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始皇的统治策略
公元前三世纪初,秦始皇兼并六国,终于结束了诸侯割据称雄达数百年的局面,建立起一个空前强大、统一、专制的秦王朝,在治理这个没有先例的帝国时,始皇实行了一些重要的统治策略。
1.给"皇帝"加上神秘的光圈 兼并天下以后,沉浸在胜利喜悦中的秦王政,想到的头一件大
事,就是要改变自己的称号。在此以前的夏、商、周三代,实行的是分封制,"王"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三代的国王虽拥有普天之下的疆土与臣民,但只是称王而已,却把"帝"的称号交给了想象中主宰万物的天神。后来人们又将"帝"的称号加到黄帝、尧、舜等祖先身上,是为"五帝"。
然而,真正拥有权力之尊的,还是实实在在的国王。在周代,周王才是天下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到了战国中期,周天子的权力已经丧失到微不足道的地步出现了七雄并立的局面,于是,中原地区的几个大的诸侯国最终抛弃了"尊王攘夷"的旗号,也学着"蛮夷"楚国的样子纷纷称王了。都称王了,"王"的称号也就不那么尊贵了。于是,强盛的秦国与齐国的国君便相约并称为"西帝"和"东市"。然而,这时毕竟还是群雄并立,称"帝"还为时尚早,因此,他们的行为遭到了各国的一致谴责,不到两个月,秦、齐不得不取消了帝号。
统一六国以后,秦王政自以为功过五帝,地广三王,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朝议中,秦王政对臣下所上的尊号"泰皇"进行了斟酌,决定去"泰"用"皇"采上古帝的帝号,称为"皇帝"。自此,"皇帝"便被正式确立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秦王政便是中国第一任皇帝。
"皇帝"称谓的出现,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名号变更,它实际上是一种愚民统治术。商周时代的君主称为"天子"就已表明:君主是上天之子,具有人神结合的性质。而秦王政把上古对祖先及天神的尊称结合在一起说明他认为仅仅用人间最高统治者的权威还不足以震慑臣民,必须借助于神的力量为他的权威再涂上一层神秘的光环。"皇帝"作为神在人间的化身,神的代表而统治人间:与神同享尊荣,共执权柄,区别不过是一个在虚无的天上,一个在现实的人间罢了。"皇帝"的统治者也就是神的统治,如此,谁还敢藐视"皇帝"的权威,谁又敢违背"皇帝"的意志。这是一种借助于民众的神圣信仰来束缚民众的统治手段。
同时,始皇还追尊其父庄襄王为太上皇。又规定皇帝的母亲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妻称皇后,妾皆称夫人。也皆与臣民的父亲、母亲、祖母、妻妾的称谓严格区别开来。
自周初以降,通行谥法,即国君死后,继位者与臣下据已故国君事迹功过,议论谥号,"有大行受大名,细行者受细名"(<史记>前附张守节<谥法解>)。始皇对此很不满意,认为子议父,臣议君,有失皇帝尊严,于是下令废除谥法(汉代又恢复)。并正式规定:自己生称皇帝,死后则号日始皇帝,后世子孙依序数号日"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无需死后再议谥号,其意在维持皇帝尊严。避讳制度也起源于周代,秦统一后渐趋完备。避讳,就是规定对当代君主以及其所尊者不得直称其名,凡遇与这些人的名字相、同的字眼,都要通过改字等方法来回避。始皇的父亲名子楚,而改楚国的楚为荆;始皇出生于正月名叫政,为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其它用语中凡遇正字也要改为端(参见<云梦秦简·语书>)。 +与"我"这个意义相同的"朕"字,以前是一般人均可使用的,按始皇的规定,只限定皇帝自称时所用;皇帝的命令称为"制"或"诏",行文的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文件中逢有"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时,均需抬头,顶格书写。此外,还有一些限制,如以前一般人所用的印章皆可称为"玺",秦始皇规定只有皇帝所用的大印方能称为"玺",皇帝的住所称为"宫";皇帝的坟墓称为"陵";皇帝的死亡称为"崩";皇帝有权享用最高等级的器物和服饰。
秦始皇的这些规定,目的无非是强调皇帝与众不同,用以加强皇帝在人们心目中的神秘感,使得皇帝与臣民之间隔离着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些细密的形式上的规定,严格地划清了皇帝与普通臣民之间的界限,皇帝的一切其他人不得僭用。而皇帝人身的神秘色彩越是浓厚,也就越是容易引起人们的敬畏与尊崇。为了说明秦朝取代周朝的合理性,始皇还借助了阴阳五行的学说。阴阳五行的学说为战国末年齐人邹衍所创立,其主要内容 为"五德终始",即赋予金、木、水、火、土五行以道德的属性,以比附历史上王朝的兴替,各个王朝按照五行相克的顺序,互相更替,周 而复始,而每一个王朝所属的"德",通为"天"所授。秦始皇采纳五 德终始说用以解释秦王朝的建立,称秦代周是水德代替火德,还煞有其事地举出其文公获"黑龙"来证明早有"符应"预兆。并规定以十月为岁首(但不改十月为正月)。黑色象征水,故色尚黑,衣服、旌旗等以黑色为尊贵。黔、黎二字有黑色之义,故又称老百姓为"黔首"或"黎民"。改黄河为德水,皆用以表明水德的开始。"水主 阴",六在八卦中属阴,故数目尚六;"阴主刑杀",自然可以严刑酷法了。这样,始皇不仅从五德终始那里找到了秦王朝诞生的天理, 也为其严刑酷法找到了理论依据。也就是君权既然神授,臣民只能俯首听命,才合天意天理。
2.分权制衡,驾驭群臣在废除了世卿世禄制的秦王朝,一切官吏都由任命而产生,只有作为最高统治者的一国之君仍沿用着父死子继的世袭制。为了维护国君一姓的长久统治,防止其大权的旁落和"王土"的分裂,始 皇在中央和地方实行了分权制衡的统治策略,以驾驭其群臣。在全部官吏中,最容易也最有可能侵犯皇权的就是在国君一人之下,万众之上的丞相。一方面,管理众多的百姓,辽阔的国土,国君不能不依靠丞相的帮助,给予其"助理万机"的权力;另一方面丞相所拥有的权力过重时,有野心者就会产生觊觎皇位的念头。因而,如何处理好君权与相权既依赖又对立的关系是国君驾驭群臣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 丞相,秦时称为相邦。秦武王时任命甘茂为左丞相、柩里疾为右丞相是设置这一官职的开始,以后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成为国君之下最显赫的官职,总揽军事与行政一切大权。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从各个方面对相权加以削弱。首先,在统一初期,在丞相的设置上继续沿用以前的一官二职之制,以隗状与王绾分别 担任左、右相。设立二相,丞相的权力被分散了,而且左、右二相也可互相牵制,国君易于对他们进行控制。其次,设立太尉,从制度 上把丞相对军事的管理权分割出来。统一前的秦国,丞相既是最 高行政长官,又是最高军事首领,平时理政,战时出征,出将入相。统一后,秦始皇则以丞相为文官之长,把军事的管理权分割出来由太尉掌握。而太尉与丞相一样是"金印紫绶",地位平等。第三,设立御史大夫,以制约丞相。御史大夫地位低于丞相,"掌副丞相"协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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