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奏折,很少被采纳
谎言总有被揭穿的时刻。1970年代初,台湾学者黄彰建率先指出《戊戌奏稿》是康有为事后改纂的“伪作”;1980年2月,孔祥吉发表了《<戊戌奏稿>的改纂及其原因》一文,他明确指出:“整个看来,《奏稿》所辑康有为戊戌变法时之奏折二十篇,进呈编书序五篇,除去在政变之前已在《南海先生七上书记》和《湘报》第一○四号公开发表过的《呈请代奏皇帝第七疏》、《进呈俄大彼得变法考序》两篇外,其余各篇,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动,不少篇章均系后来补缀,文句与原折几无共同之处。以上列举各篇章均是康在变法时呈递光绪的重要奏疏,大都辑入了《杰士上书汇录》,成为光绪裁决新政的蓝图。但是,《奏稿》却对此作了原则性的改易,有的几乎改得面目全非。”近年来,随着康有为的戊戌条陈原件和编纂上呈光绪书籍真本的陆续发现,更使《戊戌奏稿》的研究价值进一步锐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戊戌变法期间,既然康有为的奏折大多数没有送达朝廷,其作用也无从发挥,那么,康有为的领袖地位又从何谈起呢?
康有为的上奏,到底被光绪采用了多少呢?经过研究,邝兆江认为,康有为《戊戌奏稿》“只有3折被采用,6折部分被采用,其余皆落空”。
即使是被光绪皇帝采纳的建议,“知识产权”也未必就归康有为一人所有。戊戌变法期间,皇上施行的新政,如修筑铁路、举办邮政、裁军练兵、废除漕运、开办学堂等等,有见于康有为奏折中的,但更多的内容是别人早就提过的。如1895年,广西按察使胡燏棻的《条陈变法自强疏》里,就把筹饷、练兵、筑铁路、开民厂制造机器、废止漕运、创办邮政、设立学堂等一一列出,论述详细。其中筹饷、练兵、筑铁路等主张,在戊戌变法中分别得以施行。
究竟该怎样评价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的地位
当然,我不同意“康有为是戊戌变法领袖”之说,并不是要全盘否定康有为在变法运动中的独特贡献,特别是他在建学堂、办报纸、编书籍、开学会等方面,为宣传变法思想所做出的“开山之功”。正如1898年9月23日,戊戌变法夭折后的第二天,张元济致信汪康年所评价的那样,“康于初五日出京,初六日奉命拿问……康固非平正之人,然风气之开,不可谓非彼力。”李鸿章则从反面做了诠释。同年9 月24日,他出面宴请在京访问的伊藤博文,酒过三巡,宾主很自然地聊起了康梁。李鸿章为康梁辩解说:“论其罪状,无非煽惑人心,致于众怒。”后来,梁启超也在《南海康先生传》中做出论定:“康南海果如何之人物乎?吾以为谓之政治家,不如谓之教育家;谓之实行者,不如谓之理想者。”
可以坦率地说,回到戊戌变法现场看一看,无论是资历、地位,还是学力、社会影响,诸多方面,康有为都不具备戊戌变法领袖的条件,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激进的变法思想宣传家而已。 (来源:《北京日报》)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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