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十二小时强劳动,还有工房和老板家庭的义务服务,而她们的年龄与在座的同学的年龄差不多。恶劣的生活条件,繁重的体力劳动,严重摧残着这些未成年少女的身心健康。在这样的环境里,她们变得麻木,像机器一样。差不多失去了作为女性最起码的羞耻感。
三)生活条件
“穿”——穿着短衣,上面是褪了色的油脏了的湖绿乃到青莲的短衫,下面是无色或是柳条的裤子。长头发,很多还梳着辫子。破脏的粗布鞋,缠过而未放大的脚,走路也就有点蹒跚的样子,
“吃”——早晚吃粥,中午干饭。中午的饭和晚上的粥,由老板差人给她们送进工厂里去。粥,它的成分并不和一般通用的意义一样。在南方,碎米和豆渣根本就是猪食。
“住”——每间工房七尺宽,十二尺长——面积约9.32平方米。要容十六、七个人,吃喝拉撒睡都在这里。
“行”——她们没有自由,只能在严密监视下往来于工房与工厂之间,两点一线。
可见所谓“供给住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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