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以后,我很谨慎地研究我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我发觉我可以假设我没有身体,甚或不存留在世界或任何地方,然而我决不能因此而遂想像我不存在。恰恰相反,正因我有意怀疑其他事物底存在,就可以知道我的存在是极清楚而必然的了。从另一方面说,如果我一旦停止了思想,虽然我所想像过的一切事物都存在着,我却没有理由相信我自己是存在的了。因此,我便断定我是一个完全以思想为本质的实体,而这种实体之存在不需要任何空间,亦不需要依赖任何物质。所以“我”,就是那使我之所以成为我的心灵,跟身体是完全不相同的,也是比身体更容易认识的,而且虽然身体可不存在,它却将丝毫不变地继续存在。
接着我审察到,一般地说,大凡一个命题之真实性底基本条件是什么。因为我既然发见了一件我认为真确的真理,就想到我也应该能发见它之所以真确的根据是什么。我看出了“我思,故我在”这句话,只有在那样条件之下可以保证它的真实性,就是:我十分清楚地看准了为要思考必须要有存在。于是我结论到我不妨拿这一原理作为一个普通的法则,就是:大凡我们所能十分清晰而明确地认识的事物必都是真确的。不过还有一些困难就是怎样去合理地决定那一些东西是我们清楚认识的。
在这以后,我回想到我曾经对事物底怀疑情形,以及我的存在因此不是完全无缺(因为我认清了能知比能疑更为完全);因此,我就开始审查究竟我之所以能够想到比我自己更完全的东西这回事,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于是我很清楚地认出,这个概念一定是由某些真正地更完全的本性而来。可是我想到关于我身外的许多事物,就如对天,地,光,热,以及其他成千成万东西底思想,我并不认为很难知道这些思想底来源。因为我既然看不出它们有任何比我自己更为高超的地方,所以我相信如果这些思想是符合于事实的,那就证明它们是依存于我自己所含有某些完善程度的本性。然而如果它们与事实相反,那就证明它们是由我的虚无中产生的,换言之,它们之所以在我里面,是由于我的本性有某些不完善的地方。但是那个比我本性更完全的某一本性的观念,却是不能如此解释,因为从虚无中获得这个观念,显然是不可能的。况且如果说更完全者来自较不完全者,并且也依赖它,那是与说实有来自虚无一样地违犯事实;所以我不能说这种观念是由我自己创造的。这样一来,所余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观念是由于真正比我更完全的某一本性把它置在我脑海中的,而这个更完全的本性甚至在自身之内保有一切我所能想像得到的完全;简而言之,它就是上帝。除此之外,我当时又想到既然我知道我缺欠若干完全之处,我就不会是宇宙间唯一的存在体,相反地,宇宙间必然还存在着我所依赖为生,以及赐我一切所有底一个更完全的实体。因为如果宇宙间只有我自己,而我更不依赖任何别的存在体,则我现在确实享有的一切完善——不论怎样微小——皆无不来自我自己,那末根据同样的理由,我也应当能够从我自身尽取得那些我感觉着还亏欠的所有其他一切的完善,因而成为无限,永生,不变,全知和全能,简而言之,我可拥有凡我认为属于上帝的一切完善,因为根据上面的理论,为要尽我本性的能及的限度以知道上帝的本性,我只须审查我脑海中的某些观念以决定它们所持的特性是否为一完全的表记。我深信凡是不够十全十美的特性,都不属于上帝,而其他凡完全无缺的,没有一样不在祂里面。因此我看清了怀疑,多变,悲哀等事情,在上帝里面是找不着的,因为连我自己都以不受它们的限制为快幸。除此之外,我还有许多关于有形体之物的观念,是由五官得来的。虽然我可以假定我是在作梦,也可以假定我所看见或想像得到的一切都是假的,然而我却不能否认,这些观念至少在我思想中是实有的。不过我既然很清楚地知道,在我自身之内属智性的和属形体的二部分全不相同。并且我发觉凡是由二者或二者以上组合而成的,都表明涉有依赖性,而有依赖性,显然是不够完足的证明。因此我断定,如果上帝是由这两种性能组合而成的,祂就不能算作至善至美的了,而实际上祂并不是如此组合而成的。反之,如果世界上存在着任何不十分完善的质体,无论属智性的,或其他任何本性,它们必然是依靠上帝的能力而得存在,甚至于一时一刻没有祂便会灭亡的。
我于是依此直前更去探索其他的真理,而当我把几何学家所演习的对象拿来审察的时候,我发觉它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质体或空间,其、长,广高、深的程度,延长到无边无际,而其本身却可以被分成不同的部分;这些不同的部分能有各种不同形状和体量,亦可能随便被移动或更换位置(几何学家认为这一切都是他们所研究思索的对象),我便审查了一些他们认为最简明的表证。我首先发觉的是一般人所公认这些表证底准确可靠性,纯乎是建立在同被认为非常明白清楚的法则之上,而这正是我所曾经设置以为运思之用的。其次,我又发觉在这些表证中,没有一样可以使我把捉到这些对象之具体存在。试举例来说,如果这里有一个三角形,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它的三个直角加起来必然相等于两个正角,但是这公式并不为我们保证客观世界上真存着一个三角形。相反地,当我回到对于那至善至美至完全者之观念而加以省察,我发现这个实体底存在是包含在那关于祂的观念之中,正与三个直角与两个正角相等之包含在三角形的观念之中,或如一个圆体的表面与该圆体中心间隔有相等距离之包含在圆体的观念之中,是一样显然,或许前者更显然些。因此至善至美的上帝之存在,是至少与几何学上的任何表证一样地确切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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