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张锡厚又发表了《应当全面评价王绩的题酒咏隐诗》,文章据新发现的《王无功文集》五卷本,认为,王绩虽然确有不少歌赞隐逸和昏饮之作,但这些诗歌往往隐含着对现实的不满和仕途困踬的忧怨。
九十年代 到九十年代,人们对王绩诗歌的研究又更加深入了。1990年有两篇文章涉及到王绩的诗歌,即张明非的《论王绩的田园诗》和王志华的《五言律奠基者旧说应予推翻--重评王绩在诗歌史上的地位》,都颇有质量。张文指出,从晋宋到隋唐一百多年的时间里,田园诗的发展与山水诗极不相称。这种寥落的局面,“是由于王绩的出现才被打破的”。王绩的田园诗,“不仅上承陶渊明,下启孟浩然、王维、储光羲等,有着继往开来的意义,也比他的山水诗数量更多,成就更高,更富有特色。”张文除肯定了王绩对陶诗的继承外,还从三个方面论述了王诗的发展和创新,即题材上使山水与田园融合、主题的变劳动为隐逸、形式上的律化,论点比较全面,也比较稳健 。王文一开始就从作品数字上做出统计,指出王绩的143首诗中,有合格五律14首,合格的五绝13首,合格的排律5首,准近体五言诗1首,虽然偶有失黏失对和平仄格律未臻完美之例,但“我们完全可以说王绩是隋唐之际全力以赴写作近体诗歌的诗人,也是隋唐之际近体诗歌写作成就最高的诗人”,所以历来五言律成于沈宋的旧说应予推翻,“奠基之功,应归于王绩”,这样,五言律的定型,就提前近半个世纪。应该说,王文的观点是相当新颖的,对王绩近体诗律化成就的认识也比较客观可信。然仅凭数据统计就否定自唐代以来就一直公认的沈宋是律体定型者的旧说,说服力显然不够。
1996年,杜晓勤在其《从永明体到沈宋体》一文中也论及王绩的诗歌在五律诗歌发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文章据新发现的《王无功文集》五卷本统计,得出结论,说“王绩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唐初律化意识最强烈的诗人。”而且文章还探寻了其诗歌律化的艺术渊源,文章认为“王绩之所以能在新体诗声律方面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主要得益于他对庾信新体诗声律技巧的继承和发展”,在列表对比之后,文章指出,王绩黏式律的结构更接近律体的格律模式。另外,庾信黏式律中联式、结构都比较单调,而王绩则在不改变其结构主干的前提下,作了一些调整,丰富了黏式律的声律模式。“
九十年代出版的一些专著对王绩诗歌的研究也比较深入。如,罗宗强、郝世峰主编的《隋唐五代文学史》认为,王绩的诗歌”有一种庄子式的不平,和由这种不平走向任自然、超然物外的境界“。”不过,王绩的许多诗,却反映了他对于冷眼与不平心理的很好的超越。他创造了一种宁静淡泊而又朴厚疏野的诗歌境界。“”王绩的诗可以说是陶渊明诗风的一脉延续,而且又与盛唐的王维、孟浩然诗派有接续关系。当然,这种接续关系,只是在归卧林泉、从自然中领略美这一点上说的,并不是说王绩是王维、孟浩然诗派的先导,王、孟诗中那种跃动的蓬勃生机,是王绩所缺乏的。王、孟虽亦追求物我一体的自然的美,但已经变淡泊朴野为宁静明秀,那是盛世之音无所不在的一种表现形式,带着更多的时代印记。而王绩则是归隐文学的一种独特现象。他的诗,放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可以解释的。从唐诗的发展的史的角度考察,它似乎并不具有环节的意义。“这种论点和评价与五六十年代的看法判然有别。
葛晓音在其专著《山水田园诗派研究》一书中则认为,”王绩对陶渊明的继承仅限于精神的浅表和部分形迹,他的田园诗也就必然缺乏陶诗的深层意蕴“,王绩”而是从风格到艺术表现都直接继承了庾信的田园诗。当然这首先是由诗歌发展的自身规律所决定的。王绩的时代距庾信最近,北周后期至隋代淹雅清正的诗风,大量用典和排偶的时尚,以及诗歌取材愈益细致广泛而多样化的倾向,对王绩诗歌的影响最为直接。“”另一方面,王绩继承庾信的原因,还在于两人田园诗性质的近似。“”王绩取法于庾信,主要是因为庾信用环境描写及细节琐事的堆砌来渲染外在的隐居状态,最适宜于在形迹和精神的表层上表现田园生活的意趣。“作者又认为,《野望》”力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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