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市场化和商品化时并没有利用上述的有关政策承担应尽的责任,如果再不能用对住房市场的供给保护和个人购房信贷的消费保护去承担责任,必将使大多数人失去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的信任、失去对中央提出的实现小康生活目标的信任、失去对“三个代表”的信任、失去对市场经济的信任。任何的经济宏观调控都不应影响到住房公共福利政策的保证。
中国的经济发展要靠扩大内需和消费支撑,而住房虽然未列入在消费的统计中,但却是城市中的最大消费,并且是关联度最高的领头消费因素。我国的经济发展已到了住房的更新换代,从分配、继承到自我拥有的阶段。住房消费已成为制约人民生活消费的源头,结婚要住房、生孩子要住房、就业要住房。装修靠住房,家具、电器、汽车等等大件商品的消费靠住房。住房消费几乎成为所有重大消费的前提条件,如果用个贷按揭限制了住房消费,必然会同时限制了相关的其它消费,中国的经济增长与发展就难以为继了。
当经济高速发展时,必须打开消费的闸门,尤其是为实现小康的目标更必须首先支持与鼓励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包括对更新住房时二次购房的支持与鼓励。住房消费已成为防止通涨的重要溢洪条件。只有用更宽松的消费信贷支持才能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刚刚开始发展,经过了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多年的支持与调整才辛辛苦苦的创造了一个城镇居民主动消费的局面。一旦限制了个人购房的信贷,改变了城镇居民解决住房梦想的预期,或者在房价下跌中使大多数已购房居民成为负资产,或者使大量的投资者由于政策的改变遭受打击。那么可能再用十年都难以恢复这种局面。
当调控是为了防范我国金融风险时,当大量的信贷资金已投入到房地产之中时,只有积极的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了消费的增量和积极性时,才能保证已发放信贷资金的安全。可以开放更多的居民直接投资的金融渠道而降低对银行信贷的依赖,但无论如何都不应限制对最终消费的支持,不应对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增加任何障碍。要注意保护居民购房的积极性,保护住房制度的改革预期。
每年的银行个人存款在不断增加。也许政府希望民间资金能更多的投入到农业经济、教育、卫生与环保事业中,投入高科技和服务业之中,而不希望不管是民间的还是个人的资金更多的投入于房地产业。但不管任何人的投资都一定是利益驱动为先的。任何人都会在转移投资时要先解决技术、跨行业管理、进入门槛等各种限制性条件,一定会优先选择最方便、最直接、最有收入预期的行业。房地产的购房投资也许就是这种优先选择的结果,这也许就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合理调动游资的资金投向,首先要有能获得高额利润的优惠政策引导和市场合理竞争的条件。宏观调控也首先要遵从于市场经济的规律和法律制度的规范,否则就一定会指挥不灵而博弈过剩,造成劳民伤财。
房地产也许从生下来就不是一个好孩子,从来也没有成为一个乖孩子,总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闹出一些涨涨跌跌的故事,也每次都在宏观调控中首当其冲的成为整顿和治理的对象。或许是因为政策从来就没有一个让人们从当乖孩子中获得好处的激励制度,也常常在调控中忘了发展的基本前提。在限制谋利冲动时,忘记了保护、支持、鼓励投资和消费的基本需求。
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经济发展的未来,都在关注可能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如果所有的交通规则不是在建设公路时事先告知,而是在汽车上路时才随意的调整,就一定会让公路上不断的出现刹车与撞车,不是让车跑得更快更稳,而是时常可能出现翻车。如果人们的预期被时常改变规则而造成翻车所影响,那么再好的路上也没有人敢开车上路了。
这一轮宏观调控希望能让中国的房地产更上一层楼,让小康的目标提前实现。
(200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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