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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儆效尤?相反,晁盖等人只是“将这十一担金银宝贝都装在车子内,遮盖好了,叫声‘聒噪’!”便逃之夭夭。笔者曾作过这样的设想:假如蔡太师,梁中书也如今天的贪官一样,失了财物不事声张,黄泥冈之事不会败露,官司不来勾捉,晁盖一伙怕不会一把火烧了庄院,上山落草的。因为有了“一世的指望”,他们尽可以坐吃坐喝,赌钱交游,哪里用得着明地里去做贼呢?这样,我们后来的一些善于附会的“革命”评论家们,就不会再用什么革命英雄的桂冠加在他们头上了。
这里,我们并非有意用现代的标准去衡量古代的农民革命,以致于把他们理想化。那当然是不科学的。但是也不能因此而降低了古代农民革命的原则,把任何类似于见财起意,趁伙打劫的行为都随意拔高为农民起义。尽管历史上无数次的农民起义由于受当时政治、经济等主要条件的制约,其形式可能是千差万别,我们不好用一个模式去硬套。但是,在看它是否代表了广大农民阶级的利益去反对封建社会,反对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这个根本原则上,却是不能随意迁就的。譬如今天的一个盗窃集团,用撬门别锁、剪径劫道的方式掠去了一个现代贪官因贪污或受贿得来的“不义之财”,其情境与劫夺生辰纲几乎雷同。对此,我们应该作出什么样的评论呢?难道也把他们等而上之,不与一般的穿窬者等同看待?这怕是一种有悖于当今道德的不经之论吧!
我国有句老话:“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这说法固然失于偏颇,近乎武断,但从认识劫夺生辰纲的性质上看,这句谣谚应该说是得其真义了。也许笔者杞人忧天:倘若晁盖、三阮等人的阴魂不散,借当今不法之徒而还魂,又有吴用这类点子多的人的蛊惑煽动,真的去打家劫舍,杀人越货,这该是我们的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吧!尤其是在提倡用传统的优秀的伦理道德教育青少年的今天,对于晁盖等人的此事此举,就更是不宜一味地盲目颂扬,而应该作必要的批判分析,否则,其消极影响将会给我们带来负面的效应,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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