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骆礼刚先生在《王昌龄二题》一文中认为:王昌龄获当时之诗名非由七绝乃因五古。笔者认为王昌龄引用己诗时多为五古,实是其向生徒讲授五古的做法时所致,而并非其有意推崇自己的五古。无论从王昌龄对七绝创作所投注的热情和所取得的成就来看,还是从当时诗坛五古创作的诗人群落及王昌龄在其中所处的地位来看,抑或从王昌龄七绝于当时多被诸管弦争相传唱的实际情况来看,王昌龄获当时之诗名确因七绝而非由五古。
【关键词】王昌龄;获当时之诗名;五言古诗;七言绝句
骆礼刚先生于《文学遗产》1999 年第2 期发表了《王昌龄二题》一文。骆先生论点之一是王昌龄获当时之诗名乃因五古而非由七绝。笔者则不敢苟同,特以此文与骆先生商榷,并就正于同好。
一 骆先生提出的“昌龄获当时之诗名非由七绝乃因五古”立论的依据之一,乃是殷璠于天宝十二年编著的《河岳英灵集》。骆先生指出:《河岳英灵集》收录了盛唐时期24 位诗人共229 首诗。王昌龄入选诗歌最多,共16 首,而其中12 首为五古,七绝仅占3 首。与此同时,殷璠又于诗人名下列有品题。列举王昌龄42 句诗,出自其8 首诗,其中7 首为五古,1 首杂言,而未标举一首七绝,故可证之。笔者认为,一个诗人某种诗体的诗歌,是否被选入某个作品选本及选入了多少,有时确可用以作为衡量、考察该诗人是否以这种诗体名重于时的依据之一。但是,不可一概而论,而应对选本及选录的标准等作出具体的分析、判断,以区别对待。更不可只单纯以入选数量的多少来作为衡量的惟一标准和依据。我们知道,文学史上,一种文学样式的作品选本,常常是选家们对于这一文学样式的某种观点、主张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即选家们把自己的理论观点、见解主张或贯彻于对作家作品的批评之中,或按照这一理论、见解的具体要求来选出符合这一要求的作品,从而以此宣扬选家自己的主张和观点。那么,在这其中,虽不乏一些持论公平、选录恰当的选家及其选本存在,但无疑,同时也存着一些有失公允、择取失当的选家及选本,甚至也有偏颇至显、走入极端的选家和选本。所以,我们切不可一味地把某作家的作品是否被选入某一选本,或一个作家的某种体裁样式被选入多少,从而机械地以这单纯的入选数量来衡量其是否以这种体裁样式享誉于时的惟一标准。这一点,也正如《四书总回提要总集·〈御选唐诗〉》条所云:“诗至唐,无体不备,亦无派不有。撰录总集者,或得其性情之所近,或因乎负气之所趋,随所撰录,无不可各成一家。故无结尚古淡,《箧中集》所录皆古淡;令狐楚尚富赡,《御览诗》所录皆富赡;方回尚生拗,《瀛奎律髓》所录即多高华之制。盖求诗于唐,如求材入山海,随取皆给。而所取之当否,则如影随形,各有其人之学识。”此论极是,深中肯綮。因此,其选本就必然存在着“所取之当否”的情况,且常常仅代表选家一己之某种观点和主张,而未必均为当世所重。 那么,殷璠所尚是什么? 其选诗标准为何?《河岳英灵集》“所取之当否”又在哪里? 殷璠在《河岳英录集》的《集论》中说道:“今所集,颇异诸家,既闲新声,复晓古体;文质半取,风骚两挟;言气内则建安为俦,论宫商则太康不逮。”无疑,从殷璠这一阐说来看,其持论确谓公允。强调风骨声律兼备,可见其过人的识见。然而,我们纵观《河岳英灵集》,特别是细审其所选的作家作品及其对作家作品的“品藻”,又不难看出:他对诗人诗篇的具体选录与其理论主张显不一致,存有明显的距离,也即持论虽谓公平允当,而选诗却时见过偏激。具体地说,殷璠于“风骨”和“声律”之二者,显然更为重视“风骨”,而并不太强调“声律”。例如,他在对诸多诗人品评时,屡以“风骨”或“气骨”相称。如评高适云,“适诗多胸臆语,兼有气骨”;评崔颢云,“晚节忽变常体,风骨凛然”;评陶翰云,“既多兴象,复备风骨”;评薛据云,“为人骨硬,有气魄,其文亦尔”;评王昌龄亦云,“王昌龄饶有风骨,与储光羲气同体别,而王稍声俊,多惊耳骇目之句”。可见,其专门标举“风骨”,而未标举“风骨声律”兼备,更未单以“声律”标举。不仅如此,他还明曰:“夫能文者,匪谓四声尽耍流美,八病咸须避之。纵不拈缀,未为深缺。”“故词有刚柔,调有高下,但令词与调合,首末相称,中间不败,便是知音。”至此,于“风骨”和“声律”两端,殷璠所尚则为“风骨”。换言之,“风骨”即为《河岳英灵集》选录诗歌的首要标准。 再就诗体而言,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古体诗风貌比较质朴、明朗有力,故似“风骨”易显;近体诗则长于文采,须合格律平仄,故似难显“风骨”。王运熙先生说过:“古体诗不讲平仄对偶,也就是不讲声律;近体诗则非常讲究声律。一般来说,不讲声律的古体诗容易风清骨峻,而讲究声律的近体诗则容易没有风骨。”[ 2 ] 此说是颇为中肯的。即便同是五言,“一般说来,贯通十字的古体诗的联语意偏于动态的流贯,而五字一顿的新体诗的语意偏于静态的细味。故五言古体诗比较适合于叙事和表达充沛、激昂的感情,而五言新体诗则长于抒情和表达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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