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掉。关于孝的问题,孔子也不是主张愚孝。在《韩诗外传》有这么一个故事:孔子的学生曾参是著名的孝子。一天,曾参有了过失——锄草时,误伤了苗,他的父亲曾皙就拿着棍子打他。曾参没有逃走,站着挨打,结果被打休克了,过一会儿才渐渐苏醒过来。曾参刚醒过来,就问父亲:“您受伤了没有?”鲁国人都赞扬曾参是个孝子。孔子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告诉守门的弟子:“曾参来,不要让他进门!”曾参自以为没有做错什么事,就让别人问孔子是什么原因。孔子说:“你难道没有听说过舜的事吗?舜作儿子时,父亲用小棒打他,他就站着不动;父亲用大棒打他,他就逃走。父亲要找他干活时,他总在父亲身边;父亲想杀他时,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现在曾参在父亲盛怒的时候,也不逃走,任父亲用大棒打,这就不是王者的人民。使王者的人民被杀害,难道还不是罪过吗?”
在父亲失去理智的时候,拿着大棒乱打,如果打死、打伤或者打成残废,他冷静后会感到十分懊悔。这会给父亲的心灵上留下沉重的阴影,永远无法摆脱。这是“不逃”给父亲造成的精神创伤。真正的孝子要逃避父亲的盛怒,避免给父亲造成精神伤害。不管当时鲁国人怎么夸奖曾参,孔子还是严肃地对待此事,以便给后人留下正确的意见。很显然,上述父叫子死的说法,孔子是不同意的。不该死的,就不能轻易地死去,即使有父命。
战国后期的大儒荀子认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子道》)当鲁哀公问孔子:“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乎?”孔子没有回答,出来告诉他的学生子贡说:“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同上)子从父,怎么能说是孝子呢?臣从君,怎么能说是贞臣呢?要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从命,才可以说是孝、是贞(忠)。可见,听话、盲从的,孔子不认为就是忠孝的臣子。
二 义 利 之 辨
孟子讲“何必曰利”,荀子说“羞利”,董仲舒主张重义轻利,“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于是,后世就根据这些说法,认为儒家不要利,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要利,不讲利,怎么行呢?这也是严重的误解。
《论语·雍也》记载:“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原思就是孔子的学生原宪。他很穷,当了官,觉得“九百”薪水太多,不要。孔子批评他,认为不要是不对的,朱熹的解释:“言常禄不当辞”。如果自己消费有剩余,那也可以用于周济周围邻居贫乏者。不接受正常的薪水,也是不义。并不是“辞”钱财就是对的。孔子的学生子贡是很会预测市场的,他从事商业活动,赚了很多钱。鲁国规定谁能花钱把在外国当奴婢的鲁国人赎回来,可以到政府那里领取一些钱,作为赔偿金。子贡赎了一些人回来,因为他自己钱多,就不去政府那里领取赔偿金。受到孔子的批评,孔子说,不能因为你有钱,就不去领取赔偿金。做事情,要考虑如何合适,才能作为别人的榜样。你这么做,今后鲁国人在外国当奴隶,再没有人去赎了。在这里,不拿钱是不义,拿钱才是义。王充认为子贡“让而止善”。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那人用一头牛来表示感谢之情,子路接受了。孔子说:“鲁国人今后一定很热心于拯救落水的人。”当时,一头牛是价值十分昂贵的酬谢品。王充说“子路受而观德”(《论衡·定贤篇》)。
从以上这些事例,可以看出孔子儒家重义轻利,并不是不要钱,只是强调应该拿的钱才拿,不应该拿的不要拿,“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孟子·尽心下》)该拿的不拿也不对。当然讲义利之辨,儒家主要反对当权者贪污受贿,那是“不义之财”。简单地说,儒家主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公仪休任鲁国相,他办完公事,回家,吃饭的时候,就问葵菜价钱,家里人说不要钱,是自己家种的。他听后很生气,说:“我们拿了俸禄,还要自己种菜,这不是夺了菜农的利益吗?”说完就到菜园里,把葵菜都拔掉。他有一次回家,看见夫人正在织布,他认为她夺了女工的利益,就把夫人休了。这是有名的“拔葵出妻”的故事。公仪休任国相,有人投其所好,给他送鱼来,他不受。了解他的人说:“您不是很喜欢吃鱼吗?给您送鱼来,为什么不要呢?”公仪休说:“我收了鱼,以后当不成国相,就没有人给我送鱼,我就吃不上鱼了。我不收鱼,一直当着国相,还怕没有鱼吃吗?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我不收别人送的鱼。”有人议论,认为公仪休真正会为自己打算,真正懂得珍爱自己。我们现在的干部也应该这样珍爱自己。何必为了一点小利而污了一生清白。
在挫折中前进
孔子慢慢长大了。
因为穷困生活的磨炼,因为父亲原是体格很好的,所以孔子身子也很健壮,这是他日后所以能经受得起各种困难,而精力始终充沛的缘故之一。
孔子是有志气的。据他的自述,在十五岁已经立下了要好好学习各种知识和本领的志愿。
孔子在十七岁上,死了母亲。依照当时的习俗,母亲是应该和父亲合葬的。可是孔子不知道父亲葬在哪儿,他于是把母亲的棺材暂且停在一条叫“五父之衢”的街上。五父是五个老人的意思,衢就是街,如果是现在的北京街名,大概就叫什么“五老胡同”了吧。
这时一位老太太── 一个名叫曼父的人的母亲──便走来指点给孔子说:“你父亲葬的地方我知道哇,那地方叫防。”防是指防山,在现在山东曲阜县东面,孔子因此才知道了父亲的坟地,便把母亲也葬在一起。
孔子这时还是一个少不更事的青年,虽然小心谨慎,但人事经验是不多的。他单纯地想到有机会就该出一出头,同时他也觉得自己已经有一些本领了。有一次,鲁国的贵族季氏欢宴名流,这位十七岁的居丧的孔子便穿着孝服跑去了。季氏的家臣阳虎向他喝道:“我们请的是有地位的人,并不招待叫花子。你走吧!”孔子便只好退了下来。
经过这一番挫折,孔子更发愤了。
过了三四年,他的道德修养和各种才能,一天比一天进步,虽然年轻,却已出了名。他在十九岁结了婚,二十岁得了一个儿子。鲁国的国君昭公向他道喜,特地送了一条大鲤鱼来。孔子为了纪念这桩事,便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鲤,号伯鱼。伯是老大的意思,因为这是孔子的第一个儿子啊。──可是孔子也只有这一个儿子。
由于刻苦学习,孔子逐渐成了博学多能的人。在他住宅的附近有一条街叫达巷,达巷里的一个老百姓就这样说过:“孔子这么渊博,他会的玩意儿我们简直叫不上名堂来。”孔子听见了,便谦虚地说:“我会什么呀?我会赶车罢了。”原来在这时有六种本领是一个全才的人必须具备的,这就是:礼节,音乐,射箭,赶车,识字,计算。在这六种本领里头,赶车是被认为最低下的,所以谦虚的孔子只承认了这一桩。
孔子后来曾经告诉他的门徒说:“我往日没有得到从政的机会,可是我因此有了学会各种本领的工夫。”
孔子大概在二十六七岁的时候,才做了一两回小官。他担任的不是行政官,而是做一些具体的工作。一回是当“乘田”,这是管牛羊的官,孔子说:“叫我管牛羊,我就要把牛羊养得肥肥大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