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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沒把牲口肉烹調好影響祭事進行。烹調與祭祀不能構成因果聯繫。如果說庖事歸庖事,祭事歸祭事,兩者不必有什麽因果聯繫,這樣理解也未嘗不可,但兩者有因果聯繫不是更好嗎?不是更能看出莊子的行文思路之填密嗎?只要把“來烹調”改成“做”就行了。“也不越位去代他做”恰到好處,何樂而不爲呢?
最後,還要說一件令人傷心的事。王夫之的《莊子解》,於這節文字後有這樣一段注:“堯不以治天下爲功,堯無己也。庖人遊於庖,尸祝遊于尸祝,羙熟祭畢、悠然忘其有事,小大之辨忘,而皆遂其逍遙。”別的不說,王夫之難道看不出,當莊子說“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這句話時,他是把尸祝的地位看得比庖人高得多嗎?而且,當時的讀者對這一點是決不會有疑義的。尸祝是許由自況,庖人比喻堯,許由自視比堯要高出一頭,這不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嗎?哪里能讀出庖人與尸祝“悠然忘其有事,小大之辨忘,而皆遂其逍遙”的意思呢? 上一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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