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去追寻更正确的真际。

至于我自己,假使我从来只跟一个教师学习,或是向不熟悉自从有史以来所流行于一般伟大学者之间的学说是怎样纷歧百出,那我无疑地现在也是属于第二种人。然而,我远在大学读书的时期,就深知任何一种意见,无论它是如何荒诞离奇,只要能够想像得出,没有不是曾经被哲学家所提倡过的。后来在我的四方行役中,我才看出那些保持与我们绝对相反意见的民族,并不因此就是野蛮凶悍的民族;相反地,他们和我们一样或比我们更多善用理性。我同时也注意到:一个人既然有一样的理性,但是如果他生长在法国或德国,便和他生长在中国人或其他野蛮人中所养成的品质和性格大不相同。同时有些时装的样式,在十年前颇受人的欢迎,在十年之内可能再受欢迎,但是目前却被看作放诞可笑。因此我便推想:我们的意见极大多数都是以风俗习惯和已有的成例为依归,而少以准确的知识作根据,而且无论如何,大多数人的同意不一定就能保证那些不易发现的真理,因为这一类的真理,大多都是一个人单独的寻获,而很少是许多人的集体发见。尔时我既然在大众的意见中,寻找不出任何一种值得选取的,我便迫于无奈而以自己的理性为人生的向导了。

但是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在黑暗中孤自行走的人,所以我决志慎行慢步,这样即使我没有很大的进程,至少就不至于跌跤。甚或有些不受理性的指示而爬进我信念中的学说,我犹不愿随便一裹脑儿摒弃它们,必先要费充足时间来考察我正在进行的工作,并且追寻正确的方法,藉以获得我能力所能达到的知识。

当我年纪尚轻的时候,我便在哲学的范围内研究逻辑,在教学的范围内研究解析几何和代数。这三门学艺或科学,据我看来应该对我的计划有帮助。但是经过详细的研究之后,我便发见逻辑学的三段论法等许多法则教条都只能解释我们所已了解的东西,或像拉勒氏(Lully)所发明的机器一样,可以帮助讲说(不下断定)我们所不懂得的事物,而不能用以探究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固然逻辑学含有若干正确和卓越的定律,但是也有许多有害或无需要有的糟粕混糅杂存,以至于在其间分辨真伪,困难不亚于从一块粗朴未经雕刻的大理石中分开一个明晰的塑像来。至于古代的解析几何和今世的代数学,除了双方都是讨论高度抽象的东西而显然没有实际用途之外,前者只限于玩弄图形,以至于叫人非使想像力感到极大的疲劳,便不能运用其理解;而后者则全部被限制于某些定律和方程式中,结果只形成一种既混乱而又模糊的科学,以至于不但不能栽培心智,反倒有碍于其发展。为了这些原故,我那时才决心寻找一种新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上三种科学的长处,而没有它们的缺点。而且,正如繁多的法令常常成为增加犯罪的藉口,因而一国的盛治毋宁系乎律文之简而执法之严。同样,我想也无需逻辑学所由构成的大多繁复规条,而只采取下列四项定律,并以坚决不移的态度,严格地在任何事上从不违犯它们,这样作,我相信即能满足我的需要了。

第一条,在不清楚明白知道某件事为真之前,就绝不要接受它。换言之,即谨慎地避免鲁莽和偏见,并除了那呈现在我的理性之中既极清晰明了,而又毫无怀疑余地的事物之外,不作任何其他的判断。

第二条,要把每一项在审察中的困难,尽问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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