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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包拯

洪水季节,端州城郊变成泽国。包拯到任后,继前人在城西、城东扩筑西江堤围,与城墙连成一体,把西江河水堵截在城南主河道上。同时,指导民众在城郊开渠、凿池,改造沥湖(今称星湖),排渍水、筑鱼塘、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在城内打井7口,分别在府治内、西岳庙旁、学前街内、分司巷口、丰济仓右、城北门左、主帅堂前,改变居民历年来饮用西江河水或沥湖积水的习惯,减少疾病的发生。
  储粮备荒,兴文办学。在今城内中衙巷与米仓巷之间,兴建丰济仓,以储粮备荒。为了纪念包拯建粮仓,端州人民把丰济仓所在地命名为“米仓巷”,此名一直沿用至今。包拯曾写诗一首:“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尽狐兔愁。往哲有遗训,毋贻来者羞。”在鹄奔亭(今阅江楼西侧),建嵩台驿站,以利便端州与外地的文书和商业往来。在宝月台兴建星岩书院,是为端州历史上第一所公立学校。
  为政清廉,品德高尚。《宋史·包拯传》载:“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方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传说包拯在端州3年期满离任时,有人暗中送端砚1件。船到羚羊峡,波涛汹涌,几乎沉没,后经包拯查出,掷砚于西江,风浪霎时平息,掷砚处后来升起一岛,即今之广利镇砚洲。附近的黄布沙,则为包裹端砚的黄布所化云。
  人民为了纪念包拯,在端州城内曾建有包公祠,还有包公收妖台、锁妨井等神话色彩的遗迹。七星岩石室洞东壁现存包拯题名石刻。
【包拯仕履表】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
  景祐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长县。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
  包拯生平简介庆历三年(1043年):监察御史里行,勾当东排案司。
  庆历四年(1044年):监察御史,权度支判官,三司户部判官。
  庆历六年(1046年):京东转运使。
  庆历七年(1047年):直集贤院,工部员外郎,陕西转运使。
  庆历八年(1048年):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未及上任),三司户部副使。
  皇祐二年(1050年):天章阁待制,兵部员外郎,知谏院。
  皇祐四年(1052年):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
  皇祐五年(1053年):知扬州(后知庐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员外郎,知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知江宁府(后权开封府)。
  嘉祐三年(1058年):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
  嘉祐四年(1059年):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
  嘉祐六年(1061年):给事中,礼部郎中(后礼部侍郎),三司使,枢密副使。
  嘉祐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包公墓】
  包公墓包公墓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北宋嘉祐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 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全国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
【相关文章】
  宋史卷三一六 包拯传
  【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後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寻拜监察御史裏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请罢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於民;又七州出赋河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军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请罢一切内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郑公三疏,愿置之坐右,以为高抬贵手。又上言天子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凡七事;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尝建议无事时徙兵内地,不报。至是,请:“罢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兖、郓、齐、濮、曹、济诸郡,设有警,无後期之忧。借曰戍兵不可遽减,请训练义勇,少给餱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赋,则所给者多矣。”不报。徙知瀛州,诸州以公钱贸易,积岁所负十余万,悉奏除之。以丧子乞便郡,知扬州,徙庐州,迁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复官,徙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奏曰:“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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