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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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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并非他人续作,而仍是曹雪芹原著,或者说其中有相当多的章回、文字都是雪芹写的,这样的人虽不算多,但是有,周绍良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但认为后四十回中多多少少还留有些雪芹的残稿或者至少有像回目、提纲之类文字的人,恐怕就要多得多了。记得我在大学教书时的同事,对戏曲颇有研究的徐朔方先生就曾这样说过。
后一种想法,最早说出来的还是裕瑞,他说自己在程、高刻书前,见过一部抄本,“八十回书后,惟有目录,未有书文”,且目录与刻本目录“迥然不同”。我已说过,这些话是为加强其论后四十回书非雪芹原作的说服力而编造的。非雪芹原作说是有见地的,但有目无文说就编得离谱了,不足凭信。
我还在以前的拙作中多次说过,在后四十回续书中,不论其文字优劣是非,都没有曹雪芹自己写的一个字,无论是回目或提纲都没有,现在仍坚信如此。因为这是可以举出许多理由来的。
一、后人看不到雪芹八十回后的书稿
曹雪芹本已写完此书,八十回后之所以成了残稿,也是因为在开始誊清阶段有五、六稿被借阅者弄丢了,无法继续抄出才致残的。而那部分未抄出的残稿一直保存在畸笏叟手中,他再也不肯拿出来示人,所以后来也未见有谁再读到过或者提起过畸笏所保存的八十回后的文字。
我根据畸笏所加的批语,查考其以往的经历、遭遇与雪芹的关系,认定他便是雪芹的生父曹。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难道我们能知道曹后来的事历?不能。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内务府奏折称奉旨准予包衣佐领人等“凡应追取之侵贪挪移款项,倘本人确实家产已尽,着查明宽免”,开列了一批人的名单,其中有曹的名字,说:
雍正六年六月内,江宁织造、员外郎曹等骚扰驿站案内,原任员外郎曹名下分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交过银一百四十一两,尚未完银三百二两二钱。
这就是说,从雍正六年到十三年,这七年多时间内,倾家荡产的曹连四百多两银子都赔不出,不得不被“枷号”追催(雍正谕旨:须得赔补完后方得脱枷),结果仍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银两须朝廷宽免,曹家一贫如洗的境况不难想见。这是雍正皇帝崩逝、乾隆皇帝嗣位才两个月内的事,也是曹的名字在清档案中最后一次出现。自乾隆元年始,便不再有这个革职为贱民者的音信了。
所以,如果那位自称“朽物”、“老朽”、“废人”的雪芹书稿保管者兼批书人畸笏叟就是曹的话,那也同样查不出他后来的踪迹。
从此书其他圈内人那里,有没有可能将八十回后的残稿流传出去呢?
不可能。因为他们死得比畸笏还早,在雪芹逝世三年后的丁亥年(1767),畸笏就说:
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虽然,这条完整的批,仅见于靖藏本,有人对曾有过靖藏本并不承认,那也不要紧,因为庚辰本中有此批,只是缺了中间“不数年”那句提及三个名字的话罢了,“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这十个字还是有的,一字也不缺。畸笏说只剩自己一个,当然是特指知道作此书内情或参加了批阅整理的圈内人。当时已无这样的人了,再往后就更不必说了。
所以,在畸笏后来离世去追随雪芹的时候,如果此残稿不是与他一起毁灭,而留在了世上,旁人见了也会当作一堆废纸随便处理掉的,还有谁会知道它的价值,将它珍藏起来呢?须知那时的曹家早不是有许多文人墨客往来的往昔了。事实上,外界也没有一丝一毫这方面的消息。由此可知,残稿恰巧被正准备续写后四十回书的人拿到,这种可能性等于零。
二、续书与脂评提示无一相合
畸笏叟、脂砚斋等批书人是读过或基本上了解《红楼梦》全稿内容的,因而在他们的批语中,常常提及八十回后的故事情节、人物命运,或个别回目、字句。这些脂评与前八十回所预示的全书结局及主要人物的遭遇(如第五回中的册子判词及《红楼梦十二曲》),行文中所埋下的伏线,或通过诗词、谜语、酒令所作的谶语式暗示,都是一致的。但如果与后四十回续书所写的种种相对照,竟无一处是能完全符合的。
贾府:原稿中写的是“将来事败”(第十七、十八、二十二回),“抄没、狱神庙诸事”(二十七),“诸子孙流散”(二十二),丫环们或死或散“日后更有各自之处也”(四十六)亦“所谓‘树倒猢狲散’是也”(五、二十二),即正文所谓“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五)。续书则写其“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一百二十)。
贾宝玉:被拘留于“狱神庙”,得到“茜雪、红玉”的相“慰”(二十、二十六)。他“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十九),正合其正文所说的“贫穷难耐凄凉”(三)或“展眼乞丐人皆谤”。“一别西风又一年”,待他再入大观园时,原来自己住过的“怡红快绿”院落,“展眼便红稀绿瘦矣”(二十六),黛玉住处,先前有“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景物,此时也面目全非,惟见一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二十六)的惨相。人去室空,甄士隐所说“蛛丝儿结满雕梁”句,正好用于“潇湘馆、紫(绛)芸轩等处”(一)。宝玉比迎春出嫁后,面对寂寞的紫菱洲更伤感地“对境悼颦儿”(七十九),伤悼已在“《证前缘》回”(七十九)中“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二十二)的林黛玉。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
续书虽写了宝玉最终出家为僧,却是《中乡魁宝玉却尘缘》,原稿是叫《悬崖撒手》(二十一、二十五),从回目就能看出不同。所以续书中的宝玉是“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被“一僧一道,夹住宝玉,说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一百二十)心情是依恋的,行为是被动的。原稿中的宝玉却是态度十分决绝的,就像甄士隐抢过跛道人肩上褡裢来背着,说声“走吧”一样,所以有脂评说:“‘走吧’二字真‘悬崖撒手’,若个能行!”(一)
林黛玉:续书写贾母薄情寡恩,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而采纳“调包计”,使黛玉误会宝玉负心,在“金玉姻缘”缔结之时,含恨而殁。这实在是以怨报德,并非以其眼泪报答神瑛甘露之惠,又如何证得前缘?原稿写黛玉悲剧实与贾府择媳无关,且是宝玉娶钗之前的事。黛玉临终时,如脂评说的“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三),跟续书写其抱怨毒憾恨之心于无尽,根本不是一回事。参看《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
薛宝钗:在原稿中,她没有因扮演“调包”对象、赢得宝二奶奶身份而落到尴尬的境地;从事态发展上说,她与宝玉的婚姻是“水到渠成”的,因而“后文成其夫妇时”,才能写他们的“谈旧之情”(二十)。只是宝钗并不理解宝玉,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一回中,她仍想以伦理道德信条去“箴”宝玉归正,可她哪里知道宝玉“已不可箴耶”(二十一)?也许这更增加宝玉的反感,促使其产生“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连脂砚都责怪宝玉过于“偏僻”,视其为“三大病”之一,说:“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二十一)这里特提“麝月之婢”是因为他们夫妻身边只有麝月一人了(二十)。这些显然也与续书所写不同。
贾元春:其册子判词称“虎兔相逢大梦归”。解说者有以为是影射康熙死于壬寅(虎)年,雍正嗣位后,明年癸卯(兔)改元的时间。又早期的己卯本及梦稿本(杨本)上,此句都作“虎兕相逢大梦归”,若是原文,则可能暗示元春死于两派政治势力的恶斗之中。其曲子《恨无常》说:“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更像她确是成了统治者内部斗争的牺牲品。脂评证实了这一点,在指出元春“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的同时,说“《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十七、十八)。以杨贵妃作比,倒未必说后来有类似“安史之乱”的情节,但她属非正常死亡而且因此导致贾府势败家亡是可以肯定的。但续书写元春之死,则是因为“圣眷隆重,身体发福”,才“多痰”致疾,仿佛她的死也足以显示皇恩浩荡似的。
贾迎春:嫁给“中山狼”受苦,都是在八十回前描写的,续书除了开始时提到过外,几乎将她忘了。只到“贾母这病日重一日,延医调治无效”时,才有孙家婆子来报:“姑娘不好了!前儿闹了场,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接着说:“岂知那婆子刚到邢夫人那里,外头的人已传来说:‘二姑奶奶死了。’邢夫人听了,也便哭了一场……知贾母病重,众人都不敢回。”(一○九)如此草草收场,还不如太虚幻境中她的判词和曲子《喜冤家》说得周详,实在未能充分体现雪芹通过迎春、薛蟠的嫁娶,来表现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脂评曾指出:
此文一为择婿者说法,一为择妻者说法。择婿者必以得人物轩昂,家道丰厚,荫袭公子为快;择妻者必以得容貌艳丽,妆奁富厚,子女盈门为快。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试看桂花夏家、指挥孙家,何等可羡可乐,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贻恨,可慨也夫!(第八十回)
贾探春:前面说过,脂砚斋有“探春远适”之批,说到“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二十二)。脂评远嫁不归之说,与正文暗示其命运的“千里东风一梦遥”、“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五)的预言完全吻合。可是续书却写她出嫁后服采鲜明地回娘家来探亲,这真是匪夷所思的败笔。倘果真可随时回娘家看看,还有必要名属薄命司吗?
贾惜春:续书中她的归宿是进栊翠庵——一幢自然环境优美的单身女子的高级别墅。这不但与脂评叹“惜春为尼”说“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二十二)的境况截然不同,也与正文说她“独卧青灯古佛旁”对不上号。栊翠庵难用“青灯古佛”来形容且不说,续书既让紫鹃陪伴惜春同去,那就也不是“独卧”了。
史湘云:有一种说法,以为原稿后来写宝玉沦为更夫,巧遇湘云,与其结为夫妻。这绝对信不得。那是另一种今已不见的文字很粗糙的续书抄本中的情节。但上世纪头几十年中,姜亮夫、陶秋英夫妇,吴宓、张宗祥等在清华大学读书或任职时还读到过,清人笔记中也有提及。后人构思这一情节,实与误解又附会小说中《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有关。
他们把“白首双星”解说成“白首夫妻”、“白头偕老”了,并以为是指宝玉、湘云。其实,它是“白首分离的夫妻”的意思,也非指宝、湘。黛玉曾疑心又出个“金玉姻缘”,故脂评说“何颦儿为其所惑”(三十一)!我们今天不要再“为其所惑”才好。
“双星”一词,在现当代或可有泛义,比如指一对明星;今天发射地球卫星还有“双星计划”;可它在从前只有一个用法,词义是固定的,即牛郎织女星。所以“七夕”也叫“双星节”。《骈字类编》中于“双星”词下,除一条“双星钱”不能算外,共收古籍例句九条,都是牛郎织女星的意思,未收的例子还能找出更多,却绝对找不到“双星”可泛指连理夫妻或两个随便什么人的例句。
金麒麟,虽是宝玉为湘云从张道士手中拿的,但后来却到了卫若兰身上。脂评正确理解回目含义指出:“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三十一)所以,梅节兄《史湘云结局探索》一文中曾揣测过,卫若兰与湘云婚后分离,是怀疑她曾与宝玉有染,疑点就起于这个金麒麟,因为它曾经是宝玉的。是否如此,难断定,但脂评有“湘云是自爱所误”(二十二)的话,倒似乎能与之相合。
这些姑且不去管它,湘云后来与丈夫分开独处,是可以肯定的。这既与其判词“湘江水逝楚云飞”和《乐中悲》曲“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五)合榫,又有其《白海棠和韵》诗句及脂评可证。脂评批“自是霜娥偏爱冷”句说:“又不脱自己将来形景”。(三十七)这里的“冷”,正寓其冷落孤寂处境。还有她“花因喜洁难寻偶”、“幽情欲向嫦娥诉”等句,也包含着同样的隐意。
续书让湘云完全“淡出”了,几乎没有她什么故事,也像写迎春一样,安排在贾母临终前来交待,让打听消息的人回来说:
老太太想史姑娘,叫我们去打听。哪里知道史姑娘哭得了不得,说是姑父得了暴病,大夫都瞧了,说这病只怕不能好,若变了个痨病,还可挨过四五年,所以史姑娘心里着急,又知道老太太病,只是不能过来请安。……(第一○九回)
这算什么?还有一点点像曹雪芹的文字吗?
妙玉:她是完全依附贾府过寄生生活的,其命运必然与贾府的兴衰成败密切相关。第四十一回,叙及妙玉不收刘姥姥吃过的成窑杯时,靖藏本有一条原文错乱难明、经红学家校读后的批说:
妙玉偏僻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各示劝惩,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岂不哀哉!(据1973年第2期《文物》中周汝昌校读文字)
校读是否合理,可以讨论,但基本意思我以为相差不远,也相信原稿确是那么写的,妙玉落难于由京师到江南途中的瓜洲渡口,也是合情理的,因为正文已预言她“终陷淖泥中”,“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读kǎnɡzǎnɡ,强项挣扎也)违心愿”。续书写她被盗贼劫持,是与贾府荣枯无关的偶然事件,且结果死活不明,并没有什么挣扎于风尘之中的故事情节。至于妙玉原本清高,后来写得不免庸俗,那是另一回事了。
王熙凤:脂评提到后半部有关凤姐的事不少,如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一回,是关于贾琏藏多姑娘头发的秘密“泄露”出来的事,其时凤姐“身微运蹇”,已无可奈何了(二十一)。她也被拘于“狱神庙”(二十七),与刘姥姥“狱庙相逢”,使巧姐得“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四十二)。还有“凤姐扫雪拾玉”情节(二十三)。其《弄权铁槛寺》一类收赃害命事,将来都要“消缴”(报应、事发),终至“回首惨痛”(十六),“短命”而死(四十三、四十四),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或者写法不同的。
贾巧姐:巧姐的命运与刘姥姥息息相关。小说刚叙起“小小一个人家,向与荣府略有些瓜葛”,便有脂评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真千里伏线!”(六)“正脉”,是指有真正血缘关系的后裔,非硬拉扯上亲戚关系的“连宗”。
怎么后来会成“正脉”的呢?因为刘姥姥的家,将来就是“巧姐的归着”(六),姥姥“后有招大姐之事”(六),招她给板儿做媳妇。这在板儿和巧姐还都是孩子时,脂评就已揭出他们原是有“缘”的(四十一)。
侯门千金的巧姐,怎么会下嫁到农村呢?因为“势败”“家亡”时,“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五)将她卖到妓院里去了,即甄士隐《好了歌注释》中说的“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一)。刘姥姥要将她从火坑里救出来,必然要承受乞求于人和招为媳妇的种种巨大压力,幸亏善良的有侠义心肠的“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六)。
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有一条脂评,是针对姥姥为巧姐取名时说过“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的话而发的,评曰:
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第四十二回)
既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的预言应验了,该感到庆幸才是呀,为什么批书人倒“心伤”起来,要“哀哉伤哉”呢?就因为巧姐在获救前,已“流落在烟花巷”,受到摧残了。这在当时有很深封建贞操观念的人看来,是天大的不幸,已无“吉”“祥”可言。刘姥姥之所以要“忍耻”,这便是重要原因。巧姐遇上“恩人”终于成了在“荒村野店”里“纺绩”(五),过着自食其力生活的劳动妇女。
续书写巧姐的曲折,只有一场不合情理的虚惊,最终嫁给“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当媳妇。“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些将来怎样升官,怎样起家,怎样子孙昌盛。”(一二○)
李纨:脂评对李纨的命运提示不多,一是在《好了歌注释》“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句侧批“贾兰、贾菌一干人”。贾兰的官运从李纨的判词和曲子中可得到证实,所谓“到头谁似一盆兰”、“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贾菌的腾达,续书中根本没写;二是对李纨判词、曲子个别语句的评赞,如《晚韶华》起头“镜里恩情”,说丈夫早死,夫妻的恩情已是空有其名,批曰:“起得妙!”对判词末句“枉与他人作笑谈”,批曰:“真心实语。”总之,是对第五回中预言的肯定。
预言中有关她命运的关键句是“也抵不上无常性命”和“昏惨惨黄泉路近”。其曲名也有恨“韶华”来得已“晚”的意思。虽然“黄泉路近”,有人以为非指李纨,乃说贾兰,且不去争辩死者是母是子,但总不会像续书所写的,贾兰考中一百三十名(尚未放官),“李纨心下自然喜欢”(一一九)作结束。
香菱:其册子有画:“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判词有“自从两地生孤木(脂评: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乡”,寓意很显豁:两个“土”字加上一个“木”是“桂”字。这是说自从薛蟠娶夏金桂为妻后,香菱就被迫害死了。第八十回,既写她“酿成干血痨之症,日渐羸瘦作烧”,且医药无效,接着当是她“香魂返故乡”,亦即所谓“水涸泥干,莲枯藕败”(香菱原名英莲;藕即莲根,又谐音配偶的“偶”,乐府民歌中常见),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拟目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续书中还让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汤里下毒,要谋害香菱,结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颠倒了原著的构思。
袭人:续书写袭人,是贬得很厉害的,她直到最后宝玉出家为僧了,才想死节而没有死成,嫁给了蒋玉菡,被续书者嘲讽一番结束(一二○)。雪芹原稿中却写她因贾府发生某种变故,迫于形势而离开宝玉嫁人了,可能还出于自告奋勇,因为脂评有“袭人是好胜所误”(二十二)的话。她走后还嘱咐留住麝月,有脂评说:
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第二十回)
她与琪官(蒋玉菡)夫妻俩,不忘旧日情义,一直都关照着贫困中的宝玉夫妇,故“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二十),对“有始有终”,也有一条脂评说道: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第二十八回)
凭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与续作差异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写出来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举了;没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与续作各异,比如鸳鸯,我写过《鸳鸯没有死》一文。总之,续书文字与原作预言、脂评提示无一相合者,这也证明在后四十回书中,确实没有雪芹写的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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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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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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