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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皇子之谜:包拯智断宋仁宗的风流债

  宋仁宗只得下令要赵槩和包拯两人重新审理这个案件。包拯亲自审讯冷清,并且广泛开展调查,花了几个月时间,终于搞清了事实。冷清的母亲王氏确实是宫里放出的宫女,也确实被宋仁宗赐予过龙凤抱肚。不过出宫后嫁人,先生过了一个女儿,以后才生了冷清,因此完全可以排除冷清与皇室的任何血缘关系。冷清长大后不务正业,听说宋仁宗长期未能得子,就倚仗老妈的那个龙凤抱肚,开始在街巷里自称皇子。原来他只是在家乡行骗。有一年,他流浪到潭州(今湖南长沙),遇见一个叫高继安的道士。那个道士明知道他实际上不可能是皇子,但却觉得这也是奇货可居,便资助冷清置办行装,和他一起到京师来试试运气。当冷清被抓进开封府后,高继安又指使他装疯卖傻,逃脱罪责。
  包拯向宋仁宗报告,请求立即将冷清和高继安斩首示众。宋仁宗犹豫了一段时间,没有做出决定。包拯再次上奏,陈说利害,尤其是提到此案不立即从重判处,唯恐天下“奸邪”之徒别起事端。皇祐二年四月,宋仁宗终于批准对这两个政治诈骗犯执行死刑。一件传得沸沸扬扬的奇案就此了结。

  和历史上许多皇帝一样,宋仁宗也常常会按照“枕头风”的风向来决定人事任免。他在众多的妃子中最宠爱张贵妃,于是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坐着“直升机”一路飙升,担任过几次地方大员,很快升任相当于财政部长的“三司使”,同时还兼了几个有俸禄的官衔,在北宋的外戚任命史上创下了绝无仅有的记录。

  朝臣们认为张尧佐毫不称职,任用外戚也有违祖制,要求皇帝撤张尧佐的职。在这场谏争中,已经升为御史中丞的包拯自然站在谏争的第一线。争论达到高潮时,包拯曾站在仁宗跟前,滔滔不绝,唾沫星子横飞,溅了皇帝一头一脸。仁宗气得说不出话来,拂袖而去,回到后宫对张贵妃发脾气:“你只知道让他官升宣徽使、宣徽使,就不知道现在的御史中丞是包拯!”这场弹劾成了一场持久战,张尧佐的官职也随“战事”而沉浮,直到张尧佐生病去世才告终。而包拯在这次“弹劾战争”中的表现更引起了宋仁宗的注意。

  宋仁宗是一个好皇帝,他并不因为包拯敢于断自己的家务事而生气,更没有给包拯“穿小鞋”,他知道包拯是忠臣,包拯的谏争是为了朝廷的利益。

  包拯进京任监察御史,是出于大臣王拱臣的推荐。当时王拱臣是反对范仲淹“庆历新政”的朝臣首领之一。而包拯对于这场“庆历新政”的改革,完全是出于公心的就事论事。范仲淹的改革以整顿吏治为第一目标,在他的主持下,朝廷决定向各地派出按察使,专门监督地方官吏。很多朝臣反对这一举措,认为是一项“苛政”。包拯担心的是范仲淹派出的官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而且按察使权力过于专断,有可能因人废事,因此他上一个奏章《请不用苛虐之人充监司》。反对“新政”的朝臣们以为包拯是自己的同党,也随之大举弹劾范仲淹。可不久,到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新春,范仲淹罢相离京,新政失败,保守派正在弹冠相庆之时,包拯又上了一篇《请依旧考试奏荫子弟》,要求维持范仲淹对于引朝廷恩典获得任官资格的官宦子弟进行任职考试的制度。

  显然,在包拯的眼里,朝臣没有派系党争之分,他看到的只有事实与道理。宋仁宗很欣赏包拯这种不看人情世故的风格,后来给他一个“知谏院”的差遣,专门负责向皇帝谏争政务。包拯到任后,给宋仁宗的见面礼是一道奏章《七事》,请求皇帝在用人上区别奸忠、不信朋党、信用贤能、治奸妄之人、用人不疑、访才用贤、起用贬逐之臣,几乎与范仲淹“庆历新政”所提倡贯彻的用人原则如出一辙。

  当时的宰相是大文豪宋庠。他执政7年,一没贪赃枉法,二没苛政暴政,三没道德败坏,实在无错可挑。可是包拯却激烈地弹劾宋庠说:国之重臣,毫无建树,就是“尸位素餐”。这一弹劾震动了朝臣。很多大臣觉得这包拯简直就是不通人情世故,说他只会黑着脸批评人,脸上出来没有笑容,甚至传说见包拯一笑比见到黄河河水变清更难。这大概就是后来民间传说“黑包公”、“包黑子”的由来了。

 包拯在朝廷上不结朋党,对待亲属也是“六亲不认”。在曾经外放到自己的家乡庐州(今安徽合肥)为知州。当地的包氏亲友见他衣锦还乡,有些败类难免得意忘形,自以为有包拯为靠山,做些违法苟且之事不要紧。想不到包公真的不看乡邻情面,有错必究,有罪必罚。有一次,他将自己的一个舅公辈的长辈也狠狠处罚了。他为了防微杜渐,索性不与任何乡亲、亲族交往,年节应酬,一概不参与。

  开封有个包青天

  包拯在历史上留下光辉名声的,是他以龙图阁直学士、兵部右司郎中的官衔“权知开封府事”(暂时代理管辖开封府事务)的那两年不到的经历。他在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春三月到开封上任,这时他已经59岁了。

  开封是一个建立在汴河边上的城市,城市的供给主要依靠河道运输,城市用水也依靠汴河。长久以来,权贵官僚侵占河滩土地,建筑房屋,使得河道逐渐狭窄,既阻碍交通运输,更妨碍汛期行洪。包拯在治理开封期间,不怕得罪权贵,果断实行河道整治,把权贵之家霸占河道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保障了城市汛期安全。

  古代民间起诉是到官府的办事部门递交诉状。宋代开封府衙门有专门的“门牌司”,诉讼当事人都要到这个门牌司递状。把持这个门牌司的是衙门的办事职员“书吏”。这些职员在宋代已经很难像秦汉时期那样升迁到官员的地位,只能长期在衙门服役。他们把衙门事务当作了自己的生财之道,遇事首先是考虑自己是否能够在其中搞到“外快”。把持开封府门牌司的书吏名声最坏,经常刁难勒索诉讼当事人。对此包拯早有耳闻,因此他到了开封府衙后,立即施行改革,规定打开衙门的大门,所有的诉讼当事人都能够到大堂前,直接向他起诉,防止书吏作弊。这个措施大受当事人欢迎,还没有等到实际裁判案件,已经是感受到“青天”的作风,顿时民心大悦,纷纷传言:“开封有个包青天!”

  包拯在诉讼案件审判过程中,不接受任何方面的“请托”、“关照”,严格依法审理。他为政刚严,执法如山,京师作恶多端的贵戚官宦们为之敛手。于是京师百姓中流传谚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满开封府城乡妇女老幼皆知包拯之名。因为他曾加职“天章阁待制”,人呼曰“包待制”。“阎罗包老”原来是形容他清廉持正,但过来民间传说里逐渐演变为形容包拯是白天断阳间案件、夜间断阴间案件的神人物。

  包拯究竟在开封办过哪些著名的案例,破过哪些疑案奇案,现在从正史当中找不到具体的记载。史料中,有一个和包拯同时代人吴奎在为包拯写的墓志铭里写了一件包拯的破案故事:有一次出了这么个案子:两个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个人带了几两金子,怕自己喝醉酒遗落金子,在喝酒前先把金子交给对方替自己保管。可等他过完了一醉方休的酒瘾,第二天去朋友家讨金子时,却遭到酒友否认。那人无奈,来到开封府告状。包拯听了双方的陈述,暗中派人去被告家,对被告的妻子说:“你丈夫已经承认昨天代朋友保管过金子,现在叫你交出来。”被告妻子信以为真,交出了金子。包拯把派去的人带回来的金子当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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