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热或石头的观念亦总不能自动地成立于我心中,除非有一原因为之妥然安置,而这原因必须含有至少与我所觉察为有热或石头之同等实在性。纵令那个原因或不传达它的真际实在性进至我的观念内,我们亦不当就因此而认为那原因是不够真实的。相反地,既然每一个观念都是内心的制作品,所以按照观念的本质,原不需要任何其它的真际实在性,而只以它在意识中的实在性为满足,因为观念不过是一种思想的方式而已。然而为了使一个观念具有这种意象实在性(不是那种真际实在性),它就无疑地必须求诸于某种原因,而这原因所包含的真际实在性至少不能欠缺于观念所具有的意象实在性。因为假使在一个观念里面找到了造成这个观念的原因中所没有的某物,那末这个某物必然是来自虚无。那使某一事物藉着它所引起的观念而映现于了解力中的存在方式可能是极不完全,但是我们绝对不能因此认为这个存在方式是虚空无物,或是说那观念是由虚无中来的。我们也不应当因为被认为存在于这些观念中的实在性仅是意象的,于是便以为那实在性不一定就是真际地存在于这些观念的主因中,而以为它仅是意象地存在于其中罢了。我们既知观念可藉其特性而意象地包含存在方式,故亦可知造成那些观念底原因(至少是首要的原因)亦可藉其特性而真际地包含存在方式。虽然一个观念可以引起另外一个观念,而另外一个观念又再引起第三个观念,如此继续推去;然而这样向后层层追溯是不能永无止境的。我们必须在最后穷究到一个第一观念,而引起这个观念的原因乃是所谓第一原型,其中真际地和实行地包含着这些观念所意象地呈现的一切实在性或完满具足。所以我的天慧很清楚地告诉我:那些存在我里面的观念,有如画片或影像一样,可能在实际上不见得十足地代表那些刻印它们之实物一般完满,特其代表实物的完满程度却是绝对不能超过那实物本身的完满。

我愈久和愈留心研究这些事,就愈得认清它们的真相。然而结局我竟何所归呢?我的结论是如此:凡如我的任何一个观念十分清楚地含有意象的实在性,足以使我相信它的真际的或卓著的实在性并不存在于我心中,因而使我自己不可能成为造它的原因,那末,这必然的归结是:在这世界上决不止我孓然一人,在我之外必还存在着另一个产生这个观念底存在物。反过来说,如果在我心中根本就没有那种观念,那我更没有充足理由来保证除我之外还有另一个存在物;因为我已经十分小心地研究过了,并直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发现任何其它的理由可以这样做。

综计在我所有的观念之中,除了那代表我自己的观念这观念(是不成问题的)之外,还有一个观念是代表一位上帝的;其它的观念,有的代表物质的和无生命的东西,有的代表天使,有的代表动物,最后也有代表像我这样的人众。但是关于那些代表别人,或兽类,或天使的观念,我很容易想像它们不过是由我所有的那些代表我自己,和有形的物体,以及上帝的观念所混杂凑合而成的,虽然离开了我自己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人,兽,或天使等等存在。而且关于有形体之物的观念,我也未曾发现它们有任何伟大或超越的特性,以致我自己不像可能把它们产生出来。因为如果把这些观念作密切的和个别的研究,我就发现其中几乎没有可被清晰明确地看到的地方;只有下列数种比较算是例外;体积或物体所占的长,宽,和深度;以体积的大小为限制的外形;物体上不同形态彼此所保持的位置;运动或位置的变换;除了这些之外,又可以加上实体,时间,和数目。可是论到光,色,声,气,味,热,冷,以及凡由感觉所知道的各种素质,我对它们有极多不清楚和混乱的地方,甚至不能决定究竟它们是真的还是假定的。换言之,我不能决定这些素质的观念,究竟是否就是实物的观念。我虽然从前说过,所谓真正确凿的伪谬只能在我们的判断中被表现出来,然而我们在观念中也可以发现某些实质的伪谬,那就是在这些观念竟把虚无当作实有其物。例如我对于冷和热的观念到了十分含糊不清,竟无法从它们中断定。究竟因为没有热才有冷呢,还是因为没有冷才有热呢;或者究竟它们都是真的素质呢或不是呢。就我们看来,观念都好似影像,没有一个不是当作代表实物的;因此我们如果可以正确地断言:冷不过是热底无存,那末我们直称那种觉得冷是真正而确凿的一个观念属于伪谬,就不算不适当吧。其它的事情也不能例外。这一类观念底制造者,除了我自己而外,的确不需要指定任何别个了。因为如果它们是伪谬的,意思是,如果它们所代表的对象完全不是真实的,我的天慧就会指示我:它们仍是产自虚无;换言之,我里面之所以有这些伪谬的观念乃是由于我的本性不完全底缘故。然而即使这些观念是对的,它们所显示给我的真理仍然是极少,以致使我甚至不能把它们所代表的对象从虚无中分辨出来,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便没有理由相信我不是它们的制造者了。至于我对某些有形之物具有清楚明显的观念,我觉得其中有一部分譬如实体,时间,数目之类,可能是由我关于自己的观念所产生的。虽然我认识我自己是一个纯乎思想而无延扩者,相反地,石头却是只有延扩而无思想意识者:这两个观念彼此格格不能相容;然而当我想到一块石头是一个实体或是一个能够自存的事物,以及想到我自己也是一个实体底时候,这两个观念便似乎有了一个共同之点,那就是它们所代表的都是实体。同样,当我想到我自己是现下存在的,又回想到我从前也是存在的,并且当我意识到各种不同的思想,而可计量其数字的时候我便获得了时间和数目底观念,而以后能够随便把这些观念转用到凡我所欲的一切对象。至于造成有形之物的观念之其它质素,就如延扩,形状,位置,和运动,它们固然不是正式地存在我里面,因为我纯乎是一个思想的无形物;但因它们这类质素无非为实体存在的某些样态,而我亦正是一个实体底缘故,所以它们可能有卓越的部分含在于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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