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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托邦改革家王莽

几千亩地,谁也没有分掉,证明土地国有化贯彻起来非常困难。

再说王莽对残余奴隶制的改革。古希腊的梭伦在公元前6世纪进行改革,禁止买卖奴隶,并下令由国家出钱赎回被卖到国外的奴隶,取得成功。《罗马法》也明令禁止虐待奴隶,并规定了给奴隶自由权的程序,分为“主人解放”(由奴隶的主人宣布解放)和“法定解放”(根据相关法律解放奴隶)两种,促进了罗马的进步。但王莽的命运没有这么好。从王莽强令儿子自杀以抵偿被杀死的奴隶性命来看,王莽的确想尽最大努力改善奴隶的悲惨状况。古代史学家说王莽让儿子自杀也是 “作伪”,未免太过苛刻。王莽下令民间奴婢改称为 “私属”(区别于官奴)。就是说,每一个奴婢在主人家中,占着一个成员的地位,并禁止所有奴隶买卖。这样,奴隶的地位相当于准自由民了。王莽用意是起码要冻结奴隶制度,使其不再扩大,最后自然消灭。这进步的措施,自然也遭到奴隶主抵制。

就在实施激进改革的同时,王莽采取了一项错误的金融政策:在很短时间内改革币制5次。先是从周代寻找钱币图案,废除汉朝使用已久的五铢钱,发行刀币型大钱。后因刀币犯了繁体字“刘”字的忌(有刀做偏旁),又废刀币,发行小钱。最后另造28种货币,称为 “五物、六名、二十八品”。连乌龟壳、贝壳和布也都成了货币,混乱至极。老百姓必须按照王莽命令一次又一次兑换新钱币,使用旧钱治罪,结果“农商失业,贸易俱废”。这是在激进上面又加一个大混乱。史学家吕思勉说王莽为人迂阔不切实际,随意乱改币制不合经济规律,“致祸速亡,莫甚于此。”王莽还大幅度改变官制和地名,于事无补,徒增烦扰,可谓雪上加霜。

公元10年(新始建国二年),王莽下令行“五均六管”法,实行计划经济。内容包括:1、政府控制物价。粮食布匹等供过于求时,政府按成本价买进;求过于供时,政府平价卖出。2、征收所得税。一切工商业,包括渔猎、医疗、织布、旅馆、工匠、摆摊等,从前自由经营,现在政府征收10%所得税。3、实行专卖制度。盐专卖、酒专卖、铁器专卖,由中央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权(以前大富豪可以自铸钱币)。4、规定国内所有自然资源均属国家所有,由国家开采。5、首创政府贷款。老百姓没钱祭祀丧葬,可向政府贷款,不收利息。经商贷款,收10%利息。这些重大改革措施,也是胡适等人所理解的“社会主义”。

王莽的确是魄力极大的改革家。这些惊天动地的举措,意在抑制豪强,避免因贫富不均爆发动乱。可是,一来改革规模过大,急风暴雨,齐头并进,很难奏效;二来有的措施负面效应很大;三是当时土地私有化乃大趋势,国有化行不通;四是官商的重大弊端使不少措施反成了害民之举,结果恰恰加速了起义爆发。再加上王莽多从古籍中寻找改革方案,耽于幻想,乌托邦味道十足。土地国有化和禁止买卖奴隶的政策实行了三年,困难重重。公元12年(新始建国四年),王莽不得不取消两禁令,准许买卖土地和奴隶,标志改革失败。后来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学乖,把改革的开口缩小,单只就解放奴婢一项连下6道命令,收到成效。

王莽的另一败笔,是在平安的情况下,无端向周边少数民族诸国寻衅。比如贬西域诸国的国王为侯,把赐给他们的金印缩小,随意发兵攻打诸国等等,导致周边战争连年不断。王莽企图以此向国内民众表示威武,结果又适得其反。国内民众不堪重压,刘氏贵族势力反对王莽“篡位”,两者合流造反。王莽派兵镇压但遭到失败。公元23年(新地皇四年)10月,起义军攻入长安,杀死王莽。新朝15年历史结束。

王莽其人其事颇多争议。东汉迄今,不少人受“刘氏天下”的“正统”观念影响,把王莽问题的焦点完全放在“篡位”二字上,其他则不值一哂。尤其是东汉史学界,情绪化十分严重。吕思勉指出,汉朝人对王莽的所作所为,“悉以一 ‘伪’字抹杀之”,缺乏客观态度。其实,王莽改革的情势十分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柏杨说,王莽夺取政权的目的与诸多只想当皇帝的人不同,他有远大政治抱负,获取权力是为了实践儒家学说,缔造一个理想世界。吕思勉论王莽说:“平心论之,正觉其精神之诚挚尔。”两位的意见,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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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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