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本页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文域名: 古今中外.com       英文域名:www.1-123.com     大中小学语文作品及资料

 

《送元二使安西》《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教案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

王 勃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作者】
  王勃(650-675),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高宗麟德三年(666)应制科,对策高第,拜朝散郎,为沛王府修撰。总章二年 (669)漫游蜀中诗文大进。后为虢州参军,坐事当诛,遇赦免职。其父福畤官雍州司功参军,受株连贬交趾令。勃渡海省亲,溺水,惊悸而卒。擅长五律、五绝及七言歌行,在“初唐四杰”中最杰出。对五律的建设和歌行的提高尤有贡献。有《王子安集》,《全唐诗》存诗二卷。

[注释]

①杜少府:作者的一位朋友。少府是对县尉的称呼。之任:赴任。蜀川:今四川崇庆县。

②城阙:城郭宫阙。阙是宫门前两边的望楼。三秦:项羽曾分秦地为三,这里泛指秦地(今陕西关中一带)。辅:京城附近地区。这里是说长安以三秦为辅。

③五津:四川岷江上的五个渡口,是杜少府赴任去的地方。

④宦游:在外做官。

⑤海内:四海之内,指中国。存:有。

⑥天涯:天边,指相距遥远。若:如同,好像。比邻:近邻。

⑦无为:不要。歧路:岔路。这两句是说,不要像儿女那样,在分别时哭泣。

[解说]这首诗是作者在长安送朋友到远处做官时写的。诗的前四句概括了两地相距之远,抒发了两人离别时的共同感慨。后四句说明了两人友情的深重,并且相互勉励,不要为分别而过分感伤。

  【品评】
  这是一自别开生面的送别诗。首联上句写送别之处,下句写杜少府即将宦游之地。自长安“城阙”遥“望”蜀川“五津”,视线为迷蒙的“风烟”所遮,微露伤别之意,已摄下文“离别”、“天涯”之魂。首联对仗工整,次联以散调承之,文情跌宕。“与君别离意”紧承首联,妙在欲吐还吞。“别离意”究意如何,不愿明说,故改口用“同是宦游人”来宽慰和鼓励对方:你和我既然同样是出门作官、想干一番事业的人,那就免不了各奔前程,哪能没有分别呢?三联推开一步,奇峰突起。 从构思方面看,很可能受了曹植 《赠白马王彪》“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的启发,但高度概括,自铸伟词,情调又积极、乐观,能给人以鼓舞力量。因而千百年来,万口传诵。张九龄《送韦城李少府》中的“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高适《别董大》中的“莫愁前途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都从此脱胎。尾联紧接三联收束全篇,劝慰杜少府欣然启程。交情很深的朋友总是不愿分离的,然而“儿女情长”,就难免“英雄气短”。这两句诗,即曲折地表现了双方的惜别之情,又用“无为”排除了“儿女情长”,鼓舞对方的英雄之气。全诗一洗向来送别诗的悲酸之态,意境雄阔,风格爽朗,不愧名作。
  唐代诗人大都通过科举进入仕途,因而送友人“之任”就成为常见题材。王勃的这首五律首先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反映这一题材,为传统送别诗开拓了新领域。此后,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送人赴任、送人从军、送人出使、送人去干其他有利于国计民生之事的诗作大量涌现,其中有不少名篇。

送元二使安西》与《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教案
  教学内容:理解《渭城曲》与《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的内容,比较、感悟、赏析两首送别诗的风格。
  知识目标:理解诗句,了解古诗内容,有感情的朗读古诗,并能背诵.
  能力目标:展开想象,培养合作研究、自学鉴赏古诗的能力.
  情感目标: 体会诗人所表达的情感.能查阅并初步使用有关资料.
  教学重、难点:
  1.理解诗句;
  2.通过诗中所描写的景色展开想象;
  3.体会诗人的思想感情。
  教学时间: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激情引趣
  1. 让我们先听首歌,好吗? (音乐起,长亭外,古道边,芳碧连天……)
  2.谁听过这首优美动听的歌?知道歌的名字吗?对,叫《送别》
  4.师:在古代,长亭外,古道边,往往是人们送行分手的地点场所。今天,让我们一起赏析两首送别诗,这两首诗的题目 分别叫做《送元二使安西》和《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板书课题)
  二、初读古诗
  师:古诗所写内容包罗万象,像离人梦,相思愁,游子吟,征夫苦,爱国情等等,非常丰富。其中,描写送别的诗占有一定的比重。《送元二使安西》和《送杜少府之任蜀州》这两首诗都是送别诗中的名作,被人们传诵到今。这么好的诗真是不能不学,首先请同学把书翻到52、53页读一读这两首诗吧。
  1.生自由读;
  2.师指名读;
  3、教师范读;听老师读读这两首诗。

[1] [2] 下一页

来源:中国哲士网

中小学语文教学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教案,教学设计 参考资料,课文

作品《送元二使安西》《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教案原文赏析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2004-2010  中国哲士网版权所有 引用本站内容请指明来源  给本站投稿   备案序号 蜀ICP备05009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