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课堂小结。 本文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这个论点是由比喻引出来的,以“鱼”喻“生”,以“熊掌”喻“义”,点明“义”的价值高于生命,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 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样由此及彼,由浅入深,运用了比喻论证,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五、布置作业。 1.背诵课文。 2.本文的论证方法与过程与《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有何异同? 第四课时 (学习《鱼我所欲也》) 一、复习检测。 1.背诵课文。 2.比较《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与《鱼我所欲也》中心论点的提出方式有何不同。 二、第1自然段内容的进一步分析。 1.“所欲有甚于生者”中“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为人民谋解放、为了祖国建设、为了别人的安危等。 2.“所恶有甚于死者”中“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此题无固定答案。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革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 3.“故患有所不辟也”中的“患”指什么? 指遭到迫害、遇到生命危险等。 4.“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中的“是心”指什么? 指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等这些善心。 5.小结。 这个推理过程分两步,第一步是通过对喜爱的东西和厌恶的东西的分析,阐明了为了“义”(有甚于生者)可以“舍生”(不为苟得),即使死掉(患有所不辟),也不做无“义”的事。第二步是假设推理,设想如果人们所喜爱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如果人们所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只要保全生命,躲避死亡,就什么事都能干出来。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推理分析,得出了“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指出,“义”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所不同的只是贤者“求之”,所以“能勿丧耳”,而愚者“舍之”,所以就不再具备了。 三、研读第2、3自然段,质疑、探讨、分析以下问题。 1.我们读过的《谈骨气》一文中有一个论据,说是古代有一个穷人不接受不敬的施舍,最后饿死。这个论据与课文第2自然段用的是同一个典故。请用最简练的一句话概括这个典故。 贫者不受嗟来之食。 2.《谈骨气》中引用孟子的一段话来解释骨气的含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那么“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这句话应指前面的哪一句? 富贵不能淫。高官厚禄诱惑不了。 3.为什么高官厚禄诱惑不了?试举例说明。 因为高官厚禄与礼义的价值不同,如果不符合礼义的高官厚禄则不能接受。比如说,叛变革命,到国民党那里去当大官,真正的共产党是宁死不为的。再比如说,出卖国家机密得到很多钱,爱国志士是宁死不为的。再比如说,贪污受贿得了很多钱,正直的干部是宁死不为的。 4.文中说得了“万钟”是为了什么? 为了“宫室之美”,为了“妻妾之奉”,为了“所识穷乏者得我”。 5.作者认为这种做法如何? 作者认为“此之谓失其本心”,应当“可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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