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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亭记》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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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州设“刺史”。隋初废郡存州,以后就没有“太守”这一官职了。因此在宋代,州官并不叫“太守”,而应该叫“刺史”。 但是,宋代官职还有一奇特现象,就是官职分离,本官不管本职。因此州刺史也只是虚有其名,而实际负责一州工作的乃是由朝廷派去的中枢官员,叫做“知军州事”(军指兵事,州指民政,简称“知州”)。因此“知州”只是一种临时差遣,并不是正式官职。此如范仲淹在宋仁宗皇祐四年以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去知颖州事,“知颖州事”虽然是他的实际职务,但只是一种差遣,而他当时的职称却是朝中的“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 同样,欧阳修到滁州来做官时,也只是受朝廷的差遣,来“知滁州军州事”,而他的正式职称还是朝廷的“右正言(谏官)、知制诰(主管起草朝廷的诏令)”。对于这点,朝廷在给他的任命《制词》中就说得很清楚:“特授依前行右正言、知制诰,就差滁州军州。”另外,他到滁州以后,还写过一篇《丰乐亭记》,在这篇文章的后面,他也自注有“庆历丙戌六月日右正言、知制诰欧阳修记”的字样。(见商务印书馆版《欧阳永叔集》) 由此可见,欧阳修当时正式职称既不叫“太守”,也不叫“刺史”。他在《醉翁亭记》里之所以自称为“太守”,仅仅是借用前代的习惯称呼而已。历代文人作文赋诗,喜欢借用前代的官称,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苏轼就曾有过“为报倾城随太守”之句,今人赵朴初在悼念周总理的诗中也有过“相业谁与俦”(将总理比作宰相)的句子。 “滁县”依然是“滁州” 在中学语文课本里,将“环滁”注释为“环绕着滁州城”,这是对的。但又说“滁州,现在安徽省滁县”,这却有问题了。 首先,宋时的滁州包括清流(即后来的滁县)、来安、全椒三个县,这是个大范围;而后来的滁县只是古滁州的一部分,是大范围里的小范围。因此,将当时的滁州说成在滁县,并不确切。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滁州城(或古滁州治所)在现在安徽省滁县。 其次,这本教材是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出版的,而国务院在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就已作出决定,将滁县改为滁州市。因此,现在给“环滁”作注释,应该写成:“滁州城,在现在的滁州市。” 来源:中国哲士网
作者:欧阳修 作品 醉翁亭记,欧阳修 资料原文赏析 在线阅读
《醉翁亭记》考实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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