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虽然我可以假定我从前也一样存在,正如我现时存在相同,然而我不应当根据这个理由,就置上述驳论的压力于不顾,硬以为用不着追寻我自身存在底渊源。因为我生命的全部时间可被分成为无限部分,而各部分都是彼此不相依赖,所以除非在这顷刻上有某个原因产生了我,或者说,保持着我,我便不能说因为我刚才前一顷刻是存在的,现在就必须也存在。事实上凡肯留心研究时间之绵延性的人都可以很清楚明白地认识到:为要在每一顷刻间保持着一个实体的存在,它所必需的能力和动作自与那在它未存在时所需要创造它的能力和动作相同。所以我们的天慧很显然地指示我们:保持与创造两者仅是我们在思想方式中作如此的辨别罢了,而实际上它们是一件事。因此我在这里只要自己一加寻问便可发见是不是我拥有着某种能力,可以叫现下存在的我,也在方来的顷刻中能继续存在。因为我既然纯是一个思想物(或者因为至少在目前的问题正是关系我思想方面的事)那末如果我里面具有这种能力,我应当毫无疑问地意识着它的存在;然我并不觉得有此能力,因而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是依靠着某种与我不同的实体而存在的。
可是,或许我所赖以存在的那个实体不是上帝,而是我父母或其他不如上帝那样完全的某些原因呢。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就如我已经说过,原因所包含的实在性,很显然地至少不能少于结果所包含的实在性。我既然是一个思想物,在我里面既然也有一个上帝的观念,那末不论我存在的渊源究竟是什么,我们必须承认,它也照样是一个思想物,并且在其中含有上帝的观念,和我加于上帝的一切完德。那我们可以再进一步地来研究,究竟这个原因是它自己存在的来源呢,或又来自别的原因呢。如果它是自我存在的,那末根据我已经说过的理由,这个原因就是上帝。因为它既然保有自存自生的完好,它无疑地必须也照样能够现实地保有它所想念到的一切完好;换言之,保有我认为属于上帝的全德。但是如果它的存在是出于另外一个原因,那末根据相同的理由,我们要追问,究竟那另外的一原因是自我存在的呢,还是由于第三个原因而存在的呢,如此层层追索,直到最后达到一个最终的原因,那就又会是上帝了。但在这件事上,很明显地不可能层层返溯无穷无尽的原因,因为这里的问题,不是有关最初一度创造了我底那个原因,而毋宁在目前保持着我的那个原因究是什么。
我也不能假定我之得被创造是由于几种原因,而说,从其中之一原因我得到了我加于上帝的许多美德之观念中底一种,又从其中的另原因得到了上帝其他美德的另一观念,这样一一的美德势必来自宇宙的各方各地,而不是全部存在于一个称为上帝者之中。相反地,上帝一切基业的统一性,单纯性,或不可分割性,正是我所认识的属祂所有主要完德之一。而且任何一种原因若不能产生这神性中之统一性观念而外的一切其它完德底观念,当然也不能产生这统一性底观念了。因为凡是能够使我把它们全部囊括于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性之中,一定也同时能够使我知道它们一个一个地都是什么。
最后,论到那似乎是我所由产出的父母,虽然我关于他们所相信的一切都是真的,可是,若以我是纯乎一个思想物而言,就无法肯定我是被他们所保持,甚至也不便说我是被他们所产出的。他们对我渊源底所有贡献,是多亦不过是给我那种包藏着我今所认为属我专有的我自己或我精神之机体上某些性格或变化了罢。这样,在这里解决父母为我来源底一点真是毫无困难。而且单单根据我之存在与和我之抱有一个绝对完全体即上帝的观念等事实,我们必须下这结论:上帝的存在是最清楚地被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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