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在天地境界的人,到达了人生最高境界。因为他不再以功利与人间道德
作为自己内驱的动力与价值的取向。他的境界已经与天地相齐,他已经认识到了宇宙的大全。用黑
格尔的话来说,是体悟(觉解)到了“纯粹概念的真实内涵。”
    冯友兰又认为,对于境界的“觉解”离不开行为。他说:在不同境界的人,可以有相同的行为,
而行为对于他们的意义,却大不相同。境界不能离开行为,这是说明现实对于境界的重要性,因为
现实里边应该做的,圣人一定去力行,圣人所以为圣人,不是离了行为光讲境界。不然,不但是错
误,而且是笑话。他举例说:父母病了,我以为我有道德境界,不去找医生,这不是笑话吗?须知
道德境界是跟着行为来的。没有行为,也就没有境界了。  这里说的是知与行的关系。境界从另外
一个意义上理解,是“知”。四个境界,四个不同层面的“知”。第四境界即“天地境界”,对王
阳明说是良知,对朱熹说则是天理。冯友兰伏赝理学,  他所觉解的“天地境界”当做“天理”解。
    四、文化的合理传承:“正题、反题与合题”
    冯友兰以为孔子毕其一生所做的重要工作是承先继绝,主张发扬孔子的文化接续思想。他说:
有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说“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论语·子罕》)从前面的引证,我
们也可以看出,他自认为是继承古代文化并使之垂之永久的人,与他同时的一些人也这么认为。他
的工作是以述为作,这使得他的学派重新解释了前代的文化。他坚持了古代中他认为是最好的东西,
又创立了一个有力的传统,一直传到最近的时代,这个时代又象孔子本人的时代,中国又面临巨大
而严重的经济、社会变化。
    冯友兰认为,孔子在接续中国传统文化方面是做出了成绩的。他坚持中国古代“最好的东西”
又创立了一个“有力的传统”。他觉得当前中国所处的时代与孔子时代在某种意义上十分相近,是
一个经济与社会发生重大变化的时代,是一个传统文化面临中断危险的时代。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对
传统抱接续的态度。当然,这种态度是积极的,如孔子以述为作,重新解释前代文化,使得传统不
再陈旧,而获得与新时代相适的新面貌与新内容。他认为中国文化对于当今世界依然有用:“如果
人类将来日益聪明,想到它们需要内心的和平与幸福,它们就会转过来注意中国的智慧,而且必有
所得。”  对于“中体西用”这个近代社会的重要文化命题冯友兰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说:所谓中
学为体,西学为用者,是说:组织社会的道德是中国人所本有底,现在所需添加者,是西洋的知识、
技术、工业。
    他又说:我们的主张虽与清末人的主张似同,其实大不相同。他们是以为只有物质文明,至于
精神文明,还是中国的好。故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主张。到了‘五四’,认为西洋不只有
物质文明,而且精神文明亦高,而且精神文明是基础,故须从精神文明下手。今日照我们说的工业
化,是物质文明也有,精神文明也有,而以物质为根据。如有了某一种的物质文明,则某一种的精
神文明不叫自来。
    他的意思是,在吸收西方文化时,一方面要看到他们先进的物质文明,一方面也要注意物质文
明与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而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根据。他告诉人们,处在物质文明急剧变化的
新时代,旧文明也将随时而变。事实正是,主张文化变迁,是新儒家的重要思想特点,由此,他们
才被称为“新”儒家,冯友兰的“新理学”才被冠以“新”的定义。
    于此同时,冯友兰对“全盘西化”表示反对,又对“中国文化本位”论提出不同看法。他有以
下一段言论:有所谓“全盘西化”,“部分西化”,和“中国本位”等主张。先说“全盘西化”,
此说看来是很有毛病的。如照“全盘西化”的逻辑推下去,则中国人应一律崇奉耶稣教,长袍马褂
也不能穿了,须改穿西装;馒头大饼也不能吃了,需改吃面包。固然主张者原未必就如此主张,但
如以此相问,他将何答?如果他说他并未如此主张,我们很可以说:“这样一来,你不是主张部分
西化了吗?”他只能说“好!那就算我主张部分西化了吧!”但再去问“部分西化论者”,究竟那
些部分应该西化呢?依什么作标准来作选择呢?青年会的人应当信奉耶稣,国家主义者主张应当讲
国家主义,究竟哪些部分应该西化,标准是很难定的。
    他认为全盘西化理论在中国是不可以付之实践的。倘若真的去做,中国的文化传统将要舍弃,
民族的命脉根基将被去除,这样也就谈不上中国文化的更新改造。他是主张中国文化变迁的,但他
认为变迁不是不要传统,相反变迁正需要以传统为基础、为归依。变迁的目的是使中国文化恢复健
康,适应时代,永代相传,与全盘西化旨趣全异。
    全盘西化论盛行之时,“中国本位文化”论也应运而生。对于这个理论他有自己如下的主见:
再说主张“中国本位文化”的人  ,照他们说,我们对于中国旧有的东西,应该是“存所当存,去
所当去。”这两句话,看起来没有一点错,但其不错,一如逻辑中之“甲是甲”,我们在这上边得
不到一点新知识。“存所当存”,当存的还不该保存吗?“去所当去”,当去的还不应该去掉吗?
这真是对极了,但究竟什么是“当存”,“当去”呢?……他们并没说出。此数说都可谓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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