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过程评价】
1、小学生高年级习作评价目标
《语文课程标准》要求作文教学评价“要根据各学段的目标,综合考查学生作文水平的发展情况,应重视对写作过程的评价、情感与态度的评价”;“重视对写作材料准备过程的评价,不仅要具体考察他们占有了什么材料,更要考察他们占有各种材料的方法”;“重视对作文修改的评价”。
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中,记实作文的评价包括常规性习惯能力评价目标和每一次习作的评价目标。
常规性习惯能力评价目标:
●能用观察、调查、访谈、实践操作、阅读、思考、资料检索搜集等多种途径来搜集生活中真实的资料;
●坚持进行课外阅读,主动搜集积累语言和各类资料;
●日常生活中主动观察探究生活,坚持记日记,及时记录自己生活中的真实发现和独特感受;
●乐意用书面方式来与他人交流、分享自己的发现和感受。
每一次习作的评价目标:
●每一次习作前已经占有真实的客观材料;
●习作内容是真实具体地客观事物和自己独特的感受、个性化的思考;
●根据习作材料性质、交际情境的需要选择合适的表达方式;
●语言通顺,比较准确地表达事物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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