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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公安局的档案。你们组织几个人去查,我们要进去人。”
1968年6月8日,公安部领导小组向中央文革小组作《关于组织清档队伍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称,清档任务主要是清查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罗瑞卿等人“资敌、通敌”、“将矛头指向毛主席的罪行”。1968年8月5日,谢富治起草了一份报告呈送陈伯达、康生等人,诬蔑彭真、罗瑞卿等同志“资敌通敌”。谢富治还向清档工作人员进一步强调,对“江青同志,不能有一字一句的损伤”。
在谢富治的授意下,李震、曾威等人指挥清档人员把中央一些领导同志和公安部一些负责人正确批阅处理的文件、电报等诬陷为包庇敌人、资敌通敌的“罪行”,填写成《案犯罪证登记表》、《查证表》、《线索登记表》,或以《清档材料呈阅件》、《情况反映》上报。有的还附上影印件作为“证据”。据公安部清查,谢富治等授意整的黑材料共1853件,涉及163人。其中诬陷中央和地方党政军领导同志的457件,被诬陷者58人;整公安部部、局、处、科负责人的材料1396件,被诬陷者105人。
□摘自《百年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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