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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档案制造冤案
1968年4月1日,公安部领导小组向中央领导、中央文革小组报送关于公安部改组情况的报告。其中一项内容为:建议由军队调来的曾威(军级)等四人组成审查清理档案小组,以曾威为组长,再从军队中挑选150人,担负审查清理档案的任务。
公安部的档案是1967年11月5日经中央决定查封的。1968年7月3日开始清查,至1970年2月结束,共历时一年半。当时的清档工作是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对档案材料造成了严重的破坏。1968年5月24日晚,江青等在接见一个专案组工作人员时提出:“要到公安部清查档案。公安部档案可丰富了。还有北京市公安局的档案。你们组织几个人去查,我们要进去人。”
1968年6月8日,公安部领导小组向中央文革小组作《关于组织清档队伍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称,清档任务主要是清查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罗瑞卿等人“资敌、通敌”、“将矛头指向毛主席的罪行”。1968年8月5日,谢富治起草了一份报告呈送陈伯达、康生等人,诬蔑彭真、罗瑞卿等同志“资敌通敌”。谢富治还向清档工作人员进一步强调,对“江青同志,不能有一字一句的损伤”。
在谢富治的授意下,李震、曾威等人指挥清档人员把中央一些领导同志和公安部一些负责人正确批阅处理的文件、电报等诬陷为包庇敌人、资敌通敌的“罪行”,填写成《案犯罪证登记表》、《查证表》、《线索登记表》,或以《清档材料呈阅件》、《情况反映》上报。有的还附上影印件作为“证据”。据公安部清查,谢富治等授意整的黑材料共1853件,涉及163人。其中诬陷中央和地方党政军领导同志的457件,被诬陷者58人;整公安部部、局、处、科负责人的材料1396件,被诬陷者105人。
□摘自《百年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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