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我的这部小说有三种人不能看。如果你是这三种人之一,那实在是遗憾之极。不过我也没别的办法。 这第一种人:正人君子不能看,因为我怕挨骂。同时,看着我的小说,再骂着我,也是您的不是。这不成了吃饭骂厨子吗?有损您的声誉,所以得我先声明。 第二种人:猎奇者不必看,我这部小说可一点“奇”也没有。我搜到的关于赵高的资料都是从正史上得来的。充其量干了点翻译工作(把古文译成现代文)。至于有些地方也做了些发挥,那都不过是酒后乱言,做不得数的。我可不负法律责任。 第三种:喜欢看情节小说的不需要看,赵高的一生并没有什么跌荡起伏,一辈子只不过就那么几件事:什么沙丘之谋,指鹿为马等等。我要说的,也不过就这几件事而已。所以情节,大家都知道了。 这样算来,能看我小说的人是不是少之又少?非也,哥们(请注意,我现在把看官二字换成哥们了),你那天突然有闲情有闲时又有闲钱。买了一瓶酒,约了几个人,跑我这跟我喝一通。我酒量又有限,就喝多了点,话也多了,就弄出这一本赵高传来。而同样喝多了的哥几个,也都听得津津有味。这就算我的小说有读者了。换个角度说,你看我的小说,等于请我喝了酒,我这里先谢谢哥几个了。 这酒后多话,四川人叫摆龙门阵,北京人叫侃,我最喜欢天津的说法:白唬。管爱白唬的这号人叫大白唬蛋,哥们,我就是一个大白唬蛋。 这种白唬只为嘴头痛快,真假都不必管。其实三杯酒下肚后,真还不知道有哪句是真话。哥们,你小心,下一段的一开始,我就是一谎。 千古奸臣——赵高传(一)
在这篇赵高传里,我力图抛开感情色彩,而客观的表现一个真实。 跟邯郸相比起来,咸阳在气势上要大得多了。街道也宽。房屋也高大许多。两旁的店面林立,买家卖家都大着噪门讨价还价。整体上似乎是铁匠铺要多一些。当时赢政已经登基并开始东征西讨忙乎着统一中国了。但举全国的铁器毕竟有限,还得进行农作生产,所以赢政就想出这样一个办法:出兵的时候,把所有的锄头,镰等都化了打成刀剑,打完仗再把刀剑化了打成锄镰,所以铁匠铺就多起来了。这样虽费事,不过无意中竟发明了一种好的炼铁方法。所谓百炼成钢,这样反反复复的炼。铁中的碳无素被炼得非常匀。真的成了好钢。后来秦军战无不胜,全依赖于这样的好刀剑,把把都削铁如泥。种地更没得说。因为锄头能碎石,地都种到了山上。咱们后来农业学大赛时在山上开了好多的梯田。就是从那时传下来的。 赵高就是在这时候跑到秦国的。他的父亲原本是赵国宫里的内侍,就是服务员。因犯了生活问题,结果连带着把自己的儿子也给用了腐刑,也就是阉掉了。这也许帮了赵高的忙,因为赵高在赵国混不下去了,跑到秦国来。如果不是因为是这样的专业人才,恐怕是很难混到饭吃的。更别说还是公务员待遇了。我曾看过一篇文章写赵高是自恭的。我觉得不可信。写这篇文章的人很可能刚看完笑傲江湖。把赵高当成岳不群了或东方不败了。以赵高的才干,已然混到秦宫大内。非要自恭才可得到秦王的重用?这不太可信,因为我知道秦王暴戾好杀,但不变态,更没听说过他有收藏的爱好。 赵高在赢政手下时,没什么作为。只是一心的讨赢政的好。史书上都说赵高是大奸臣。这事谁都知道就赵高自己不知道。哥们你见过哪个人在跟人畅想将来时说:“我准备做个奸臣,一个大大的奸臣”?没有。尤其是古时候,那时候不管奸臣还是忠臣,都读的是圣贤书。说得是圣贤话。倒是前两年我在街上书摊上看到卖一本书叫什么什么“学”,弄不明白,一问才知道是教你学会脸皮厚,心黑。不知是真是假,反正我当时怕学坏没敢买。现在也没看上。不过赵高更看不上。所以说赵高没打算当奸臣,也没想到自己是奸臣. 还有人说赵高是只会拍马屁嘛本事没有。这更大错特错。赵高没看过书摊上什么什么学的书。相反,他看的都是圣贤书和国家正式文件,他对秦国的律法了如指掌,倒背如流。他选中了法律这门选修课,说明他还是很有眼光的。因为他看到秦国是法治国家。李斯就是法学系毕业的而受到了赢政赏识的。还有被秦王青眼有加的法家高才研究生韩非(就是死在秦王监狱里的那位)。赵高不是法家,而且他也知道法家的法与法律的法并不是一回事。但他很清楚:法家之变法必须依靠法律来完成。于是他专门背法律条文,这一点连李斯都自愧不如。他简直就是秦王的活法典。 有一次赵高和李斯一起聊天,李斯很自豪的说起商鞅变法的事,商鞅和李斯本是隔了多少代的同门,李斯自然要说自己的师爷师祖宗商鞅的好。商鞅变法更是好上加好.但赵高非要刨根问底:问商鞅既然变法为了秦国.后来为什么又背叛秦国?为什么立法者最终要违背了自已所立之法?这可把李斯问住了.这件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不过谁也不说破而已.偏偏赵高装糊涂,非要问个明白.还把它推到了李斯头上.也算李斯倒霉.谁让他自己给自己本门吹牛的时候不看时候.忘了旁边有一个赵高,因为商鞅为丞相时,曾经割过太子师的鼻子,另一个太子师被毁了容。而正好李斯为丞相时,赵高是胡亥的老师。李斯一提到商鞅,赵高就为自己的鼻子担心,胡亥虽然不是太子,但也算是准太子,因为赢政跟本就没立过太子。赵高也就算是准太子师,这个“准”字有点半是半不是的意思。但要用在鼻子上,可就不好听了。所以赵高一直梗梗于怀。李斯倒霉就倒霉在用商鞅的是秦孝公,杀商鞅的是惠文君。一个是赢政的爷爷的哥哥的爷爷,一个是赢政的爷爷哥哥的爸爸。得罪谁也不行。偏偏赢政也不帮腔,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要知道秦王对商鞅还是很有好感的。他也很想看一看李斯对这件事的评价。可他哪知道李斯现在已经全麻了爪。李斯搜肠刮肚,自己学的什么“法也”,什么“势也”全然用不上。李斯本来就怕惹赢政生气,正噤若寒蝉不知所措。不成想赵高旁边又跟赢政讲起了什么“零口供”,紧跟着就来了一句: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正供。李斯当时就尿了裤子。从此见了赵高,不再敢提一个法字。其实这不怪李斯,毕竟他的法家不是“法律”之法。所谓此“法”非彼“法”也。可别人不知道。包括赢政,都觉得赵高比李斯还厉害。又搭着李斯见了赵高就不谈法字。人们就开始拿李斯开玩笑:李斯,法安在否?李斯无奈,只好答曰:送之高阁,送之高阁。意思是说:“法”?法都在赵高他们家呢。可他回答的时候还有些不心甘,嘴里就嘟囔着说。别人听不清,就听成了“束之高阁”这成语就这么来的。哥们,咱还算博学吧? 我虽然博学,但怎么也比不上赵高,这哥们可是真下了辛苦了。他是赵国人。到了秦国算是外藉,但可惜当时外籍和现在不一样,现在外籍可是非常吃香,连作生意都免税。我有一个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出资很多钱作生意,为了逃税,拉了一个在本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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