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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郭靖。(众笑)可不能把段誉也算进去,他对王语嫣好可是有目的的。(众大笑)我再问一句:好心办坏事,算什么境界?
生:道德境界。
师:(作疑问状)真的吗?
生:真的!
师:好,大家已经知道关键不在结果,而在动机,在觉解程度了!大家注意这一段有这么一句话:“正其义不谋其利”,哪一个同学解释一下?
生六:做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匡扶正义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
师:完全正确!要更切合本意,就要看一看注释了。“正”在这里是什么用法?
生:使动用法。
师:对,许多使动用法翻译的时候被直接翻译成了动词而不是使动词,但依然是使动用法。这句话非常重要,从这句话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儒家是怎么样看待义与利之间的关系的?
生七:舍利趋义。
师:对极了,表达也很简洁。儒家认为义与利是统一的还是对立的?
生:对立的。
师:对!孔子就说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小人”是什么意思?有些同学一想,小人就是卑鄙无耻下流跟韦小宝一样的人。(众笑)其实孔子所说的小人包括大家在内的,也包括我,谁也别想逃!(众笑)这里的小人是与君子相对的,不是君子就是小人了,而能达到道德境界的才是君子,所以大部分凡人都是小人,与现代汉语中小人的意思有所不同,大家要注意一下。大家再考虑一下,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合适吗?有没有什么问题?
生:不合适。
师:为什么不合适?
生:(无人答)
师:我讲一个故事给大家听:有一个中国留学生在日本捡到一些钱物,交到了警察局,并按要求做了登记。结果过了几天,失主登门造访,表示谢意之后,拿出一些钱给这个留学生。留学生一想,拾金不昧,怎么能收呢。坚决不肯。最后,失主告诉他,如果你不收这钱,自己就无法从警察局里领出失物,因为按规定,失主必须拿出丢失财物一定比例的金额给捡到东西的人作为报酬。大家想一想,日本人为什么要这么做?日本人是怎么来看待义利之间的关系的?日本人这么做有没有道理?
生:有道理!
师:拾到财物是行义,收取一定的报酬是谋利,日本人认为义与利并不矛盾,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一个行义之人,理应得到一定的利,只有这样,大家才能争着去行义。大家可以想一下,如果一个社会,过分地要求成员摒弃私欲,一味地宣扬做好事不求报酬,那结果会如何?
生:很少有人做好事。
师:对,因为大部分人处在功利境界,做事情是从自己出发的。如果一味地弘扬义,没有给利留足空间,必须会导致好事无人做,行义之人很少,社会反而会缺乏道德。儒家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强调“正其义而不谋其利”,这种观点的根源在于儒家对于人性的认识上。虽然古代既有性善论,也有性恶论,还有一些其他的提法,但长期以来,性善论居主流地位,几千年来,中国的读书人是哼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长大的。在这种情况下,私就是一种罪恶。所以我们的文化是极力摒弃私的。这种摒弃有着多种表达,在不同的时代,“存天理,灭人欲”“大公无私”“毫不利已,专门利人”。但是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我们这个时代,整天提倡为人民服务,学雷锋,讲奉献,人们实际上如何做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因为我们的人性观是建立在性善论的基础之上的,不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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