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从整个科技史的角度来评估法律纠纷十分困难,但不能否认的是,PC和互联网给科技行业带来了更多挑战。因此在评选十大最重要法律纠纷时,发生在最近几年的法律纠纷获得了更高的权重。这些上榜法律纠纷具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相关裁决都从某种程度上推动了体制改革,并对科技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0.苹果商标之争(1978年到2006年)
这一案件对于业界的影响力也许并不大,但历时之长却非常少见。1968年,披头士乐队创建了苹果公司,主要开展音乐业务。1976年,乔布斯创建了苹果电脑公司。上世纪70年代末,披头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电脑侵犯其商标权。1991年,苹果曾经同苹果电脑达成和解协议,结束了两家公司长达十多年的商标之争,前提是后者不开展音乐相关业务。
但随着苹果电脑推出iPhone和iTunes等多款音乐产品,两家公司之间的纠纷再度升级。2007年2月,苹果电脑同苹果达成和解,最终获得了同“苹果”相关的一切商标。(摩尔)
9.米高梅对抗Grokster(2005年)
音乐行业针对文件共享服务提起的诉讼曾经导致这一领域的先驱Napster被迫关闭。由于提供类似服务,Grokster也遭到了米高梅和其它多家电影和音乐公司的起诉。Grokster认为,文件共享完全可以用于合法用途,而自己无法控制用户使用这一服务的方式。Grokster还以当年的Betamax案为例,希望法官占到自己一边。
但是,美国最高法院并未支持Grokster的主张,而是裁定以鼓励盗版为目的开展业务的公司要对客户的非法活动负责。Grokster被判定需要向唱片行业赔偿5000万美元,并关闭文件共享服务。这一裁决对于内容厂商而言是一个巨大胜利,对之后的互联网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