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心腹,支叶庇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这段话是司马光《资治通鉴》的卷首语,当是贯穿《资治通鉴》的主旨,亦是司马光历史观、政治观的核心思想,其主旨就是依靠等级制度治理国家,其中的“礼”的概念及其等级观念,就是从孔子那里继承下来的(虽然其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但其精神实质是一致的)。而民本主义与等级制度及其观念是针锋相对的,司马光当然是坚决反对的。那么,为什么他不直接批判孟子的民本主义,却偏偏要抓住背叛师门这条“小辫子”不放呢?我们的分析如下:
随着隋唐农民战争摧毁了门阀世族的势力,封建领主制逐渐退出历史,代之而起的是封建地租制,我国封建社会进入了它的第二个阶段,即地主经济阶段。到了宋代,地主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此时自耕农(类似战国时代的小农)、中小地主、小商人、小手工业者众多,他们是当时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又因为科举制度的建立,一些有才华的中小地主走上了政治舞台的核心,于是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而走上政治舞台的中小地主阶层的知识分子一旦掌握了权力,就站在中小地主阶级的立场上努力为维护广大民众的利益与官僚地主即所谓豪强展开激烈的斗争。范仲淹的庆历新政、王安石的变法就是这种斗争。北宋走上政治舞台的中小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在政治思想上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关心民众的疾苦,用范仲淹的话说,就是“忧其民”,这与孟子的民本主义是一致的,再加上唐代的韩愈、宋代的王安石的推崇,孟子的民本主义及其大无畏的风骨已被一些知识分子接受或部分接受,而封建等级观念在他们心中逐步被淡化。宋代延续了一百多年的知识分子对孟子思想的激烈论争,就说明那时有很多知识分子是赞成孟子思想的。因为这种力量的强大,所以司马光在现实的政治斗争中即在反对王安石变法的斗争中,还要打起为民请命的旗号。例如司马光上太皇太后之《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中请去新法(即请求太皇太后罢去王安石之新法)时说:“夫为政在顺民心,所恶者去之,如决水于高原之上,以注川谷无不行者,苟或不然,如逆阪走丸,虽竭力以进之,其复走而下,可必也。今新法之弊……”此类打着为民众着想、为民众请命之言词,在司马光反对新法的上疏、书、札等中甚多,这里不一一列举。正因为如此,才有一些所谓的“学者”吹捧司马光,说司马光是民本主义者。其实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绝不是为大多数民众“请命”,只是打打旗号而已,实际上是在为大官僚地主即所谓豪强“请命”。这一点漆侠先生有过论述,他说:
当熙宁二年(1069)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实施青苗法,以抑制豪强兼并势力的高利贷剥削时,司马光以翰林学士的身份毫不含糊地站出来,为豪强兼并势力辩护,反对青苗法。前引的一段文字(按:指《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不妨再多引一些:
[青苗法]今行之才数月,中外鼎沸,皆以散青苗钱为不便。……
夫民之所以有贫者,由其材性愚智不同。富者智识差长,忧深思远,宁劳筋苦骨,恶衣菲食,终不肯债取于人,故其家常有赢余,而不至狼狈也。贫者啙窳偷生,不为远虑,一醉日富无复嬴(赢)余,急则取债于人,积不能偿,至于鬻妻卖子,冻馁填沟壑,而不知自悔也。是以富者常借贷贫民以自饶,而贫者常假贷富民以自存,虽苦乐不均,然犹彼此相资以保其生也。
今县官乃自出息钱,以春秋贷民。民之富者皆不愿取,贫者乃欲得之。……州县官吏恐以逋欠为负,必令贫富相兼,共为保甲,仍以富者为之魁首。贫者得钱,随手皆尽,……吏督之急,则散而之四方;富者不去,则独偿数家所负,力竭不逮,……贫者既尽,富者亦贫,臣恐十年之外,富者无几矣!
司马光的这篇鸿文,似乎是炙手可热,使20世纪80年代以来那些吹捧司马光的学者们“望望然而去”,不敢正视。其所以如此,原因在于被这些学者们吹捧为为国为民的伟大人物的司马光,居然成为豪强兼并势力的辩护师!(《宋学的发展和演变》,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85-386页)
漆侠先生所引的司马光的一段话,是司马光偶尔吐露的“真言”,这种“真言”在司马光的著述中甚少,这正好说明司马光打起了为民众的旗号为大官僚地主即所谓豪强与王安石等变法派进行斗争。打旗号是不得已的事情,从本性上说,司马光是坚决反对民本主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及其观念的,他当然也不愿打旗号,但不这样做就要遭到很多知识分子的反对。因而司马光不敢针锋相对地批评孟子的民本主义,至少不愿意在政治思想上挑起关于民本主义与等级观念的争端,只好揪住孟子背叛师门这条“辫子”不放。而孟子的这一“辫子”,却也被司马光抓了个正着,或者说击中了孟子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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