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瑸是广东海康人,康熙三十三年进士,初授福建古田知县,继任台湾知县。他有一句为官名言:“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这话颇有防微杜渐之意,实可供后来者咀嚼再三。在古田、台湾任上,即以“廉能著称,舆情悦服”,因此被破格提拔为偏沅巡抚。初任巡抚时,他就将横役累民的湘潭知县和长沙知府革职查办。继而又上疏言及关乎民生的十件大事,包括“禁加耗以苏民困”、“禁酷刑以重民命”、“粜积谷以济民食”、“置社仓以从民便”、“崇节俭以惜民财”、“禁馈送以肃官箴”等,款款击中时弊,并躬行实践,赢得各方赞誉。更有可称者,陈瑸死后,留下遗书,将自己应用而未用的“衙门公费银”解交国库,“以尽未尽之心”。
康熙帝叹曰:“陈瑸居官甚优,操守极清。朕亦见有清官,然如伊者,朕实未见,即从古清臣,亦未必有如伊者!”(《清史列传·陈瑸传)又据史载,陈瑸一人为官在外“几二十年,未尝挈眷属、延幕宾,公子旷隔数千里,力不能具舟车一往省视。仆从一二人,官厨以瓜蔬为恒膳,其清苦有为人情所万不能堪者,公晏然安之,终其身不少更变”。对于一个封建官僚来说,把“清廉”挂在嘴边或者偶尔作作样子,借以欺上瞒下,也许是常事,但像陈瑸这样身处官场而能始终保持清苦本色恐怕真的不太容易。陈瑸虽未得“第一清官”之御封,但其清廉的操守已远非张伯行所能比,更何况他不但是清官而且还是干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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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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