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始革典
公元前11世纪,统治中原大地已历五百年的殷商王朝被一个来自西方的部落击败。这个以小邦打败了强大商王朝的部落名叫“周”,他的首领正是大名鼎鼎的周武王。从此,崭新的周王朝取代了商的统治,周武王也成为了天下的共主,开始了历史上所谓的“西周时代”。
周王朝建立之后,作为王朝最高统治者的周武王面对的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局面。在他的面前,刚刚占领的殷商故土生活着成千上万的殷商遗民,数量远在周人之上;在王朝的更远方,东方强悍的夷人部族遍布今天的山东半岛和淮河流域,东北的肃慎和南方的楚人也随时有可能危及这个新生王朝的安全;而在王朝本土镐京的背后,鬼方和犬戎也对中原大地虎视耽耽。相比王朝所面对的如此多的棘手问题,周武王的手中甚至连一张确切的全国地图都没有,更别提亲自走过王朝的四境。在广袤的土地上,人口稀疏,到处是山川、湖沼、森林,没有像样的道路使王朝的政令下达到远方,在这个刚刚挣脱原始状态的时代,一个国王该如何统治如此巨大的国家呢?
在那样一个技术和经济水平还远不足以维系如此庞大国家的年代,周武王选择了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来解决上述问题,这一套方案简单的说就是“分封”。
周武王把都城镐京、也就是今天陕西西安周围一代地域划作所谓的王畿,同时又将陕西以东的一片土地、也就是今天河南洛阳一带也划入王畿,这两片土地也就是周王直接管辖的地区。随后,武王将王畿以外的大部分国土分封给了自己的亲族、功勋卓著的臣子,以及以往历史上的贵族之后。这样,他的国家便被划分成了一系列的诸侯国,这些诸侯代替他管理他力所不及的大部分国土。诸侯国的版图均成正方形,所以也称它们为“方国”,其边长大小由天子划定,其爵位根据地位的尊卑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国土的大小也因爵位的高低而不同。大量诸侯国环列在王畿的四周,可以形成有效的护卫作用,一旦遭到外敌入侵,诸侯便可率军支援王室,消灭劲敌。
就当时的客观实际来看,周武王这一做法实在是聪明之举。所以在他死后,继承他王位的子孙也效仿这一做法。周武王灭商后在位两年就去世了,在世时只分封了几个诸侯,而他的继任者周成王一下子便把这个数字扩大为71个。到了西周末年,诸侯国的数量已经达到100多个。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在建国之初看起来行之有效的分封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其他种种制度,到了西周的后期,却越来越显露出它的弊端。
西周王朝的分封制度,其全部内容并不仅仅是天子册封诸侯国。它是一个以天子、诸侯、大夫、士,四个阶层层层分封,最终形成一个以亲亲尊尊贵贱为等级的庞大的贵族集团。在周人的宗法制度下,周天子的王位只有嫡长子继承,也就是由正妻所生的儿子中年龄最长的那一位王子继承。天子的其他儿子被称为别子或庶子,被分封在诸侯国做国君。诸侯国的君位也由嫡长子承继,国君的别子或庶子又立为诸侯国中的大夫。大夫之家也由嫡长子继承大宗,其他的儿子地位依次降低,最后成为仅有薄产或没有田产的“士”。
与分封制相对应,周王朝实际上是一个以周天子为最高领导、以奴隶主贵族为基干的古代共和式国家,这一特点反映在王朝的军事、政治、经济等方方面面。
比如军事。西周王朝有三支强大的军队,包括西六师、东八师、殷八师。西六师驻守在都城宗周一带,即丰、镐之地,也就是今天的陕西西安周围,以保卫王朝的本土。东八师驻在成周,即东都洛邑,也就是今天的河南洛阳。由于东八师驻守成周,所以也称成周八师。东八师的位置极为关键,它向东可镇守东方的广大境域,向西可拱卫宗周的安全,是周王挥下一支非常重要的军事力量。至于殷八师,可能是一支由殷商遗民组成的军队,也有可能是一支驻守东方殷商故地的军队。
天子之外,周朝的各个诸侯国也有自己的军队。诸侯国内,国君也分封大大小小的卿、大夫、士,即诸侯国君的臣属。诸侯国的卿大夫们均有自己的采邑,同样也可以在自己的采邑内建立自己的族兵,即私卒家兵。所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无权擅兴刀兵,作战命令只能由天子下达。诸侯的军队只能用于防卫,或在战时奉天子之命配合天子之军作战。同样,卿大夫的私卒家兵也归诸侯国君调遣。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宝塔式的等级统治。周王自己就拥有数量可观的强大军队,又加上诸侯国、卿大夫的军队和家兵,形成了保护周王统治的有力工具。
可见,分封制度实际是以严格的宗法制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政权分级、军事分级的政治制度。在西周初年,这一制度对完善王朝统治的确起到了正面积极的作用,可随着时代的发展,分封制的敝端也就逐渐显露了出来,越是到了西周后期,这一体制越发暴露出它的腐朽和落后。
周天子分封诸侯,对他们“授民授疆土”,赐之山川、土田、附庸。周王畿和各诸侯国内也被分割成大小不等的块田给臣下做采邑。臣下对君主、诸侯对天子,除了依制进贡部分财物之外,其余所得皆归自己所有。也就是说,西周时的土地制度已由原始社会公有制过渡到了私有制。但是,与土地的私有化相冲突的是,当时山林川泽等自然资源仍旧按照原始社会的习俗留作公共所有,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取用。也就是说,西周时期还不存在今天人们所说的“国土资源税”。随着分封制度的深化,大片的土地变成了诸侯的封土或大夫的采邑,周王室自己实际控制的土地愈来愈少,山川林泽等自然资源又属公有,王室的财政来源渐渐成了问题。同时,许多原本弱小的诸侯国在经过多年发展之后逐渐强大,诸侯势力甚至有可能反过来威胁王室自身。这一切都是分封制所造成的现实问题,不容得王朝的统治者掉以轻心。
另一方面,西周原有的经济制度也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这进一步加重了财政困难和社会危机。西周时在田农生产方面主要采取的是井田制。在甲骨文中,“田”一字绝大部分是田猎的意思,不是现在所说的农田之意。其时农田之“田”则写为“囲”。《孟子·滕文公上》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意思是说,边长一里的正方形田为一井,每井分作九百亩,交由八户农户耕作。八户农户每户可得田一百亩,最中间的一百亩是公田。公田由八家农户共同耕种,待公田上的农事完毕之后,农户才开始做私田上的农活。公田所得皆上交,私田所得全归农民自己所有。可见,在那个年代也是不存在农业税一说的,国家的财政收入都取自公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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