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得較少。事實上,他是晚唐時期最重要駢體文作家之一。這種文體注重文辭的對偶,並使用大量典故,廣泛使用在唐代官方文件中。李商隱在令狐楚的培養下,成了一位駢體文的專家,為許多官員代筆起草過奏摺、書信等文書。《舊唐書·文苑傳》說李商隱「尤善為誄奠之辭」。由於當時章奏中使用的駢體文,要求詞藻華麗,又要表述準確,因此對於用典的要求很高。而擅長寫作駢體文的李商隱,養成了用典的習慣,因此被認為這是他的詩歌中喜歡用典的原因[3]。
李商隱曾將其駢體文作品編訂為《樊南甲集》、《樊南乙集》各20卷共832篇。根據《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的記載,李商隱的文集,除了自編兩集,還有另外一些。但前述這些文集,都沒有流傳下來。目前可以看到的李商隱的文章,是朱鶴齡、徐炯、馮浩、錢振倫、錢振常、張采田、岑仲勉、劉學鍇、余恕誠等人,先後從《全唐文》、《文苑英華》、《唐文粹》等書中搜輯、考證而得到的。最新的彙編文集《李商隱文編年校注》(劉學鍇、余恕誠,中華書局,2002)中收入了352篇文章,其中大部分是駢體文,也有少量被稱為「古文」的散體文。
範文瀾在《中國通史簡編》中對李商隱的駢體文評價很高,認為只要《樊南文集》存留,唐代的駢體文就算全部遺失也不可惜。
「三十六體」 主條目:三十六體 李商隱、段成式、溫庭筠的詩歌由於風格相近,且都排行十六,並稱三十六體。
「三十六體」的說法,最早見於《新唐書·文藝下·李商隱傳》:「商隱初為文瑰邁奇古,及在在令狐楚府,楚本工章奏,因授其學。商隱儷偶長短,繁縟過之。時溫庭筠、段成式俱用是相誇,號『三十六體』。」而在《舊唐書·文苑下·李商隱傳》中,卻只有「與太原溫庭筠、南郡段成式齊名,時號『三十六』」的說法,沒有視其為一個文體流派。因此,岑仲勉(《玉谿生年譜會箋平質》)認為「三十六體」的說法,產生於《新唐書》傳記作者宋祁的誤會。不過,對這一觀點很少有人表示讚同。從元代辛文房(《唐才子傳》)開始,後世多將「三十六體」視為一個確定的概念。《漢語大詞典》、《辭源》、《中國文學家大辭典》等辭典均收入「三十六體」的條目。
對於「三十六體」的內涵,有各種不同的說法。有認為是指一種詩歌的風格流派,有認為是指駢體文的風格流派,也有認為這種風格既包括詩歌也包括駢體文。更多的時候,人們故意以含糊的態度談論這個名詞。陳冠明分析了歷史上對此的各種觀點,認為「三十六體」是宋祁總結和認定的李商隱、溫庭筠、段成式三人的駢體文流派。(《「三十六體」:宋祁總結、認定的駢文體派》)
作品整理 姚培謙分體箋注《李義山詩集》頁面 松桂讀書堂乾隆刊本 陸崑曾《李義山七律詩解》頁面 雍正刊本由於李商隱詩意比較隱晦,因此一些李商隱詩的愛好者嘗試着為這些難懂的詩註解。宋代蔡絛《西清詩話》里提到劉克箋注李商隱詩;元代袁桷《清容居士集》里提到鄭潛庵編《李商隱詩選》;明代唐覲《延州筆記》里提到張文亮注過李商隱詩。但這些注本或選本都沒有流傳下來。事實上,在明末之前,李商隱詩的箋注並不算多。金元時期的文學家元好問曾感嘆說:「詩家總愛西昆好,獨恨無人作鄭箋。」明朝末年的道源和尚,也曾為李詩作注,清朝初年,朱鶴齡在道源注本的基礎上,刪去了一小部分,又增補了很多,完成《李義山詩注》三卷。這是目前可以看到的最早的李商隱詩歌的完整注本。此後又經過陸昆曾(《李義山詩解》)姚培謙(《李義山詩集箋注》)、屈復(《玉谿生詩意》)程夢星(《重訂李義山詩集箋注》)、馮浩(《玉谿生詩詳註》)等多人的註解考證,已經能夠對李商隱詩中的典故大致了解,但是對於許多詩的涵義仍然沒有定論。
在文章整理方面,李商隱曾自編《樊南甲集》、《樊南乙集》,今已不存。清朱鶴齡曾輯錄《文苑英華》等書,編成《李義山文集》,但有明顯的疏漏。清徐樹榖、徐炯在此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兩人分擔了箋、注的工作,成書《李義山文集箋注》,是第一個比較完整的注本。之後,馮浩又對《李義山文集箋注》進行考訂改編,著《樊南文集詳註》。錢振論、錢振常兄弟從《全唐文》中找到徐注本、馮注本均未收入的佚文兩百多篇,編成《樊南文集補編》。
註解說明 註解1: 關於李商隱的生年,一直沒有定論。較具競爭性的觀點有兩種:唐憲宗元和八年(公元813年)說、唐憲宗元和七年(公元812年)說。較早系統研究李商隱的清代馮浩(《玉谿生年譜》)提出元和八年說,岑仲勉支持這一說法,他在《玉谿生年譜會箋平質》中對三種觀點進行了比較後認為:「在未有新佐證提出之前,仍應推馮說為定案,即生元和八年卒大中十二年,享年四十六歲。」後來多種文學史、唐詩選本、及《辭海》修訂本「李商隱」條目都認同此說。張采田(《玉谿生年譜會箋》)主張元和七年說,得到楊柳(《李商隱評傳》)、黃世中(《李商隱論》)、吳調公(《李商隱研究》)的支持。此外,錢振倫在箋證《樊南文集補編》時,提出元和六年說,主要支持者有董乃斌(《李商隱生年為元和六年說》、《李商隱傳》)。讚同這幾種說法所引用的史料證據,多數來自李商隱自己的詩文敘述,都有互相矛盾的地方,研究者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其進行解釋,使自己的意見顯得更合理一些。到目前為止,沒有一種說法得到壓倒性的公認。
註解2: 如「公先真帝子,我系本王孫。」(《哭遂州蕭侍郎二十四韻》)、「百歲本無業,陰陰仙李枝。」(《戲題樞言草閣三十二韻》)。在《請盧尚書撰李氏仲姊河東裴氏夫人志文狀》一文中,李商隱稱「先君姑臧公以讓弟受封」,自認是北魏時的姑臧侯李承的後代,而李承的曾祖李暠正是唐朝皇族李氏的祖先。在另一首詩中,李商隱用「龍種」來稱呼自己的兒子。(《楊本勝說于長安見小男阿袞》)
註解3: 「谿」和「溪」是異體字。在二十世紀上半葉之前,出現在絕大多數文獻資料里的李商隱的號都是「玉谿生」;而在此之後,開始有人寫成「玉溪生」。這可能與中國大陸的漢字簡化運動有關。兩種用法都曾經出現在現代人寫作的李商隱傳記中。本文統一使用「玉谿生」。
註解4: 五代王定保的著作《唐摭言》中,對唐代科舉中的各種現象有詳細的描寫。考生經常將自己的作品準備很多份,呈送給有影響力的官員或文壇名流。這被稱為「行卷」。有時考生由於担心送去的作品不會引起注意,會多次遞送,稱為「溫卷」。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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