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逊:这个意见极有价值。实际上,这个第二最佳者,很可能就是第一人选。
第二阶段决议:回到原点
7月26日,第二阶段的最后一天,梅森说:每个阶段,一讨论到行政官的产生办法,就成为会议的难点。各种办法,没有一个令人满意。建议回到原点。7邦赞成,3邦反对,1邦不在场;会议同意回到原点:由全国议会选举,任期7年,不得连任。
第三阶段开始
会议从5月25日开始,那时还是晚春;现在到了7月26日,已经进入盛夏。代表们还穿着呢绒燕尾服,每天关在费城独立厅里开会。为了保密,惟恐隔墙有耳,门窗紧闭。会议决定休假10天,让大家回去洗个澡,把衣服换换季。
8月6日,制宪会议开始第三轮辩论。把前面的问题逐一辩论一遍,8月26日,才轮到辩论行政官产生办法。第二阶段的决议,现在变成第10点:联邦行政权单独授予一人。职称为“美利坚联邦总统”;称呼为“阁下”。总统由联邦议会书面投票选举,任期7年,但不得第二次当选,至少年满35岁,是联邦公民,并已在联邦定居21年。
第九方案:由联邦议会两院联合选举
拉特里奇提议:把“由联邦议会”改为“由两院联合”投票选举。这是最简便的选举办法。
曾经担任新罕布什尔主席的朗东,这时担任邦众议院议长。他说,根据新罕布什尔的经验,参议院否决众议院提出的人选,会伤害候选人的感情。
布瑞利11人委员会的意见
制宪会议继承了大陆会议的一个传统:每当全体大会因为人太多,议而不决时,便把一些问题委托给一个小组委员会,让他们拟出一个结论,再交全体会议辩论。9月4日,每邦一人组成的“该了未了事务委员会”提出他们讨论的结果,新泽西代表布瑞利代表这个11人委员会向全体会议报告:这个报告,已经接近最后方案。
最后辩论
9月6日和7日,制宪会议对总统选举办法展开了最后的辩论。谢尔曼提议:把“参议院立即选举”改为“众议院立即开会,选出总统,每邦各投一票”。梅森:喜欢谢尔曼的想法,对削弱参议院的贵族制影响再好不过。
格里:从根本上反对设立副总统。
古文诺·莫里斯:副总统就是从来不爱父亲的第一继承人(意思是说,副总统就是太子,希望总统早死,自己好继位)。如果不设副总统,参议院议长就会成为临时继承人,到头来还是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