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由12个部门及根据法律设立之60余独立机关组成。
总统是国家的元首,政府最高行政首长,陆海空等各军种之最高司令官,总统的任期是4年,期间除了受到议会之弹劾,不会因受反对势力而去职。期满后可以连任一期。
总统与副总统候选人经全民投标产生,总统在任期中因意外事故发生,不克行事时,其残遗任期由副总统自动递补。
白宫是美国的总统府EXECUTIVEOFFICEOFTHEPRESIDENT。为了辅佐总统达成其肩负的重责,白宫内设有十余个因应时代需要而成立的机构,如国家安全委员会,经济顾问委员会,通商交涉委员会、能源委员会等,此外白宫内还有十余名助理顾问随时辅佐总统。
联邦法律的日常执行和管理,由不同的行政部门负责,他们是由国会设立,以处理各种国家和国际事务。各部首长均由总统提命,通常称之为总统的内阁。
除了12个主要行政部门之外,尚有很多独立机构,它们之所以被称为独立之机构是因为它们并不属于那一个行政部门,这些机构中有其独特的成立宗旨,有的是管制机构,如公务委员会,会计总署,总务署,联邦储备局等,有的为政府或人民提供特别的服务,例如:州际商业委员会、退伍军人总署,证券交易委员会、全国劳工关系局、国家航空太空总署、国家科学基金会、武器管制及裁军总署、联邦邮政总局、美国国际交流总署等。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