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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教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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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 ●老舍为何要写北京的物产、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 ——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人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这最后一句“真想念北平呀!”还有一层更深的含意: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念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现在我们来体会一下老舍的语言有何特点? ——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 ●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像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蜒,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有物有情,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知识拓展】 ●写北平的散文很多,文学大家中,堪称上乘之作的要数郁达夫的《故都的秋》。现在我们就《故都的秋》中的片段和《想北平》作一比较阅读,就其异同方面进一步欣赏大师们的典范之作。 故都 的 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芙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采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暗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请同学们就其主要方面鉴赏这两篇散文的异同点。分小组讨论,由代表发言。 ——两文皆流露出浓厚的平民意识。《故都的秋》选取的是北平最平常的民居、平常的牵牛花、无声无息落满一地的槐树的花蕊、叫声凄切的寒蝉以及“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可以说,一切都那么平常,那么亲切。那么富有地方特色。为何不选别的•我想这与作者具有的平民意识是分不开的。而以平民文风著称的老舍在《想北平》中依然流露出他一贯的平民意识。文章写到了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而且物美价廉。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分赞美,令人深受感动。 ——两文都运用对比手法对故都进行烘托。《故都的秋》中,郁达夫拿南国之秋来与北国之秋作比,因为郁达夫是南方人,这样对比。自然真切得很。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老舍呢,好像觉得国内的城市很不够味,干脆将列为“欧洲四大名都”的伦敦、巴黎、罗马和堪司坦丁堡来作北平的配角,越发衬得北平的那种复杂而又没有边际的特点突出了。最关键的是北平的特点令作者心安,回到北平,就像久别的游子匍匐在母亲的脚下一般恬适、平和和满足。而且老舍在写到北平的果子多时,还特意拿了令人产生隔阂的美国橘子来和新鲜上市的带有浓厚自然气息的黑枣、柿子作比。相形之下,那分北平人特有的自豪感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到此处,读者仿佛看到了老舍先生脸上的那分自得不已的神态。
●以上总结的是共同点,那不同点呢? ——我们知道,郁达夫出生于浙江,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他喜欢故都北平,是在与其他城市作了比较之后得出的,是出于北平的氛围与他的喜好、他的心境相吻合的情况下的喜欢;而老舍对北平的那分情慷就不是如此简单了。因为在老舍心中。对于北平,已不能仅仅用喜欢来描绘,简直就是热爱。老舍生于斯,长于斯,由他来写北平.那分热爱是从血脉里流出的。正如他自己所写的一样:“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他写到动情处,竟忍不住要落泪了,那是怎样的一分深情啊,只有久离故乡的游子才能体会得出。 ——两文写作的切入点也不同:《故都的秋》写的是北平的秋天,表现的是作者欣赏的那种秋姿秋态秋声秋实秋意;而《想北平)则信笔拈来,选择整个儿与作者心灵黏合的那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以及它们承载的情感来写。可以说,“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课堂小结】 老舍确是用文字绘画的丹青妙手,勾描人物,涂抹风景,无论笔墨或浓或淡,那力透纸背的功夫、那神气活现的韵味,一看便知只能是老舍的。老舍的散文也不外乎写景、记人、抒情、说文、论事几类。而且文中的细节又全是那么平凡,语言还朴素直白到平民百姓看了会觉得自己也是当大白话作家的料。想一想,老舍得运用何等的艺术手段,才能使一个个见棱见角的方块字鲜活起来!他不会用字典里的现成词汇去掉书袋,也不会为诱惑读者故意雕饰;他不板面孔、摆架子,也不云里雾里地说空话,而全凭思想牵着笔头,化技巧于无形,自然、率真地从心底流淌出来。
【布置作业】 就一些具体的人、事、物写一篇有关家乡的散文,要做到言之有物、真情流露。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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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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