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死得其所
方的狱中书简都是濒死之论,他直接写到死的有三篇:《我们临死以前的话》、《死》、《记胡海、娄梦侠、谢名仁三同志的死》。第一篇是政治交代,第三篇是实事叙写。第二篇是一篇一万多字的“共产主义殉道者的记述”。革命者的死亡观,以夏明翰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最为光明浩大,方也写下“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的壮语,坚信主义比生命更为重要。在狱中,“死,是无疑的了。什么时候死,不知道。”(方志敏,1999:139)问题只是如何死?选择革命实际上就选择了死亡,生死不隔,死亡也是革命的行为之一:“我们必须准备口号,临刑时,要高声的呼,用劲的呼,以表示我们的不屈!”(方志敏,1999:136)生之斗争召唤着死;从容就义也是一种革命行为。革命之于革命者,可以赋予他们的生死以一种超越自然的意义。
但在监狱中,革命者面临一个特殊的问题:活着,但没不可能从事革命工作。“优待号”,午饭有三荤两素一汤,三个革命者吃得很香。这就有了疑问,革命者吃着敌人的饭,最终不免一死,这算怎么回事?“同志!我们在这吃饭,我有点怀疑到底是为谁吃的。”“好像我们吃饭,不是为着自己吃的,是为着刽子手的枪弹或刀吃的。吃胖了一点,让它们尝点油味儿。”方找不到死刑犯吃饭的意义。另两位难友的回答分别是:“不管它,生一天就得吃一天。”“吃吧,不要讲死了就不吃。”(方志敏,1999:138)
“生一天就得吃一天”──这是自然式的回答,活着就要吃饭,操那么多心干啥?
“不要讲死了就不吃”──这是常识性的回答。确实,即使不是死刑犯,每个人也都会有死的一天,他们不每天都在吃饭吗?吃饭与死无关。有一次报纸上登载了有关苏联人口的新闻,三个革命者就在狱中谈开了中国人口究竟是增加还是减少的问题。方认为,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肯定不利于生命的存在:
中国是一个死神统治一切的国家,谁也不知他什么时候会死。(方志敏,1999:143)
另两位也分别说:“中国人的命,不值一个钱,死个人像死一条狗一样!”(同上)“中国人的生命,真像一个蚁子,一皮草儿,一天到晚,不知要糟蹋多少?”(方志敏,1999:145)生命是卑贱的,因而每个个体就更加珍重自己的生命,好死不如赖活是中国人固有信念之一,明哲保生是中国智者的教训之一。其结果,正像共产党的一个外国朋友注意到的:“中国历史上有近千年受着异族的统治,原因就在于此。然而历来的事实却是:临阵逃脱者苟且偷生,挺身作战者惨遭杀害;温顺者在社会上生存下来。于是年复一年,代复一代,最完美最勇敢的人被杀死了,民族的精英被除去了。”(韦尔斯,1991:44)如此则社会政治状况越来越糟,人命越来越没有价值,苟且偷生者其实也很难善死善终。
因此就出现了与苟偷者相反的另一种选择:逼上梁山,铤而走险。与其像猪狗一样地死去,不如在革命中牺牲。革命不愁找不到不怕死者,穷的可怕和死的威胁把无数人逼上革命之路,革命至少启示着生的可能。对于这些人来说,革命与否并不是什么政治问题,而是生死选择。一旦我们理解了他们内心涌动的挣扎和希望,我们就能理解中国革命的发生,部分是即是基于“无知暴民”的求生本能。然而,共产革命不同于历史上的农民造反,它有一套绝对理想主义,外国记者韦尔斯已经注意到,在共产领导的苏维埃区域内,“他们已经赋予‘死’以新的意义和目的,他们已经消除‘死’的痛苦,他们已经使每一座坟墓都成了胜利的标志。见到红军以后,我断定:每一个红军战士都乐于战死,因为他相信,他的死将使他的革命事业朝最后的胜利更进一步。我想,除了教人为什么活着外,最重要的事就是教人为什么而牺牲吧?”(韦尔斯,1991:47)革命必须死亡,革命的成功在于能赋予个体的死亡以意义,使个体乐于为革命而死。
问题只在于:付出了人的生命与社会财富为代价的革命,在成功之后如何建立起非压迫性的社会机制,让时刻受到死亡威胁的人过是幸福生活。死是为了生,否则,死也就没有任何意义。
方志敏简历
1899年8月生于江西弋阳。
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参加共产党。
1925年任国共合作的国民党江西省党部农民部长,领导农民运动。
1927年后回赣东北,任中共弋阳区委书记,年底领导弋阳九区的秋收暴动。次年1月任中共五县党委书记兼武装起义总指挥,领导弋横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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