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的缺陷,而竟想根本改变它,或全部摧毁它,那自然是颠倒错谬的举动。同样,我们也不能这样地澈底改造各种科学,或在学校中讲授科学的次序。但是,至于我个人多年来所持的私下意见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却是立时决定把它们都扫除净尽,以便可以采纳比它们更正确的新见解,或在经过我理性考验之后,证明旧的还不错就再重新采它。这样做,我坚决地相信,在引导自己的生活上,必要比之建立于旧根基,和依赖我自童年时代所一向相信的理论有更大的成功。因为虽然我知道采取这种方法行事有各种的困难,但是这些困难并不是不可补救,而与在轻微地改良社会时所遇到的困难相比较,它们真是渺乎其小了。凡是巨大的形体一旦坍塌,便很难再树立起来,甚至仅仅一次剧烈动摇之后,也难再被扶直,其倒塌必然造成很大的灾祸。如果国家的法制具有缺陷的话(而它们彼此的矛盾抵触,也足够证明它们都有缺陷存在),一般的风俗习惯无疑地已使那些缺陷不大引起人民的反感,甚且把这些缺陷完全回避掩饰过了,或在无形中为之纠正若干,比之贤哲明达出而领导改革的还更有效。简而言之,我们宁愿容忍有缺陷的制度,而不愿见其变动至不得不予以革除。这有如回旋于群山中的通路,经过不断的踏用之后,它们逐渐地变成了光滑宽敞的大道,这种山道虽然弯曲回旋,但是徜徉其间,比之直爬山岭,下入深谷,以求行走直路,要好得多了。
因此我绝不赞成那些不肯安定地老是主张改良社会的人,他们无论在门第上讲,或在机缘上讲,都毋劳其担负管理公众事务的职任,但是他们偏爱东奔西走忙忙碌碌地叫嚣改革。如果我想到在这个小册子内,有任何地方足以把这种错误归于我的话,我将绝对不会让它出版。我不过计划革新我个人的见地,把它建造在纯属我自己固有的根基上。我对所成功的虽多少感觉满意,而写这个小册子给大家披览,但是我并未存心叫人去仿效我的作法。那些从上帝赋禀更多天才的人,或许怀抱着更崇高的计划,但是为了一般的群众着想,恐怕就是我现在所作的这一点,在他们看来都算是太冒险而难以模仿了。论到决心放弃本身从前所持的全般意见和信仰,就是这一个单纯的决志也不是人人所应当作的。大多数的人可分为两种,而这两种人都不适合于这种决定。第一种是那些过于相信自己才能的人,他们都是仓猝地下判断,无耐心作系统的思想。这种人一旦怀疑自己一向所保持的信念,离弃了平坦康庄,便永远不会知道如何行走那直通捷径的羊肠小道,终于迷失方向而徘徨终身。第二种人是具有足够的觉感或虚心,以至于承认在分辨真伪的事上,别人比他自己更能干所以应向多多领教,并以毋宁信服别人的意见为满足,而不愿依凭自己的理性去追寻更正确的真际。
至于我自己,假使我从来只跟一个教师学习,或是向不熟悉自从有史以来所流行于一般伟大学者之间的学说是怎样纷歧百出,那我无疑地现在也是属于第二种人。然而,我远在大学读书的时期,就深知任何一种意见,无论它是如何荒诞离奇,只要能够想像得出,没有不是曾经被哲学家所提倡过的。后来在我的四方行役中,我才看出那些保持与我们绝对相反意见的民族,并不因此就是野蛮凶悍的民族;相反地,他们和我们一样或比我们更多善用理性。我同时也注意到:一个人既然有一样的理性,但是如果他生长在法国或德国,便和他生长在中国人或其他野蛮人中所养成的品质和性格大不相同。同时有些时装的样式,在十年前颇受人的欢迎,在十年之内可能再受欢迎,但是目前却被看作放诞可笑。因此我便推想:我们的意见极大多数都是以风俗习惯和已有的成例为依归,而少以准确的知识作根据,而且无论如何,大多数人的同意不一定就能保证那些不易发现的真理,因为这一类的真理,大多都是一个人单独的寻获,而很少是许多人的集体发见。尔时我既然在大众的意见中,寻找不出任何一种值得选取的,我便迫于无奈而以自己的理性为人生的向导了。
但是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在黑暗中孤自行走的人,所以我决志慎行慢步,这样即使我没有很大的进程,至少就不至于跌跤。甚或有些不受理性的指示而爬进我信念中的学说,我犹不愿随便一裹脑儿摒弃它们,必先要费充足时间来考察我正在进行的工作,并且追寻正确的方法,藉以获得我能力所能达到的知识。
当我年纪尚轻的时候,我便在哲学的范围内研究逻辑,在教学的范围内研究解析几何和代数。这三门学艺或科学,据我看来应该对我的计划有帮助。但是经过详细的研究之后,我便发见逻辑学的三段论法等许多法则教条都只能解释我们所已了解的东西,或像拉勒氏(Lully)所发明的机器一样,可以帮助讲说(不下断定)我们所不懂得的事物,而不能用以探究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固然逻辑学含有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