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只是把自己装扮成慈善者的单方说法,完全是打肿脸充胖子。我们除了对它鄙视、谴责之外之外,不必过于在乎他怎么说。2003年我和S律师受部分花冈受难者委托和红十字会进行交涉,达成共识:为了履行基金受托人的义务,今后在公众宣传中应该准确称之为“基金”。媒体称的“赔偿金”、“理赔金”、“慰问金”等等说法都是不准确的或者说概念是错误的。媒体人写文章应该对要写的内容有深刻的了解,不能自己杜撰概念和内容。连基金的名称和性质都没有整明白,就口诛笔伐了,好比士兵没有瞄准就端枪扫射,能打准目标吗?
锦思:那么耿老对红十字会的态度怎样,他是否信任红十字会?
L:如果你注意到耿谆《严正声明》,有一段内容讲述,他得知红十字会受托管理花冈基金,感到放心、欣慰。表示自己岁数大了,今后就不再参与花冈联谊会的事务和基金发放的事情了。后来他得知花冈和解的内容后受到巨大打击,晕倒在地。醒来感到索赔只要来了“香火钱”,不是劳工所要的赔偿金。他斥责索赔团队也责备自己,并誓言从此不再过问花冈的事情。即便这样,他与红十字会没有任何过节,遇到劳工家属问他领取基金的事情,他总是耐心告诉来人,如何去找红十字会。
在石玉先生的博客中,他说:“ XXX大怒 ,从此再也不通过红十字会捐款。”大怒,表示的是得知不准确信息后一时之气,但是在郭美美事件背景下,这对公众有什么样的号召力不言自明。可是我要告诉锦思,耿谆是向红十字会捐款过的。
记得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就在汶川大地震刚刚过去4天,老人以94岁的高龄,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写下了21幅书法作品,委托我在北京变卖捐出。他的儿子硕宇在电话里告诉我:“老头让我告诉你,字贵贱都卖。所得卖字款全部捐给中国红十字会用于赈灾,钱不多也廖胜于无。到银行的捐款收据(汇款单)要写买字人的,不要写老头名字”!听到这里我已无话可说,我流泪了。我只是在电话里告诉硕宇:“请老人放心,我一定完成他的嘱托”。我把老人的三幅字捐给中国书法家协会等机构主办的为灾区义捐义卖的活动(老人是中国书协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其它的十几幅由身边敬重老人的朋友们认买,所得的近4000元义卖款(不包括在书协的义捐)全部捐给中国红十字会赈灾项目。《大河报》等报刊媒体报道了老人的义举,《人民网》等多家网站予以转发。你想想看,主持接收捐款的有多家单位,老人如果不相信红十字会,他能够嘱咐我把钱捐给红十字会吗?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里式9级特大地震,与日本有不解之缘的老人又一次决定义卖书法。与2008年为汶川地震书写书法时相比,2010年2月老人病发脑梗塞,愈后行动已经十分不便,日常生活都需要家人的帮助,已经很长时间封笔不再创作了。但是为了表达他对日本灾区人民的关爱和祈福,耿谆老人竟不顾重病,坚持让自己的儿子搀扶和协助自己,在3月20日上午,老人一气呵成书写下10幅书法作品。我拿到这10幅书法作品,先后参加了驻北京外交使团组织的义卖活动,参加了中国慈善总会为日本地震的募捐,并同样遵照老人的嘱托参加了中国扶贫基金会为云南地震灾区的募捐。老人的精神感动了所有知道这一详情的同胞。这方面的详情可以浏览我的博文《耿谆的慈善义卖——兼谈所谓“红会扣费”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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