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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与其“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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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所有的流行谓道体。又因为一切理的流 行中含蕴“动”,将一切流行中所含蕴的动的集合,称为乾元。因此在冯友兰这里,事物是由精神 产生的。它们是理,是道体,是乾元。由于道体与乾元皆是理的衍化,所以事物归根结底由理发生。 冯友兰既然对理做如上的阐述,那么人们将如何认识理呢。这实是形而上的认识论问题。对此, 他说:“真正底形上学底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形式主义底方法,一种是直觉主义底方法。”这两种 方法构成新理学的两种基本哲学方法。这是讲的对于理的理解方法,也就是说人将如何得到理。唯 物主义的思考方法是首先承认在理的前面有一个超越人的主观意志的独立的“物”的存在。客观之 物反映到人脑,经过思维的加工,形成理。冯友兰不太去注意客观的“物”,而是径直说理的存在。 他以为理与物分离,理是独立存在的,有理方才有物。他不是从物与理的关系上去讲理的发现, 不是依照一般思考问题的方法,先对观感到的客观事物的印象资料做一番整理的工夫,然后升华至 理的发现,而单单就理求理,从理的本身去发见理。因为在他看来理本可以先于物而独立地存在, 人有可能凭着思考“觉解”理的存在与内涵。 他的“正的方法”即形式主义的逻辑方法,要求人们通过逻辑演绎认识理的存在,但他又觉得 光靠正的方法,无法将理真正参透。他别裁一种负的识理方法———神秘主义的直觉参悟法。这种 方法实际与禅宗的“顿悟”异口同义。他接口佛教语言说,修行不论多么的长久,本身都不过是一 种准备工作。修行必须达到高峰,就是顿悟。这好比是飞跃,只有飞跃,才能“成佛”。他引用禅 师的话语说:“智与理冥,境与神会,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二、听从“天”的命令冯友兰新理学思想中“天命”概念出现频率很多。要了解冯友兰“新理 学”,认识其天命观乃属必要。他对“天命”做以下演绎:孔子说他自己“道之将行也与?命也。 道之将废也与?命也。”他尽了一切努力,而又归之于命。命就是命运。孔子则是指天命,即天的 命令或天意;换句话说,他被看作一种有目的的力量。但是后来的儒家,就是把命只当作整个宇宙 的一切存在的条件与力量。 冯友兰所说天命的意义,其一作“命运”解,所谓“命就是命运”;其二,又作“天的命令”、 “天意”解。 命运,即运势,有历史运势,有个人的运势。历史大势是社会发展的外在规律,受内在力量的 支配,是人力所无法左右的。冯友兰说,我们不妨将此称为“天运”。天运之外当有“人运”,即 个人运势。人运很大程度被个人条件所决定,智愚如何,明昧如何,勤惰如何,机遇如何,皆是决 定人运的重要参数。然而决定人运的最大因数却是历史的大势,即“天运”。个人的命运最大程度 上受到“天运”的左右与摆布。天运是一种“流行”,天运是一种“动”,故天运也就是“道体”, 是“乾元”,也即是天理。 他的天命又可以作“天的命令”与“天意”解。天一方面有自己运行的规律与方法。同时又与 人沟通,向人发出指令。一个崇尚天命的人,畏惧天命,匍匐于天幕之下,倾听天旨,依照天意竭 己所能。 冯友兰在论述天命后,又对孔子知命概念作详密注解:知命也就是承认世界本来存在的必然性, 这样,对于外在的成败也就无所萦怀。如果我们做到这一点,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就永不失败。 因为,如果我们尽应尽的义务,那么通过我们尽义务的这种行动,此项任务也就在道德上算是尽到 了,这于我们行动的外在成败并不相干。 他以为,知命就是承认世界上有一个本来存在的必然性。因有了对天命的认知,人将获得良好 的心理素质,而对于外在的成功与失败无所萦怀。他说,客观的条件与支配,是人所无法左右的, 因此人在世上的努力追求能否成功,无法预料。但是有一点人是可以做到的,就是尽义务,努力做 事。如果一个人尽职尽力,尽管事功不利,但是精神成功了,人格胜利了。因为已经践履了天所要 求的一件最要紧的事:知命尽性。 泰戈尔说过:我们心理成长的过程,是从个人走向群体,由群体走向宇宙,从宇宙走向永恒。 泰戈尔所云宇宙的永恒,实有中国“天命”的含义。人不可违抗宇宙之永恒(天命),人惟可以在 承认宇宙权威的前提下,通过不懈的人生行走,“走向”与接近宇宙。不过,泰戈尔没有说出走向 宇宙永恒与天命的方法是什么。冯友兰好像说清楚了,他认为:人通过尽义务,认真将他觉得应该 做的事情做好,尽职尽力,从这条路上将可以继续找到接续天命的阶梯,将可以认识天命,即“知 天命”。 冯友兰指出在如何对待天命的问题上,孔子是最好的榜样与教师。他说:孔子在40 岁之前也 许只是认识到道德价值,但是到了50 岁以后终于认识到了天命。 冯说,《论语》记载:“子畏于匡,曰:”……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 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有个与孔子同时的人说”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 以夫子为木铎。“(《论语·八佾》)所以孔子在做他所做的事的时候,深信他是在执行天的命令, 受到天的支持;他所认识到的价值也就高于道德价值。 冯友兰强调:孔子知天命是对“超道德价值”的获得。事实正是,价值标准有两种,其一是人 间的道德价值标准,这种价值标准是“道德”,是人组成社会,共同生活的准则。道德是由人自己 定出来的,是人与人的约定。又有圣贤者,他们的生活准则已经不局限于人间的道德约束,他们已 经聆听到天的启示,他们与天立约,依照天的意志去生活,他们获得了“超道德价值”。 在论述孔子的知天命思想同时,冯友兰又阐明孟子的知天说云:孟子及其学派讲到天的时候, 指的就是这个道德的宇宙。理解了这个道德的宇宙,就是孟子所说的“知天”。一个人如果能知天, 他就不仅是社会的公民,而且是宇宙的公民,即孟子所说的“天民”(《孟子·尽心上》)。孟子 进一步区别“天爵”与“人爵”。他说:有“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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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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