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为笛卡儿(Rene Descartes, 1596—1600)所作,原名“Discours de la Methode pour bien Conduire Sa Raison et Chercher la Verite dans les Sciences”(在正当运用理性及追求科学真理上的方法论),通常简称方法论。共分六段,兹选译其前四段。 ——编者——
第一段
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中,惟有健全的理性是为人人所最均等分有的。因为每一个人都认为他已经充分地有了这种天然的禀赋,所以甚至那些在任何别的事上最难感觉满意的人,独在理性方面除了他们所已有的而外,通常也更不望再有多求。在这件事上既然不像会人人都犯错误,这便可以证明正确的判断力和分辨真伪之能,即所称为健全的常识或理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共有之物。这样看来,我们彼此之所以有不同的意见,并不是因为我们当中某些人比其它的人赋有更多的理性。乃是纯粹因为我们把思想率引到不同的路线,以及各人所注意的对象并不相同。仅有一个元气充健的心性是不够的,主要的条件是要能善于运用。最大的心性可能造成最高的优德,也可能造成最大的恶行。那些行走缓慢而遵循正径的人;可以比那些飞奔疾驰而背离正道的人有更真实的进步。
至于我自己,我从来没有幻想到我的心性比其它一般人的更完全。相反地,我毋宁常常希望我自己跟一些别的人能够同有敏捷的思想,或清晰明了的想像力,或充沛与持久的记忆力。除了这些之外,我再也想不出有任何东西可以帮助完成心性的功能。理性或常识既是造成人之所以为人,和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唯一事物,我便相信它是全部为人人所同有。在这一点上,我采纳一般哲学家共同的意见,认为程度多少的差异,仅可以在偶然和意外的事上发生,但是在同一种类之内,一切“个体”的本性或“格式”(form)却无分别之可言。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