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自从人类社会发展到文明的近现代,权大于法的现象渐趋式微,法高于权的理念越来越成为共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于是权贵者之贵不似以往。将高官乃至将首相总统推上被告席,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仅一九九九年不是就发生好几桩吗?法律的权威性,使权贵一词与从前相比有了变化。人可因权而尊贵,比如可以入住豪宅,可以拥有专机、卫队;但却不能因权而特殊。他们比一般人更须时时提醒自己--千万别触犯法律。
法保护权者尊贵,限制权者特殊。
所以美国总统们的就职演说,千言万语总是化做一句话,那就是--承蒙信赖,我将竭诚为美国效劳!而为国效劳,其实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意思。所以日本的前首相铃木善幸就任前回答记者道:“我的感觉仿佛是应征人伍。”
因权而特殊,将被视为文明倒退的现象,在当代法制和民主程度越来越高的国家里已经不太可能。因权而尊贵,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其中一项就是几乎没有隐私可言。其实,向权力代理人提供优厚的生活待遇,也体现着一个国家和它的人民,对于所信托的某一权力本身的重视程度,并体现着人民对某一权力本身的评估意识,故每每以法案的方式加以确定。其确定往往证明这样的意义--某一权力的重要性,值得它的代理人获得相应的待遇,只要它的代理人确乎是值得信赖的。
林肯坚决反对因权而特殊。在他任总统后,时常生气地拒绝特殊的待遇。他去了解民情和讲演时,甚至不愿带警卫,结果他不幸被他的政敌们所雇的杀手暗杀。甘地在被拥戴为印度人民的领袖以后,仍居草屋,并在草屋里办公,接待外宾。他是人类现代史上太特殊的一例。他是一位理想的权力圣洁主义者,一位心甘情愿的权力殉道主义者。像他那么意识高尚的人也难免有敌人,他同样死在敌人的子弹之下。他死后被泰戈尔称颂为“圣雄甘地”。
无论因权而尊贵者,还是掌权而放弃特殊待遇者,只要他是竭诚为人民服务的,人民都将爱戴他。但,他们的因权而贵,是不可以贵到人民允许以外去的,更是不可以贵及家人及亲属的。因为后者并非人民的权力信托人。
因贫而“贱”是人类最无奈的现象。但也有某些人断不该因贫而被视为“贱”类,从前他们确曾被权贵者富贵者们蔑称为“贱民”过。我们现在所论的,非他们的人格,而是他们的生存状态。如果他们缺衣少食,如果他们居住环境肮脏,如果他们的子女因穷困而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如果他们生了病而不能得到医疗,如果他们想有一份工作却差不多是妄想,那么,他们的生存状况,确乎便是“贱”的了。我们这样说,仅取“贱”字“低等”的含意。
处在低等生活状态中的民众,他们作为人的尊严却断不可以一概被论为低等。恰恰相反,比如雨果笔下的冉·阿让,他的心灵,比权贵者高贵,比富贵者高贵。
权贵者富贵者与“贱民”们遭遇的“情节”,历史上多次发生过。那是人类社会黑暗时期的黑暗现象,“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便是生动的写照。
限制权贵是比较容易的,人类社会在这方面已经做得卓有成效。消除穷困却要困难得多,中国在这方面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