我召开董事会,写了个董事会决议。港方的董事当时也签字了,在职的人都同意,等于是七票同意。因为在职的人都觉得,万科这么欺负我们,不行。我说,我要到证监会告你们。你们起码应该跟我们董事会商量。涉及我的事儿,你不跟我商量还行?华远怎么就不能出北京?而且为什么华远在北京拿地,万科还要优先?于是就开始闹起来。大概是2001年1月,我们几个华润置地的股东、董事在香港一起开会,从晚上九点钟一直吵到早上四点多,后来还是决定各干各的算了。我没意见,于是回来就做区里的工作,等区里批下来以后,我们就和他们签了分手的协议。2001年9月6号,我们两家正式协议分手。
分手前那一段时间,我确实栽啊,因为1999年利润大幅下降,没完成指标。宁高宁跟我说,有两种办法解决:一个是你们自己换总经理,一个是我们给你另请一个。我说,你们要换总经理就换,我没关系。我还把区委书记叫去一块儿吃饭,直接对宁高宁说,你把这个事儿跟区政府说清楚,要不然我辞职了,区政府还不知道。后来就这么定了,我就辞职了。2000年4月,华远就换了总经理。
当时宁高宁是想把万科和华远这两个公司合并以后,让我“升格”管两个全国性的房地产公司——万科、华远,但不再兼华远的总经理,实际上就变成华润的人了,在华润置地当总经理。其实,我本来就是华润置地的董事总经理,只是要我脱离华远,交给别人就行了。当时,宁高宁给我开出很高的工资,对这个建议,我没同意。我说:那不行,我不干。我宁愿要华远,我不拿华润的钱。后来,就这样分手了。宁高宁最后给我保留了个董事席位,说:你是华润置地的终身董事,给你顾问费,这边有什么事儿,你来帮忙。于是,我就签了个顾问合同,帮着他们选地啊、决策啊。这样大概拿了两年顾问费。2003年的时候,土地实行招标化了,我说:我不能拿你的钱了,我们之间老有竞争,投标啊、土地竞争,有很多项目,我们都同时去投标,让我怎么说啊?于是,我就辞了华润置地的董事,不拿这钱了。
大部分的合资企业,面临分家都会吵得一塌糊涂,其结果是两败俱伤。主要问题是有些人不接受“契约精神”。我认为,既然签了合约,怎样签的就应该怎样执行。就分手而言,我们跟华润创业是遵守合约的。我们也算是国内企业目前最成功的一个进入合资——进入上市——又把公司和平地卖掉——再把品牌收回来的企业。很多合资企业,合资以后被人家灭了,品牌也没了,大多是在两败俱伤的情况下分的家。我们是友好协商,和平分手的。当时,我们的股票价格并不高,但是对方给我的价格,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符合国有资产转让规定。而且,我们的企业现在还叫“华远”,把品牌收回来了。现在,两个企业都发展得不错。像我们这样经历了合资、吵架,然后又分手,而且各自都干得挺好的企业,基本上是鲜有另例的。
十年一轮回
华远从1992年开始股份制,1994年和华润合资,1996年操作华润置地上市,到2001年,又重新回到二次创业华远,整个儿转了一个圈。所以,号称“十年画圆”。
这十年给我的教训就是,无论合资不合资,你都得控股。他们实际上是有点儿违约的。合约上明确规定,第一届董事会不能换人。因为上市的缘故,为了稳定,他们就把合约延长到2000年了。也就是说,实际按照合约,在2000年之前,他们是没有权利换我的领导班子,也不能换总经理。
我们十年画这一个圆,对华远来说,第一个,不管怎么样,通过资本运作、上市,原来我们的个人股呢,基本上都用三块多钱回购了。所有的私人股权,大家都赚了一笔钱。第二个,公司也赚了一大笔钱。当初入资的时候,评估只评了八千多万人民币,后来搞增资扩股,又装一些东西进去。等到把所有股权都卖了,差不多卖了一亿美元吧,还是赚了一大笔。所以,我二次起家的时候,根本不缺钱,起始资本比较高。对于我本人来讲,也获得了一些和外资啊、基金谈判的经验。为我们以后再进入上市程序,建立了很多渠道,也学会了资本市场的一些东西,包括西方的会计制度什么的。我们的财务,经过锻炼以后,东西方的会计制度都已经运用得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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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二次创业”时是房无一间,地无一垅,全部都是重新开始。公司中间有段时间叫“华远新时代”,因为工商局不同意只用“华远”这个词儿,必须加几个字,因为怕新旧之间有财务纠纷,有法律问题。一年内如果没有任何纠葛,才能重新恢复“华远地产”这个名字。第二年,工商规定的期限一过,我们就改回叫“华远地产”了。
新公司成立的第二年,就实行了股份制改造。融资、个人股、公司股,这些都搞了,都是经过区里批准的。但是,国有股现在还是最大,占百分之六十。我说的是“区属”国有股。其实,我最不愿意国有控股了,因为我得说了算呀。但是,我们现在还是国有控股。公司现在有好几个股东,包括“首创”、“北控啊,都是我们的股东,华远集团公司的国有股仍然是最大的。下一步,等完成上市后,华远集团可能还会持有百分之四十四的股份。因此,要想说了算,就得有一个“股东控股率”。否则,人家在董事会占多数,你就不能做到说了算。
我要控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按我对市场的判断做决策。比如对中国市场的分析,我们很正确,他们并不正确,但是人家说了算就没办法。我认为中国市场好得很,你就豁着干吧。例如1998年开始“房改”,本来只要呼呼地卖房子就行了。可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他们不干,非让我停了,后来他们也承认错了。现在,他们不能不承认,华远仍然是个好公司。不管怎么样,这两年,我们利润一点儿不比它少啊,增长速度一点不比它弱啊,营业额也比它高——如果这次上市以后,可能也不会弱于他们。
这些年的市场经验,从宏观上讲,我觉得是离不开资本市场,一定要进入资本市场。新华远地产前三年,没有太多利润,因为项目都还没竣工呢。但到2004年就开始有收获了。2004、2005、2006这三年,利润都是以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速度增长。有了三年业绩之后,我们就开始倒腾上市的事了。
现在的地产行业,最重要的是产业集中度不够,每一个企业的规模都很小。这两年上市的,都是在迅速扩张。所以,利用资本市场这条路,一定要走。我们过去就认识到这个问题,现在还是这样认识。别人进入资本市场以后,发展很快,很快就把你扔到一边了。当年万科的总资产才二十六亿,而我们是八十多亿。华润当了万科大股东后,有了扩资能力。现在,发股、发债,华润都跟着买。只有这样,华润才能保持它的控股地位。我跟华润分手以后,万科就呼呼往上涨。现在它的市值已经超过七百亿了,弄不好今年能超过一千二百亿。我们的差距就越来越大了。我们如果完成上市,市值也还到不了二百亿,而现在我们才三四十个亿。所以,差远了!我们上市后,再扩股几次,很可能也就“噌噌”翻着番地往上上了。现在我们根本就没有追赶能力,几年时间就被人甩到后头了。2001年,我们还比它大那么多呢,但是我们很快就掉下来了。所以,一定要利用资本市场。
再一个,国家实行拍卖土地制度,你没有资本市场支持,拿不到更多的土地储备,根本做不了项目。目前,我们的土地储备只有五、六块,可人家恨不得有几千亩地,差远了。所以,没有资本市场支持,根本就不行。
全国现在六万多家地产公司,已经上市的不超过一百五十家。凡是上市的地产公司,都是第一团队。我们公司还是在地产公司中的第一团队中。我们上市以后,就有了追赶的可能了。现在,我在规模上可能永远追不上万科,但是,我的效率高,因为我单位平方米的利润高,管理成本低。
以天下为己任
文化大革命对我的影响,可以说是让我们明白了不能盲从,特别是政治立场方面。就说“六四风波”吧,我们的感觉就像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们坚决反对跟着那些学生乱跑,当时公司党委专门做过决定:谁去参加这个活动,就开除谁。那次的学生运动有什么政治主张吗?其实没有。我们认为,他们是在瞎胡闹,没有任何意义,对中国的进步没有任何好处。你自由了,但你限制别人自由了。当时,戒严部队进入北京的第一个团,就是我们团。我当工兵排长的时候的侦察排长,那时候已经当团长了;我当参谋的时候的绘图员,也已经是团参谋长了。还有好几个营长都和我很熟。部队开进天安门广场,推倒那个“自由女神”像的就是他们。我们团是第一个冲进去的,后来驻扎在六部口。还救了别的军的好几个被扒了衣服的军长、师长。338团来接防我们团的时候,就住在中国大剧院工地的那个大坑里。
我们团的人说:过木樨地桥的时候,他们的子弹和枪根本不在一起,除了干部枪里有子弹以外,战士枪里都没子弹。当通知可以开枪的时候,他们都已经到天安门了。参谋长命令冲的时候,用的全是棒子、木枪什么的。他们把所有的自行车全都推到了,让老百姓过不来。后来,我们团两千多人进了天安门以后,木樨地那里才开的枪。具体情况到底怎样,这段历史啊,可能永远说不清楚。我们一个营长脑袋上戴了钢盔,都被打得头破血流,但愣是打进来了,那战斗能力是真强。后来,我们团下来休整,338团上。他们没有部队的车,我还送了北京吉普给他们,蔬菜什么的也是我们送的。
没经过文化大革命的学生,他们以为又要“整顿”了。我们觉得不管怎么样也得用和平的办法解决。共产党有错误,虽然有巨多的错误,错误犯得不得了,但是,还是能改进的,还是在逐渐改进嘛。我们虽然总是自认为在以“天下为己任”,但绝不会去盲目跟从社会上的风向,我们有自己的思想、立场,这一点,还是得益于经历过文化大革命。
中国历史上是最看不起经商。但是,我一辈子受“商”的影响,因为我父亲一直搞供应工作,他对我不能说是没有影响。在这种影响下,我产生了一个理念:就是这个供应体系呀,一定要变成民间供应体系,而不能再以国家统制供应体系为主。我复员时,不想受体制约束,想自己干点儿自己想干的事儿,就是想干这些事。
我在文革中、在部队看的写第二次世界大战、写朱可夫的书就很有意思。朱可夫的风格对我影响很大。朱可夫就有点儿像“鸡肋”似的:我就坚持自己的意见,你让我干我就干,不让我干我就撤,但是,我得做我自己。这个影响是比较大的。我在部队,就是坚持我自己的意见。后来发现,在坚持自己意见的情况下,是不能进体制内,一定要到体制外去。所以,我复员以后,宁愿在体制外做这些事。那时,我觉得受体制管制,比如部队这一套东西,让你有很多想法实现不了。我为什么被视为“鸡肋”呢?就是因为我提了很多好主意,有些他们会采纳,但是,得以他们的方式采纳,而且他要不同意的话,你的想法就不能实现。
我们这代人不管怎么样,还是有一条底线。现在年轻人常常搞不清楚你的“底线”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实际上最有条件以权谋私了,但是我们能守得住“道德底线”。对我们来讲,就是社会责任感。我最近写个东西,还没写完。没人约稿,就是我自己写。写的是改革不能倒退,改革不能走回头路。我看了看,已经100多页了,不是一篇文章了,都快成本书了,还没写完,刹不住了。想要写的还有一堆话呢!我们这代人,可能比较愿意思考问题。这一代人考虑社会责任感,老是“以天下为己任”。当然,“以天下为己任”之下,也有可能是错的。比如毛主席老说“以天下为己任”,其实就是他说了算,什么都是他说了算。但即使如此,我们实际上今天还是改不了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所以我说,真正的社会责任感,并不是简单地为穷人说说话就行了,而是从整个社会的变革问题来看问题。
我现在宁愿自己写博客。媒体要发表,摘我的博客文章就行了。如果采访,他们老断章取义。对这个,我很有意见,可也没办法,人家媒体是为了要夺人“眼球”嘛。从网上看,过去反对我的人占多数,现在也有很多,但是已经不占多数了。有人写到:“过去觉得你不好,现在看来,觉得你有点儿道理”。慢慢地转变的人很多。避免断章取义,这很重要。
要说舆论影响,实际上,我们不仅是想取得“效益”,我们还坚持要能影响政府、影响政策。我们的各种研究报告,应该说是全国第一的。这都是学术,我们是五个单位共同出钱,请各个方面的专家做的。我们已经坚持好几年了,每季出一个专题,每年出一本。现在,在国内,像中办、国办,建设部、央行,都点名要我们这个报告。大量的研究机构也在用,可气的是,有的单位用我们的报告,连出处都不注明。有些人反对我,但是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报告确实是最好的报告。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定期报告,像英文缩写版就八万多字,已经进入哈佛大学档案馆。国外的研究机构、很多图书馆,也收藏我们的报告。
我们任何一份报告,在第一页都写上“本人负责”、“学术论文”、“严肃精神”这些,报告者得承担责任。虽然是利益群体出的钱,但是我们的报告是精神独立的,并不按照商家的意见做。每年四个报告:三个季度的,第四季度的就变成年度报告了。然后还有四个专题或者五个专题。写报告的也不是一拨人,东南西北,哪儿的都有。谁撰稿,谁负责任。这就要有一个基础,就是这个东西必须是真实的。我随便引用这些报告中的数字,基本都有把握,因为错了一定会有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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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房地产
今后十年、二十年,中国地产业的发展?
我们判断,2020年以前是高峰期,以后开始趋于下降或趋于平缓。2020年之前是不会下降的,一直会是个上升的过程。这主要是跟人口有关系。一个最基本的情况是,1950年代,我们是第一个婴儿潮,这些人到1970年代、1980年代开始生第二代。1970年代和1980年代,是人口的第二个“婴儿潮”。两个婴儿潮是联系在一起的。从住房角度看,从结婚到生子,是两个阶段:第一个是结婚阶段,后一个是生子和改善阶段。我们现在的一般规律是,三十岁以下是结婚阶段,住小房子;三十岁以后呢,有孩子了,开始换三居室或者大一点儿面积,进入大房子。这两个阶段的情况,能维持到2020年。以后,随着人口出生率下降,适龄人口,就是二十岁到三十岁的人口总数下降。
在国外,要分析地产,用一个什么概念呢:“家庭分裂速度”。“分裂”,不是离婚,而是说你从一个家庭变成两个家庭。从这个分裂速度来衡量住宅需求量。在我们国家来说,一直到2020年以后,这个速度才会开始下降,也就是前十年分裂速度都是上升的。不过,这还没算城市化,没算农民进城这一块儿。
从写字楼、办公楼,可以看到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速度。我们现在转移的速度快,因此,商用写字楼的发展速度也很快。这两个是一致的。看第三产业的比重就知道,每增加一个百分点,需要多少栋办公楼是很清楚的,商用办公楼是据此发展起来的。这两个分析指标很重要,但是,我们国家却不常用。
另外,我们国家有个“代际帮助”。就是年龄越大,房子的私有化率越高。比如那些老干部啊,或者是老的家庭,享受福利分房的,他们已经不用再在房子上有过多支出了,所以,他们的这一块儿支出就转移给了子女。这个转移程度是很大的,或者是把旧房子给子女,或者是买新房子给子女。在国外是没有代际帮助这一说的,基本上都是满十八岁后自己独立,连上学都是自己办理助学贷款,父母不管。他们为什么没有代际帮助呢?这里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遗产税的问题。我这个家产,儿女不能继承,也没法儿继承。像日本,他的遗产税是百分之六十二。用百分之六十多去缴税,还不如去拿按揭买个新房子呢。遗产税是没法儿按揭的,一次要缴齐。
还一个是土地资源问题,我根本不认为这是个问题。但是,国家认为呢,老是“假想敌”,总觉得要打世界大战,这没有任何道理。我觉得,今后不会打世界大战,永远都不会。国际的谴责力量和核威慑力量,是多数国家共同产生的,不是就对你中国搞的。我觉得,中国现在就老是在考虑战争问题、“十八亿亩”这些问题。错了。我赞成茅于轼的观点:拿出五十亿美元,轻轻松松地去进口粮食,可以减少好几亿亩耕地。我们现在百分之零点三、零点四的土地利用量,拿出百分之一的土地给中国人住,不行吗?应该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现在的城市用地,还不到四万平方公里。这四万平方公里比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你算算,只有百分之零点四左右吧?太少了!你拿出点儿来嘛!农民的土地私有化如果实现不了,这个地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农村一点六万平方公里的宅基地,住的人没有城市人多,可面积却大多啦。其实,有五千万亩就够了!能腾出几亿亩地来。当然,这是农村、农业政策问题了。
我的管理
对于企业内部决策,实际上我是靠“感性”。管理上呢?实际上是靠企业文化。我们华远的企业文化,基本上已经成熟了。基本上除了我们要开除的,或者是我们认为是不太行的以外,没有人会跑。离开公司的人平均还不到百分之五。这个百分比是低的。从管理学上来说,能有百分之十左右的流动是最好的,有新人进来,有竞争性,可以保持新鲜劲儿。我们这几年还好,因为是在扩大的过程当中,项目增加得多。因此,企业骨干在表现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有机会往上爬。如果企业没有扩张,就不会有这种机会。传统的增长型企业就很难有机会。上面的这个人不走,下面的人就爬不上去。扩张型的企业,年轻人愿意干。他自己知道,再干两年儿,再干个什么新的项目啊,就能当个什么官儿啊什么的。
华远有好几个内部刊物:《华远》杂志,是集团内部的;我们有《华远地产》;其他企业也都有自己的内部刊物,几乎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小报、杂志。这就是企业文化。主要是为内部职工办的,当然还有对外宣传的媒体刊物。例如《新远见》,后来被灭了。我们先是租了人家一个科技刊号,可老是通过它谈政治,最后被停刊了。
华远的制度、规范,最开始都是我弄,后来连工资表都是我弄。我对我的干部主要看做事儿的能力。有几个人,我们是专门送出去培训。所有的干部我们都培训。我们组织六十多人的班儿,上MBA。北航为我们开办的是MBA和研究生班。这七八年里,光培训我们就花了一千多万元。有次仅北大一家,就是五百万,共培训六十六人,学习了两年半。另外,我们还派到日本去了四个人;派到美国去四个人;连澳大利亚也去了。
我的员工受到比较正规的教育。我也上过几个正规学校,但都没上完。我在部队上的步校算中专学历。1984年,我上了北京商学院会计系,都是单科、单科地上的。我上了一年多,学习很认真,后来出了次车祸,骑摩托车撞倒了人,自己把腿也摔断了。从那以后,我就没再去上课,没毕业。不过,通过这段学习,我看财务报表什么的,就没问题了,财务是糊弄不了我的。我1998年上了人大法律系的在职研究生。现在学历填的就是研究生。没有硕士学位,只有毕业证书,是在职研究生,但是,相当于硕士水平。其实,我在人大根本没怎么去上课,断断续续总共就上了四堂课。我认为如果这功课不太重要,找别人替考,就无所谓。说句实话,那时候我英文确实不行。而且学法律,英文也不太重要。所以英文是别人替考的。如果这门课很重要,就不能让别人代替了。最后的论文是我自己写的。到后来考高级工程师的时候,也有人说找人替考,但我没找,因为对高级工程师来讲,英文是很重要的了。所以我就没通过,现在只有工程师的职称。
我觉得,公司的发展建立在几个基础上:
一是公司实行制度化管理。通过制度把这个企业的人员、队伍,都给管住了。原来我一直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要上市,我不能一人兼两职,现在只做董事长。现在的总经理,过去都是以副总经理的名义在管理公司。我早已经把职权都放出去了,具体事儿由他管。现在除了重大决策找我以外,我可以不管了。他们自己已经很成熟。我们的制度啊,自动化的程度已经很高了。我通过网络,每个管理环节都能看到。
二是我对市场的判断能力很强。一个公司的技术成熟性是很重要的。这行业所有的技术我一个人都可以掌握。做酒店、做办公楼、做高档公寓等等,我的眼光比较准,毕竟我在这里头扑腾了有二十多年,这些经验是别人没有的。
三是我们华远有诚信度。我们已经让所有跟我们打交道的人都放心。很多人愿意主动找我们,还有好些人是通过人家介绍来找我们合作。我们的品牌意识啊、内部管理啊、市场声誉啊,都很高。我们能把一个坏项目变成好项目,这是别人做不到的。
表面上看,我的个性很强,但是,在公司内部管理上,很少看见我批评谁。尤其是在商业合作上,我非常讲商业态度。以前我跟潘石屹合作,只谈一个小时,就解决“战斗”。八个多亿、十个多亿的交易,很简单,谈成后,就在烟盒的纸上或破信封上,大家写个东西,然后给下面人签字。因为我的诚信程度已经到这儿了。另外,有很多法律问题,别人解决不了。像我收购的好几个项目,都是三方、四方打官司的那种,大家一听说是我出面,都笑了。我“咣、咣、咣”把三笔钱搁这儿:你们都别打了,钱都搁你们账上,给账号,谈条件吧。谈好了以后,钱,你们拿走。这种事儿,别人做不了。
这样,有很多人愿意听我的。比如说,一块地,三家打架要抢,都要去投标。我说,别投标了,我做中间协调:你要是要这地,你掏钱:给这家多少钱、给那家多少钱,你们商量好。然后,其他两家撤出,拿钱走人。这种事儿,只有我能干。好几块地都是我协调的。这种事连房管局都协调不好。房管局只能偷偷摸摸地搞“暗标”,就让某一家能中标,那是瞎搞。我是在事先就协调好了。在这上头,我真可以说是“江湖大哥”。大家商量商量原则,这事儿就办了。
我要求我的员工,必须按规范办事,当然我也有很多变通的地方。比如施工,准备要挖坑,但没有开工证,正式砌砖、砌瓦,得有开工证,挖坑、挖土,坑大点儿小点儿,差不多就行了呗,先挖了再说。这种事儿是有的,但是你不能违反根本原则。这是起码的。现在我们谈合资、谈上市,大家都很放心。就是我们的信誉、我们的市场能力这些,都没的说。起码跟着你干放心,你不会干坏事儿。
企业权力和声望,实际上靠个人魅力。就是人家信任你是个有能力的人,你说了,大家愿意听你的。所以你能带领一帮人,跟着你走。另外,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不管别人说我说的是不是真话,但我说话算数,就是说不光是说真话,而且是说话算数。我说到,基本就能做到。这样,大家就信任你。起码大家看得见你在做这个事情,也认为你能做成。每年任务基本上都能完成,还超额完成。董事会现在对我信任极了,我说什么就算什么。为什么?本来给我定的任务才八千多万,我却完成了两个多亿。而且,每次都翻番地完成任务。
我个人的业余爱好是打高尔夫和桥牌。桥牌打的年头很长了,我是北京市“桥协”副主席。今年,我准备当全国桥牌协会的副主席了。虽然现在打得少了,但我一直支持桥牌运动,每年都给钱。北京女队一直是由我们赞助,她们曾经拿过全国冠军和远东冠军。
注释:
[1] 1947年4月东北所辖六省为辽西、辽东、黑龙江、松江、吉林、热河。
[2] 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司令部”
[3] “六本书”,指“文革”后期毛泽东要求全党学习的马、恩、列著作,即马、恩合著《共产党宣言》,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和《法兰西内战》、恩格斯《反杜林论》,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国家与革命》。
[4] 指录像带的两种不同规格型号。
[5] 指当时的政策开始允许技术人员周末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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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感谢“北京传奇”王波明、葛明、朱德淼等同仁的动议和参与,使《回忆与反思——口述历史丛书》能够呈现于读者面前。
在共和国一个甲子的艰难历程中,共和国同龄人的蹉跎岁月,始终伴随着国家的命运而跌宕起伏。古人云:“六十而知五十九非”。当这些“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已经“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今天,回头看,他们有太多的倾诉和感慨。
可以说,这是为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扮演了试验品角色的一代,也是为改革事业做了铺垫和牺牲的一代。前者,他们在理想主义的憧憬中奉献出了青春,结果是除了“试错”之外几乎一无所获;后者,他们的大多数也和三十年改革的丰厚“红利”无缘,而在社会利益的洗牌过程中被彻底边缘化。现实的社会需要稳定、和谐,在某种意义上需要遗忘掉他们,同时也在遗忘掉与他们血肉相连的那一段段无人理清、也无人承担责任的历史。然而,从文明传承的角度,历史难以割裂。他们青春的惨痛教训尚未理清,更重要的是当年那场“大革命”产生的机制并没有得到根本的矫枉,甚至被作为了“中国特色”在继续发扬光大。当今天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的时候,我们依稀记得一个朴素的真理,那就是:一个不能正视自己过去的民族,是永远无法真正崛起的。作为共和国的同龄人,这一代人不仅有责任率先正视自己的历史,也有义务把自已的反思留给社会。
参与本丛书创意、策划、采访、编辑、资料整理的同仁们,撇下时尚,拨开蒺藜,与那些丰富历史素材的承载者一起重返昔日巨浪的喧嚣,寻找他们依稀的足迹,聆听他们内心的独白。大家期冀以一种担当的精神,以一己绵薄之力,从这些个体的视角去了解:他们是谁?他们怎样长大?他们如何走过动荡的六十年?他们青春换取的教训是什么?以及他们今天对生命的反思。或许从他们各异的人生角度和思索中,可以或浓或淡地勾勒出这一代人粗犷的轮廓,从而对渐行渐远的历史失忆弥补于万一。这就是《回忆与反思》丛书的由来和同仁们的心愿。
《回忆与反思》丛书所涵盖的历史时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至今的六十年,丛书以这代人的红卫兵运动、上山下乡和改革开放三段主要经历为线索,以“老三届”为主要代表并兼顾上下,以北京为主要采访地亦涵盖各地,以那些深度参与历史事件以及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为具体的访谈对象。
《回忆与反思》丛书采取口述史的基本形式。为保持文体的连贯性,丛书采取了第一人称的自述体裁,需要强调的是,其中显然包含着众多采访者研究的成果和思想的结晶。目前,学术界对于口述历史这种形式的认识尚不一致,编者所做的也只能是一种探索。由于无法拉开与历史的距离,当代人完全客观地撰写当代史几乎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更何况口述历史。古罗马哲人马克?奥利略这样说过:“我们之所闻,仅仅是一种观念而非事实本身;我们之所见,只能是一个视角并不代表真理。”编者认为,用这句话为口述史定性是比较恰当的。口述历史本身就意味着它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史学研究,更不等同于“信史”,即便通过研究者的加工整理,也只能是受访者认识水平上的个人观察。相对于历史全貌和真实,每一个历史人物的口述,都难免有“瞎子摸象”般的片面和“身在此山中”的局限。因此,敬请读者留意该种历史读物的特点。
《回忆与反思》丛书在对口述史的采写、编辑过程中,编者参照当年周恩来先生在人民政协征集编辑《文史资料选集》的“三亲”原则,即以访谈对象“亲闻、亲历、亲见”的历史片段为依据。同时在访谈过程中,倡导传统治史的直笔精神,倡导不溢美、不掩恶,实事求是地陈述所闻、所历、所见。另外,丛书也参照《文史资料选集》当年“百花齐放”的方针,尊重不同个人的立场视角、思想水平和意识形态,可以“各存其是”,可以“百家争鸣”,不求全求同。需要特别声明,我们在编辑工作中采取“言无不尽、文责自负”的原则。受访者口述的内容,除文字修饰整理外,编者对其观点、认识不做修正,对庞杂的史实原则上不考据订正,最后定稿均经过受访者本人的修改和认可,其内容由受访者“文责自负”。难以避免的是,受访者的某些表述可能与事实存在着出入,对一些事件和人物的认识更可能存在着偏激、错误的观点。但这些并不代表得到编者的认同。正因为如此,读者对某些史实和观点产生异议均属正常,作为丛书编者,欢迎争鸣和投稿,也有义务、有选择地刊登不同意见,以求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历史。
另外,由于我们所从事的仅仅是民间的、业余的工作,所能征集到的口述史难能面面俱到。在实际征集过程中,我们接触到的许多有着重要经历的当事人、有过重大过错的当事人以及受过严酷迫害的当事人,由于移居国外、由于身处官场、由于“宣传有纪律”、由于缺乏当众忏悔的勇气、由于恐遭非议、由于不愿再揭开伤疤、由于保护隐私等等,尽管原因不一,结果是相当多的重要当事人并不愿参与口述历史的征集。譬如当年北京中学红卫兵三大派别之一的“四三派”的许多领军人物,大多都回绝了我们的采访,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缺憾。因此,我们也借此呼吁更多的重要历史素材的承载者加入到《口述历史》的行列中,丛书同时依据前述标准,向社会广泛征集这代人各方面传奇人物有价值的口述史。
第一册书后,附有主编米鹤都撰写的《我看第三代人》,对于本丛书着眼的这一代人的概念界定、共同经历和历史特点予以概述,供读者参考。另外编写有《北京地区红卫兵运动大事记及名词注释》,以便于读者、特别是不熟悉那段历史的读者把握历史的脉络。对于口述史中大量出现的一些专用名词、政治术语和简称,每篇均加注释的话则过多重复。因此,这些注释也采取与大事记合并,根据其出现的时间穿插于大事记之中。注释的词条以黑体字显示,以便读者查找。限于编者水平和资料限制,大事记和注释挂一漏万,错误难免。另外,当年的一些政治术语,内涵显然是错误的和不当的,却又是难以避开的,一并敬祈读者谅解。
我们深知,在如此重大的历史课题面前,丛书所能做的只是沧海之一粟,但是我们将尽力而为之。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些历史素材的收集、整理,将有助于人们未来对这段历史进行研究;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些口述史,能够使更多的人对中华民族的苦难和发展进行反省和思考;我们还希望,通过本丛书,使我们的子女对那个特殊年代走过来的父母一代有更真实和更深刻的了解。
感谢在本书策划、征集、采访、录音整理、编辑修订、校对过程中的众多参与人员:徐绥之、卜伟华、唐欣、丁东、邢小群、赵诚、墨诞、陈晓彬、阎阳生、张琦、黄晓一、奚小琪、冯荻萍等,正是由于他们的努力,才使我们能够将此书奉献于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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