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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谬误探讨(五)赵普“能以天下事为己任”?

宋史》(列传第十五)记载:普性深沈有岸谷,虽多忌克,而能以天下事为己任。其实,对赵普“能以天下事为己任”的褒词值得商榷。
      首先,赵普有贪污受贿的劣迹。
      司马光《涑水记闻》记载有:太祖时,赵韩王普为相,车驾因出,急幸其第。时两浙钱俶,方遣使致书及海物十瓶于韩王,置在左庑下。会车驾至,仓卒出迎,不及屏也。上顾见,问何物,韩王以实对。上曰:“此海物必佳。”即命启之,皆满贮瓜子金也。韩王皇恐,顿首谢曰:“臣未发书,实不知;若知之,当奏闻而却之。”上笑曰:“但取之,无虑。彼谓国家事皆由汝书生耳。”因命韩王谢而受之。韩王东京宅,皆用此金所修也。
      与之对比,司马光《涑水记闻》还记载了清官王明的事迹:王明为鄢陵县令,公廉爱民。是时天下新定,法禁尚宽,吏多受民赂遗,岁时皆有常数,民亦习之,不知其非。明为鄢陵令,民以故事有所献馈,明曰:“令不用钱,可人致数束薪刍水际,令欲得之。”民不谕其意。数日,积薪刍至数十万,明取以筑堤道,民无水患。太祖闻之,即擢明知广州。
       其次,赵普有以权谋私的劣迹。
     《涑水记闻》记载有:1.韩王将营西宅,遣人于秦、陇市良材以万数,卢多逊阴以白上,曰:“普身为元宰,乃与商贾竞利。”2.御史中丞雷德骧劾奏赵普强市人第宅,聚敛财贿。
      《宋史》(l列传第十五)也有相关记载:1.普为政颇专,廷臣多忌之。时官禁私贩秦、陇大木,普尝遣亲吏诣市屋材,联巨筏至京师治第,吏因之窃货大木,早称普市货鬻都下。权三司使赵玭廉得之以闻。2.上闻普子承宗娶枢密使李崇矩女,即令分异之。普又以隙地私易尚食蔬圃以广其居,又营邸店规利。卢多逊为翰林学士,因召对屡攻其短。会雷有粼击登闻鼓,讼堂后官胡赞、李可度受赇骫法及刘伟伪作摄牒得官,王洞尝纳赂可度,赵孚授西川官称疾不上,皆普庇之。太祖怒,下御史府按问,悉抵罪,以有粼为秘书省正字。
      第三,赵普,公报私仇,致人死地。
      赵普“颇为卢多逊所毁,奉朝请数年,郁郁不得志”,后来“ 以普勋旧,再登元辅,表乞居其下,从之。及涪陵事败,多逊南迁,皆普之力也”(见《宋史》列传第十五)。
      由此看来,称赵普“能以天下事为己任”实非名副其实。

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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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宋史》谬误探讨(五)赵普“能以天下事为己任”?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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